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與公正
按照給定,行政拘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天。
觸犯刑律的,應按刑事拘留執行。涉嫌犯罪的,應轉為逮捕。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說:行業是真實存在的,不是傳銷。 沒立法,所以也談不上違法!
但是不能做!不好做!!多做考察,不要跟風!
因為它存在很多弊端!! 裡面的辛酸,只有真正從事過的人才知道、、、常言道:好事不揹人,揹人沒好事。
這個行業一句「乙個級別知道乙個級別的事」躲藏了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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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用謊言而且謊言的技術要非常高明!!不用謊言,很難把人邀約去的。即使邀約去,不管人家認可不認可,在那裡考察期間的生活費,你要支出。
實際上,邀約去十個也不一定留下乙個,光是招待費就非常令人頭痛。為什麼留不下人,一是負面影響太大了,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傳消;二是有些人根本不具備從事的條件:工作不能辭、家人不理解、投入又大。.
加上你自己要吃喝,租住房屋,坐車來回的路費,招待朋友的費用、生活上的不便、邀約不成功等等、、、。
精神壓力、經濟壓力會越來越大。我們投入的都是血汗錢,而且我們的人際資源非常有限,就是有數的幾個親戚朋友。等你的運作資金用完了,你的人脈用完了。
你也就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有的人不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盲目從事,甚至借錢從事。辭去工作,不給自己留下後路。
家裡人的勸說也不聽,弄的關係非常緊張。有的因為從事這個行業,夫妻離婚,父子不和。不要總是聽說某某上總了。
上總只是達到了600份,這個過程比較漫長。但也並不代表就賺錢了。
如果傘下不發展,照樣沒有一分錢可拿。.不要聽說有什麼保底工資,上總後有什麼六位數之類的話。你沒加入前,一切都說的很好聽,等你加入後,完全是兩碼事。
而且人際市場非常容易被破壞,有不認可的回來,逢人便說你欺騙他。一傳十,十傳百,你的親戚朋友很快就知道你在用謊言邀約別人。我們的人脈本來就少 如果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人際市場基本就完了。
有的為了做高起點,結果不但本錢沒回來,還負債累累。無法返回家鄉,無臉見親戚朋友,為了做高起點,把房子賣掉無家可歸夫妻反目為仇妻離子散。適合自己的才是最有效的。
異地經過十六年的運作,模式存在太多的弊端,已經不適應現在的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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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社會是資訊社會,是電子商務的時代。有頭腦的人,都會審視yi地的弊端,而選擇乙個更適合自己從事的專案。我也是在那裡做過的,從事就必須放棄自己的事業,也就意味著這將是斷了自己的收入。
當你的下面不發展的時候你分文收入也沒有。那麼接下來就需要你說謊, 你能接受謊言,別人能接受嗎?
現在異地模式已經移至到網路了。也就是網資!你了解過嗎,網資投錢少,好不好賺錢,能賺多少錢,據我觀察,年賺幾十萬的比比皆是,在多些也有,但不是很多。如實回答,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驢叫不改,思想頑固的當時就斃了,還拘留?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的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但是要考慮到中國gq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刑事拘留期限是三天,在三日內不能結案的可延長七日或三十日。在這三十日內包括前面的羈押期限,共計絕對不能超過三十日。
在三十日內決定是否報捕?還是取保候審?或釋放?
具體的以後再說,因為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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