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鏟車,按正常的速度行駛,突然一部小轎車撞到我的屁股上。這個事

2022-03-16 11:55:12 字數 3213 閱讀 2971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正常情況下追尾全責,如無其他情況的,對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樓:李建成律師

交通部門認定責任,不服蒐集證據申請複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我的車正常超車他忽然左轉撞到我車旁邊了是誰的責任.

3樓:王一一

左轉變道車輛的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

1、要理智地面對事故現實

發生了事故,見到自己的愛車受到損壞,難免心生怒火、情緒急躁。有的當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護現場、勘查現場的正事,在沒有獲取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去理論是非,往往話不投機,發生口角,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加。結果,重要證據滅失,小事變大,非但事故無法「私了」,還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起事故的處理方法本來應當是:發生事故後,豐田車司機先賠禮道歉,計程車司機接受道歉,雙方共同保護現場,如果願意「私了」,即填寫《協議書》或在空白紙上記錄有關情況,然後撤除現場,將車輛移至路邊協商賠償的數額及方式。

「私了」的法律用語是「自行協商」,既然是協商,那麼就要把一些問題看得淡一點,互相作出一定的讓步,共同找到乙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使「私了」結果「雙贏」。「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而且從更高的意義上講,也是檢驗和衡量現代人們的交通意識,文明程度,交通和諧的乙個尺度之一。

2、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前面雖然介紹過對傷情的判斷方法,但是在此還是要強調,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要謹慎行事,不要輕易選擇「私了」的方法處理事故。

實踐中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即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只是感覺身體某個部位不適,以為僅僅是軟組織挫傷而已,於是簡單對事故進行了「私了」。但是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傷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經常發生在有行人或騎車人參與的事故中。因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發性的,行人和騎車人一無防備,二無防護措施,受傷在所難免。所以,駕駛機動車碰撞了行人、騎車人,即使對方願意「私了」,但只要稱自己身體**傷了或不舒服,我們就要放棄「私了」及時報警,

並勸說對方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態擴大化;三是,萬一遇到心術不正的人「碰瓷」,我們也可以通過報警和醫療部門對其進行檢查,揭露他的「嘴臉」。

3、「私了」事故時要防止財物的丟失

「私了」事故時間雖然短暫,但是雙方都是在車外進行勘查、記錄和協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處理事故當中,而且視線也會游離於自己的財物。此時如果遇到扒竊者,就會禍不單行,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將車輛的門窗關閉鎖好,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

另外,遇到行人或騎車人受傷進行救助時,要注意揀拾其脫落的隨身重要物品,既是對私人財產的有效保護,也可以防止事後雙方為財物的丟失而「扯皮』。

4樓:匿名使用者

左轉變道車輛的全責。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5樓:匿名使用者

超車的要保持充足的安全距離,包括縱向的和橫向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6樓:逆天妖男

你的還好,我的情況跟你的一樣,交警是他喊來的,判我全責,真心累,難道沒貓膩?

7樓:古比比古

後方車輛要避讓前方左轉車輛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強保有兩千財產賠的.他的強保也有.找保險互賠

我開汽車正常直線行駛前面右車道一輛機動三輪車未打轉彎燈突然轉彎掉頭我來不及踩剎車撞上誰的責任

就按當事雙方的行駛路線看 不考慮雙方有否其它交通違法行為 應是機動三輪車的責任,理由是不按規定變道及讓行是此事故的主因,這屬於路權讓行規定,即你車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對方必須讓你方車。我騎電動車靠最右邊直線行駛,對方開車在我左側另一道,他未打燈直接右轉彎,把我撞了,交警卻不判責任 5 我和你差不多,我...

我開車正常行駛,路左邊一行人突然橫穿馬路我當時採取緊急制動但

如果沒有斑馬線,沒有紅綠燈,是在機動車道,那麼你的責任會小,甚至無責。如果是混合車道巷道,斑馬線或者斑馬線附近,那你的責任起碼在同責甚至是你全責。如果行人沒有奔跑或者騎車,那你責任會更大。如果你能提供行車記錄儀或者後車的行車記錄儀或者現場的監控錄影,那會給定責更有客觀的判定。光憑你嘴上說的這些是不能...

我正常行駛,和地里突然穿出來的摩托三輪相撞,對方受傷,責任咋劃分

首先你是汽車,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具體以交警部門認定為準。這個情況應該乙個人一半責任的,因為沒有紅綠燈。汽車應該避讓弱者。你有交強險怕什麼。逆行電單車和三輪車相撞,電單車主受傷 責任如何劃分 如果你的描述和事實沒有偏差,且比較全面。那前車正常行駛,後車追尾,則後車全責。後面司機的費用由他個人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