我媽是投保人也是被保人現在我媽去世了保險也到期了我是他女兒能退保嗎

2022-05-20 04:59:40 字數 4046 閱讀 2950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帶身故保障的壽險,關鍵看保單上有沒有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有身故受益人,那麼應該由身故受益人帶上保單和身份證到保險公司申請領取身故保險金,如果保單上沒有指定身故受益人,那麼就要由你媽媽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平分身故保險金,你媽媽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你爸爸、你外公外婆以及你們兄弟姐妹,這種手續辦理起來比較麻煩,最好先諮詢 你媽媽買保險的保險公司。所以最主要的問題先弄明白你媽媽買的是什麼保險,再決定怎麼處理保單,但是不論如何處理,都不會有退保的情況。

2樓:

如果是人身保險的話,你應該去要保險理賠金,而不是退保。

如果是財產保險,保險到期意味著合同結束了,不能退保。

3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的,您的母親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那麼身故的話,保險公司就該履行保險合同的責任了。如果是買的保障型產品,保險公司是會給付您一筆身故金的,如果是其他分紅型產品,是會返還保費和收益的,具體的還要看您的保單責任。看看您的保單是哪家公司的,一定要及時和他們公司聯絡,他們會幫您解決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退保虧本,您這樣的情況可以領取保險金的!幹嘛有錢不領還選擇退保呢!

5樓:哈爾濱平安售後

是壽險嗎?如果是壽險到期應該去理賠,領取身故保險金。

健康險到期就終止了,不能退保。

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平安!

投保人是母親,被保險人是我,現在保險到期了那錢應該是屬於誰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投保人的,看是什麼樣的保險。不過給你或你母親還不都是一樣的了。

7樓:保險顧問蔣海瀾

您好!首先需要您所購買的保險產品的保險合同的具體約定進行判斷,在保險到期後,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是將依據合同約定的保險金受益人按照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保險金給付的。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在簽署保單時,應明確寫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認為受益人為「法定」。

保險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順位也是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為身故受益人;第二順位為被保險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8樓:空中夜色

你母親在還是你母親的,他想給你那是你的,不想給你那就不是你的

9樓:典彩靜

那要看您買的是什麼保險了 具體的需要看合同的條款 不是很一樣

我父親為我母親買了乙份保險。投保人是我母親。被保險人是我。現在我父己經去世。我和我母親都沒簽字。我

10樓:朱公升禹律師

可以保險條款未盡告知為由,認為免責條款無效,退還本金和利息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分紅型保險:分紅險的紅利不比銀行利息好,更是將「活錢」變成「死錢」.

投保人絕大部份人會在兩年內感覺上當而退保,(合同期內,客戶要解除合同時, 保險公司是要扣相當一部份金額.

而銀行只將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該險種是保險公司最賺錢的險種。

除非你是錢多了沒地方花或在洗黑錢才需要該險種,否則,該險種是絕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

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

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

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和國債。

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哦。

你可以檢視以下保險合同,如果被保人是你父親可能還有得賠付,現在投保人是你母親的話,你父親只是**你們在辦理保險,你們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媽在十年前在人壽買了乙份保險,現在我媽去世了去辦理賠償,保險公司才發現保險已脫保,我該怎麼辦?

12樓:錦斷西風

正常情況下,脫保一般多是由於投保人的一些原因,比如遺忘或資金不足等,這樣的話,只能去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領取現金價值(有的話,根據具體險種看)。

如果有證據表明是因為保險公司或者業務員的責任導致脫保,可以協商解決具體賠付問題。

我問一下投保人是媽媽,被保險人是子女。保險到期了,請問保險公司把錢打到投保人帳戶還是被保險人帳戶

13樓:郭某某律師

保單生前利益歸於被保險人,身後利益歸於受益人,都和投保人沒關係的。被保險人如果成年了,那麼肯定是被保險人領錢,沒成年的話投保人可以代領,但被保險人成年後是有權要求投保人歸還的

我是被保險人,我母親為投保人,身故受益人為法定,現在投保人去世,領取錢時法定指的是哪些人

14樓:沉默的啊哲

被保險人未身故,為第一受益人!你有權更改受益人。那你保單身份證就能改。

如果是太保的找你業務員,平板電腦就能改。建議抓緊更改,法定屬於遺產,受益人受益保險金是不被抵押訴訟凍結的。另外看一下保單有沒有附加投保人豁免。

如果有,以後的保險費不用交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太平洋保險業務員為您服務。

有任何疑問請追問。

15樓:匿名使用者

投保人去世沒有錢領哈!保險就是保被保險人,這裡就是保的你哈!法定就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按照繼承順序來的

16樓:傅琛婭

你父親,你,你的親兄弟姐妹

我爸給我媽買的保險 兩年前我爸去世了 現在我是投保人和受益人 但是當時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帶病投的保 因

17樓:

這個沒關係了,新保險法已經規定了如果當時是帶病投保,兩年內沒有出現問題,兩年後再發生重大疾病或者是因病身故,保險公司都是有義務理賠的。

我給你打出來啊,你看看。

保險法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定力保險合同,保險人(就是太平洋)就保險標的(就是你媽媽)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踢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為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這裡最重要)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這裡這裡這裡這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就這個最後一句,法律規定的,他們肯定不能耍賴!放心!

18樓:太極雙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於保險法施行前,保險法施行後,保險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申報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為由,主張解除合同的,適用保險法的規定。

第五條 保險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險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間自2023年10月1日起計算:(二)保險法施行前,保險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險法施行後,按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行使解除權,適用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三十日的;(三)保險法施行後,保險人按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解除合同,適用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二年的。

司法解釋規定,保險合同成立於保險法施行前而保險標的轉讓、保險事故、理賠、代位求償等行為或事件,發生於保險法施行後的,適用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合同成立於保險法施行前,保險法施行後,保險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申報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為由,主張解除合同的,適用保險法的規定。

本解釋中的「保險法」即指09版保險法。也就是說十月一日新保險法實施後,針對保險公司的「兩年不可抗辯」條款,適用於生效之前買的保險合同。祝好!

19樓:農銀理財規劃師

如實告知的話保險公司可能會根據情況加保費,也可能是直接拒保,退還所繳保費。如果不告知了,那查出來就是不賠付,並且也不退保費。

20樓:法保

根據以上內容,沒有看懂到底誰糖尿病住過院,但是以你說的情況,過了兩年,兩年內保險公司沒有提出異議,那現在保險公司拒賠是沒有根據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應該賠的,不如實告知的有效期是兩年,如果在兩年內,保險公司不履行他的權力,那保險就正式生效了。那就能獲得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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