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孩子都有監護義務,同時,也都有與孩子一起生活、教育、與孩子交流親情的監護權利。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帶走孩子的行為,剝奪了另一方對孩子的監護權利,屬於過錯行為,違反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是一種違法行為。
夫妻關係不和,過不下去,沒有離婚情況下媽媽帶著孩子跑了,這樣犯法嗎?
2樓:匆言勿語
孩子還小還在哺乳期按常規應叛給母親,具體的要了解一下法院的律師
3樓:寶貝
果斷離婚這樣的男人沒啥留戀的
沒離婚情況下,母親不要孩子和不管孩子任何所有的一切,犯法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因此,母親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5樓:景北
我媽在我們幾姐妹都才幾歲的時候就走了 現在我最小的妹妹都19了 現在我們都長大了她又回來了 還老是跟別人說我們不管我們不孝順她 然後我自己妹妹現在懷孕了 她跟我妹妹吵架罵我妹妹生乙個死乙個 說她自己還能生幾個女兒 以後我們乙個都生不出來
6樓:哈嘍嗨好久不見
這個是屬於遺棄罪的。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有義務和責任養育孩子,如果生活上都不管不顧的話,那就是違反國家父母贍養兒女的法則了,可以上告到法庭,要求親身父母給到生活費和履行自己該履行的義務。而且是自己的孩子,父母不管自己的兒女是極其不道德,沒良心的,沒有責任,沒有親情的人類,這樣的人良心是被狗吃了
7樓:奔跑中的憤青
這個是屬於遺棄罪的。
那是自己的孩子。
你這樣做。
也是不道德。
女兒沒離婚媽媽挑唆女兒回家給他介紹對像就不見了媽媽犯法嗎?
8樓:吳風也起浪
這個應該不犯法。因為女兒只是去相親,並沒有跟人家結婚,因此沒有重婚,所以她女兒都沒有犯罪,她犯什麼罪,最多只是道德上有點問題,可憐天下父母心,哪個母親不希望女兒過得好,相信這個母親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9樓:家邦
如果女兒的媽媽確實是這樣做的,那麼,她的確是在犯罪的路上了,因為,女兒已婚,並且又未離婚這時給她介紹物件,並且給另外的男人成了事實上的婚姻了(非法同居),她就造成了女兒的「重婚」罪,所以是犯法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做為乙個母親這樣做是有點太過份啦,畢竟女兒還沒有離婚,再說夫妻之間鬧矛盾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常言道勸合不勸分,夫妻之間的事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好了 。
11樓:溫之桃
這樣是犯法的,因為你們沒有離婚,就又介紹對像,這樣是犯從婚罪的。
12樓:焉賀撥俊
這樣的媽媽也真是少見,不管因為什麼都不能這麼做,就算真的過不下去了,也要等離婚了再給女兒找下乙個,這樣是犯法的
13樓:況憶曼
這種事情算犯法可是道德不也不好這種人是沒辦法現在還沒有什麼法律了怎麼懲罰這些
1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這麼主觀
還沒有離婚,親生母親偷走了孩子,然後去公安局承認,你說這犯法嗎?
15樓:摯愛魔女靈惜
沒有離婚,那就不叫偷,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她不讓你們父子相見,你才有權捍衛利益
16樓:似曉凡
不犯法!還有媽媽帶走自己的孩子很正常啊!怎麼能算偷呢?!
17樓:梁文峰律師
回答不犯法的!媽媽帶走自己的孩子很正常,沒有離婚就不叫偷,除非你有證據證明。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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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抱走孩子,犯法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孩子的問題最好協商解決,要不然後果很嚴重的,他家會不斷找你麻煩,即使你自己抱走了撫養問題怎麼辦呢?
19樓:520金錢豹
都同意離婚就沒什麼了,你的孩子現在11個月,關於孩子撫養原則上子女不滿兩周歲的隨母親一方,而且你說你的條件好,子女和父親一方生活不利於成長,如果對方不願意你就起訴,只要你沒有特殊情況,你的勝算比較大
20樓:平含靈
1、你本來就是孩子的法定的第一監護人(你老公也是)之一,抱走孩子是正常撫養,不犯法的。2、離婚自由,自己做主,不受兩年時間限制。孩子的戶口根據需要可轉可不轉,對孩子有利為原則。
3、離婚要慎重,盡力挽救感情挽救家庭。
現在在鬧離婚,小孩才6歲在奶奶家帶,她媽媽悄悄把她帶走,請問犯法嗎?
21樓:山東老八路
媽媽帶孩子不犯法。
但是悄悄帶走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離婚。2-8歲的小孩,如果法院判的話,哪一方撫養有利於孩子成長判歸哪一方。
所以她帶走孩子不影響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你只要提供材料證明你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孩子就會判給你。
22樓:我是大隱隱於市
離婚,最受傷的一定是孩子。無論何時,不要上演親子爭奪戰,那樣最受傷的還是孩子。所以不管孩子歸誰,都要給對方充份的探視權。
這也是愛孩子的乙個表現。你一定要告訴孩子,爸媽是因為愛你,才生了你,而我們離婚,只是我們的情感出現問題了,但是不影響爸媽對你的愛。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財產最大化。如果男方為了孩子,願意放棄一部分財產,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好接受的。因為你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上,可以建立更好的生活。接下來在面對孩子時,底氣也足了很多。
而往往因為是和平解決的,男方也不會對你的探視過多阻攔。甚至大家在一起愉悅一點相處給孩子構建乙個更和樂的環境不是不可能。
如果你認為男方很渣,帶不好孩子,那麼不要著急啊,就算孩子暫時判給了渣男,你還是有機會的,你可以取證啊,你有了錢,再去取證,相對也好很多啊,如果可以證明他確實不配做父母,那時候,再爭奪撫養權反而一舉拿 下,更容易。
所以不要在短時間裡爭的頭破血流,這種事情一定要理清思路,好好謀劃,不要讓你們的離婚大戰,造成孩子更大的傷害
23樓:愛到骨髓老師
現在在鬧離婚,孩子才六歲在奶奶家帶,她媽媽悄悄把她帶走了,這個是嗯不犯法的,因為她媽媽也是她的監護人,無論是否離婚
24樓:謝明錄律師
不存在什麼違法問題,在目前你們這種情況下,因為女方作為孩子的母親,也是孩子合法的監護人。
25樓:創作者
現在雖然鬧離婚,但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媽媽把孩子帶走不屬於違法行為。供參考,如認可請採納。
26樓:婚姻律師劉輝
你好,不違法,但是方式不合適,父母都有撫養照顧孩子的義務,對於孩子撫養權問題,建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訟解決,一般法院會根據孩子利益和雙方情況予以判決。
27樓:小顧學姐
他帶有孩子,可能就是我希望把孩子給你。但其實是把他帶走了之後,你們上法院孩子判給誰,他還是要把孩子送回來的。
28樓:彌茂
他媽媽把他帶走應該不算犯法,但是你們離婚之後應該看法院把孩子判給誰。
29樓:西安惠律師
母親作為監護人,帶走小孩,沒有問題,你們沒看好,業無權利追究,只能盡量爭取小孩的撫養權。
30樓:極地綠洲與故事
現在在鬧離婚,小孩才6歲在奶奶家帶,她媽媽悄悄把她帶走,請問犯法嗎?這個不犯法的,不過最終還是要法院指定。
31樓:大林暖暖
你好,這種情況不算犯法吧,你們還沒有離婚,所以說孩子是你們自己的,這個母親帶她出去,沒有問題的你和她媽媽好好說就可以,夫妻之間好好過日子才對
32樓:可靠的
這樣不犯法,因為她是孩子的母親,母親是有權照顧孩子的呀。
33樓:龍商百科
不犯法,除非有虐待孩子或者遺棄孩子的情況發生。
34樓:菠菠菠菠蘿哇
不犯法。對方如果帶走藏起來了那也沒辦法,因為對方也是小孩的親人所以很難舉證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任一方均有權把孩子帶在自己的身邊撫養,但是離婚後,未獲得孩子撫養權一方需要帶在孩子的,需要徵得撫養一方的同意;所以未離婚的情況下,女方帶走孩子是不犯法的。
36樓:溝裡農家女
你好,夫妻兩口鬧離婚,
6歲的小孩在奶奶家,
然後被媽媽帶走,
是不犯法的,
因為媽媽就是小孩的監護人,
只是她沒有告訴小孩的父親,
做法有點不妥。
37樓:sky瘋的正經
媽媽帶走孩子,是不違法的。
媽媽是孩子合法的監護人。
而奶奶不是法定監護人,原則不能直接帶孩子。
父親可以。
38樓:積水成淵
既然孩子的撫養權歸誰還沒有確定,那麼她的媽媽把孩子帶走了,這不是違法的,祝你好運
39樓:好生活
她媽媽悄悄把她帶走她的外孫女,並不犯法啊,畢竟孩子是她的親人,不算外人,這個算不上犯法的。
40樓:昨夜星辰
鬧離婚?就是還沒有離婚,孩子法院還沒說判給誰!所以媽媽領走自己的孩子當然不違法,不違法也就是說你不能報警!
41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談不上,只是看以後離婚孩子由誰扶養。如果是你扶養,那她必須把孩子交個你除非你同意她繼續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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