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2樓:冰雲雪嶺
沒別的辦法,除非改戶口上的出生年月日,不過這個辦法對於領了身份證的人來說幾乎沒有可能性···
3樓:匿名使用者
先按中國訂婚的風俗把關係確定下來,雖然沒有法律保護不過可以讓雙方家長和大家認可你們的情況,然後等年齡到了在履行法律上的手續
4樓:匿名使用者
先宴請親朋,等年齡到了再去登記領證.
5樓:泉北
沒辦法,真的辦不成,假的辦了也沒有用.
去外國登記的話中國好象是不承認的,另外等你護照簽證辦好那時間也老長了.
6樓:維末末
改身份證,只有這個辦法了
7樓:紙影蝶夢
沒有辦法。除非你想違法/
8樓:
我很同意4l的意見!其他的辦法是沒有的吧!
至少我想不出來!
等到法定年齡再去也不遲啊!
9樓:匿名使用者
忍忍吧,違法的事情還是不要做的好。
法定年齡女的多大可以領結婚證,國家法定年齡多少領結婚證?
婚姻法 第6條規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 婚姻法 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
男子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男子結婚的法定年齡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中至少一人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受理。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成功辦理了結婚登記的,法院仍然可以在男女雙方均...
沒有結婚證,男方沒到法定年齡,現男方提出離婚,要求我退還彩禮錢,我需要退還嗎?期間共同生活一年半
根據你的表述,不需要返還彩禮錢。理由如下 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