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心情站
如果是終審判決,死刑還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程式,理論上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如果是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上訴,二審存在改判的可能性。
《刑訴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的心情我理解,一直在問同乙個問題。但根據我多年來在監獄工作的經驗,再一次的回答你:基本死定了。
要想不死。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
比如說:檢舉揭發他人未被發現的重大犯罪事實,提供在逃人員線索屬實的,有重大科技發明的,在執行之前都會改判為死緩的
3樓:合若翠
不是,這個可以申請上訴,死緩什麼的
有個朋友在監獄裡打死了乙個獄友,被判死刑,馬上就要槍斃了,怎麼辦啊?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委託當地律師介入死刑複核程式。
5樓:
這事誰能給你出主意啊,給你支招完了你照做了,出事以後我還不得跟著吃鍋烙啊?反正從法律途徑就是等死了。
6樓:京朝大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簽署執行死刑書,7日內市中院執行死刑。
作孽,沒辦法。
7樓:江舟獨酌
這個確實已經是回天無力了,就算花再多的錢,有過硬的關係也不行了,槍斃是惟一的結果。
8樓:匿名使用者
殺人償命,況且他是罪上加罪,判死刑都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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