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可以,我國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您的情況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形,就算沒有違反有關規定,也是違約,可以和單位協商,必要時可以提起訴訟。
2樓:酷斃的拉風男
可以的呀。你可以去向司法機關進行訴訟,他們會根據情況調查,計算出你一共多上了多少個小時,加班費多少,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一起算出來,這樣你就可以得到補償。前段時間國家就做了個調查了。
新聞上有。不過向你這樣的要求補償正常都是無法在你所在的單位呆下去了
3樓:
象你說的這種情況系加班,應支付加班費的,不是補償。
4樓:清孤晴
提出來。看老闆讓你開路。。。。
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應予如何補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六...
自己提出正常辭職後,公司有什麼相應的補償
1 單位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自08年1月1日起按照雙倍工資給付。超過一年的應該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但你現在辭職,就不用談補償了。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
公司拖欠工資,我可以提出馬上離職嗎
可以,前提是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1個月工資為由,不能馬上離職。僅拖1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認定屬於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所以不支援勞動者立即離職的行為合法。公司拖欠工資,違反 勞動法 及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 不是辭職 與公司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