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你母親的遺產有一半本來就是屬於你3個子女的~剩下的一半是屬於你父親的~你們現在就可以要求繼承你母親的遺產 先跟你父親協商 協商不成的話 只能通過法院了 不過一家人鬧到訴訟這個地步始終不好~還是協商解決吧
2.這類事項從法律上你們是沒辦法拿回來母親的那一半遺產和父親的遺產的~但是在實踐中 很多法官都不是這樣判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母親遺產的問題,這個沒什麼具體操作,如果你父親不肯讓你們繼承,你們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你們不起訴就算自動放棄
你們害怕父親這樣做,其實可以先和父親談,先做個婚前財產公證,這樣呢目前的財產與保姆無關,不會扯破皮說是婚後財產;第二呢,可以與父親簽訂帶條件的贈予協議,也就是你們的權利是繼承全部財產,義務是贍養老人,如果不贍養老人就不能拿到財產;或者可以要求你父親婚前寫立公證遺囑,即使後來寫了不是公證的遺囑,那也以公證遺囑有效,其他遺囑無效的
3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你們可以請律師到法院起訴,或者到司法局尋求法律援助
4樓:匿名使用者
1... 如何能先繼承母親的那份遺產 。(法定繼承順序什麼的我都懂。我想問的事。現在要想先繼承母親的財產,如何具體操作!)
協商不成 立即起訴 分割您母親的遺產。
既然您懂繼承 自己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2...如果將來父親也去世了 他的遺囑最後全給了保姆 我們3個子女到時還能繼承之前母親那份遺產嗎?
不能了 你們放棄了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5樓:仁苒
事關各方利益,最好向相關律師諮詢,以免答案有誤。
6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去世時,已經發生繼承,繼承人不能協商的,可起訴要求繼承析產。
他的份額給保姆,子女仍能繼承母親的遺產。
7樓:美風麗雨
1.去法院起訴,要求繼承母親的遺產,讓法院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將母親那部分作為遺產再進行遺產分割。
2.如果現在不主張繼承母親的遺產,將來父親去世了 他立遺囑把家裡的財產最後全給了保姆 你們3個子女到時雖然可以繼承母親那份遺產,但就更麻煩了,也許保姆已將財產轉移、揮霍、或霸佔不給.....。所以盡快行使自己的繼承權吧!
不要讓母親的遺產也讓保姆侵吞了。
8樓:
強行辭掉保姆!!!!並且報警!!
母親先於父親去世,母親的遺產是如何繼承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先於父親去世,要繼承母親的遺產,首先要把屬於父母親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原則上是父母親平分的。
確定了屬於母親的遺產,如果母親沒有遺囑,就依據繼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
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10樓:八三老人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11樓:
一,首先要劃分遺產,就是說遺產有哪些,一般來說,自己父母結婚始到你母親死亡止,這中間的家庭財產有一半是你母親的。
二,遺產可以協商分配,協商不成,一般由你父親、你的外祖父母及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情況下,母親去世,其的遺產由其子女,配偶,父母共同繼承。
母親去世、父親還在,子女能繼承母親的遺產嗎?
13樓:木木木子丶李
可以繼承,沒有
遺囑的話遺產一半歸你父親所有,剩下的一半由你、你父親、和你母親的父母(沒有去世的情況下)共同繼承分配。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
這裡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經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割遺產,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14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理論上是可以的,未分配前遺產有繼承人共同共有,不能由你父親直接處分。
15樓:
不知道你的母親是否留下什麼遺囑,把她自己的一半房產留給子女。如果有,那就能繼承。沒有什麼時間上的限制,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子女繼承的就不是房子的一半。
這一半的房產要和你們的父親平均分配,從按照繼承人順序看,你們的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子女是第二繼承人,所以,父親可以先得到房子的一半,那另一半你們母親的就是由子女和父親按人頭平均分配。
16樓:匿名使用者
能繼承如果母親留有遺囑,並且是處分的自己財產(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協商各自的遺產份額,相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有能力卻不盡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不分遺產
婚後取得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繼承人也可以分割屬於遺產的份額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尊遺囑,無遺囑的,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平均分配。
如幫到了您,請採納。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除非本人留了遺囑。
父親去世母親健在 兒女能馬上繼承父親遺產嗎
19樓:汗珈藍澍
昌平區東小口地區小娟(化名)的父親在一年前因病去世,她為了更加方便的照顧母親,就將母親接到自己家裡。母親由於搬到女兒家居住,就將原來與丈夫所買的樓房賣掉了。最近小娟的丈夫生病,急需一筆錢住院**,小娟想跟母親借錢給丈夫治病,可是母親就是不肯借錢。
於是小娟提出要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認為她還健在,不能要求繼承。母女二人因為繼承的事情鬧得越來越僵,變成了仇人。由於丈夫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如果不及時**,就要錯過最佳**時間,很可能留下後遺症。
情急之下小娟來到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諮詢,能否馬上繼承父親的遺產。
工作人員根據《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規定認為,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不能因為母親還健在而剝奪小娟的繼承權,所以小娟要求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合法合理的。(昌平區法律援助指導科)
我的父母都相繼去世,母親先去世,父親後去世,請問母親的那份房產該如何分配?父親和母親各一半嗎
20樓:張明律師
母親的那部分遺產由所有五個子女繼承 老五失蹤情況下 法院要保留他的繼承份額 除非老五宣告死亡 這樣他的份額由其他四個兄弟姐妹繼承 老三還有權繼承你母親的遺產份額 父親不繼承母親的份額
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子女有遺產繼承權嗎?
21樓:孤木笑
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子女有遺產繼承權。子女會繼承屬於其父親的財產四分之一,或經過協商後的數額。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父親先去世立碑現母親又去世碑怎麼辦
一個老人先去世的時候要留一半兒,父親先去世的母親留一個排位,母親去世以後,嗯,後來再補上就可以一個老人先去世的時候要留一半兒,父親先去世的母親留一個排位,母親去世以後,嗯,後來再補上就可以了。合葬啊,然後在墓碑上填上你媽媽就好了 我見過一種立法,將母親和父親的名字寫在一塊墓碑上,然後父親用白色或黑色...
母親先去世,36年後父親去世,但母親墳未迀到父親墓地,墓碑上能寫母親名字嗎
個人觀點 墓碑上寫了也沒關係,可以在 清明節期間,遷母親墳與父親合葬 立碑,一起完成,就功德圓滿了 具體事項 過程 風俗,可諮詢老家親朋們 可以寫上你母親的名字,但墓穴內最好放上你母親的 或其他紀念物品。按我們這裡的規矩是不能的除非你父母親的墓合在一起才能寫上他們的名字,墓碑上已寫名字的就用紙貼上。...
父親先去世,現在母親也去世了,清明節女兒可以來上墳嗎
每個地方copy的風俗不同,說法也是不同bai的,清明悼念親人男du女都是可zhi以的,但是有的地方就是特別講究,dao女孩子除了五七,百日,一週年,三周年,九周年可以給去世的親人去上墳,平常什麼節日都不可以去,當然沒有男孩的女孩才能去,清明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我覺得可以去上墳,是自已的父母女兒怎麼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