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女強人型別的,對於老公好長時間不上班不賺錢我特別生氣,跟他吵過之後他還是不上,就嫌工資太低不

2022-03-02 08:35:58 字數 4987 閱讀 1183

1樓:伏懌

其實不上班不一定不對。如果你很強,能支撐家庭經濟負擔。問題是不可以懶惰!

比如家庭生活需要錢,也需要有人陪孩子、操持家務。誰工作、誰賺錢都可以分工,做好都不容易的。相互支援、理解才能享受和諧美滿的生活。

2樓:情感諮詢挽回申老師

對啊男人必須要有所作為

做不大事

基本生活總要保證吧

坐家裡不像話

這個可以溝通

或者讓婆婆公公一起來說說他

久了男人就廢了

3樓:

讓他知道家庭的重要性,負起男人的責任,才是重點。這樣逼的話,效果不大!

4樓:阿薩克

首先不給他錢吃飯的做法是不對的,當然你老公做為乙個男人要靠自己老婆養著更是不對的

5樓:1314是我班級

我覺得男人自尊心強,或許他覺得因為老婆不給錢,威脅著去上班,沒面紙啦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對了 男的不工作就與社會脫節了

7樓:

太傷人自尊了,不過你老公也夠可以的

8樓:手機使用者

你就對他說工資在低,上了班總比耍起強

9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相勸吧,這麼過激行為會傷感情的。

10樓:

吃飯還要老婆拿錢!真是孬種!

11樓:手機使用者

跟你老公來一次敞開心的談話吧,你不給他錢,他很尷尬的,可能會對你有抱怨,你可以問清楚他的理由後,勸一下他

12樓:天天好心

不好吧,你的方法不對,

13樓:喔曉琦

對,不然乙個大男人讓女人養著他也好意思啊

14樓:硪***就一菇涼

這樣也不太好……你跟他好好談談嘛

15樓:手機使用者

這樣做會讓你們的感情疏遠???

我老公對我也很好,就是很懶不上班不知道養家,吵架有事還動手,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在他心裡我算什麼

16樓:佛系頑主兒

你好,很高興

copy回答你的問題。

乙個男人懶一點不可怕,重要的是有一顆去努力奮進的心。你的老公很懶,並且不上班,不知道養家,這一點就非常的不好,非常的懶惰不能夠創造財富。並且他對待自己的愛人有時還動手。

在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就變化非常大。這說明你們的感情已經變質了,你在他的心裡地位已經降低了。

乙個男人就算脾氣再大,也不應該打自己最親近的人。所以說遇到事情如果可以溝通,你應該找乙個機會和他好好的溝通一下。如果他的這些毛病依舊沒有改變,你就可以考慮做下一步打算!

謝謝,祝你幸福,加油!

17樓:歐楊文明

大男子主義的男人,而且動手,這個男人要不得

18樓:尋覓街霸

催促他去上班了,這麼大個人了,難道靠老婆養家?

19樓:匿名使用者

一、了解老公為什麼會「

老公總是指望我生活自己一點都不努力說他不上班,還天天跟我吵,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即然你老公這麼垃圾,你幹嗎要和她結婚....乙個男人到這種地步你要他做什麼

21樓:遙望天空的雲

離婚把女強人讓他找不見你

22樓:夏雨鑫

要麼任命,要麼就認真的選擇好自己想要的生活。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只有自渡懂不?

23樓:

如果過得不開心,不幸福,早離婚對自己好

24樓:樓鴻熙

在一起免強是不會有幸福

我跟我老公經常吵架,他就是那種多疑的人,特別幼稚,他脾氣不好,動不動就生氣,我倆沒什麼原則性的問題

25樓:**達人豔子

他不讓著你,你可以讓著她呀!兩個人就是互補的嘛

我和老公結婚5年了,婚後大部分都是我一人賺錢養家,他賺錢不夠他花的,不認真上班,老想著花我錢,也不

26樓:匿名使用者

他是乙個花心男人,用心好好想想,。

27樓:紫亡心未忘

跟他好好談談,再不行的話就考慮要不要離不離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他愛不愛你,記住了你賺的錢除了家庭開銷,一分錢都別給他,給自己留條後路

29樓:匿名使用者

有孩子了嗎?這種男人一般都是沒有上進心的,你自己好好考慮吧,我們說離不離,都沒的談的,一切都得你自己考慮,自己決定,我想如果你想離婚,你早已離了吧,就不會出現第一句話「我和老公結婚5年了」。

如果要是我,我肯定離,我結婚為的是什麼,不是幫別人養老公,更不是幫別人養兒子的。他愛不愛你不是他說出來的,話誰不會說,我也可以說我愛你啊。但是她2是不是愛你,我想你應該清楚。

如果說乙個男的愛乙個女的,你覺得他會這樣子嗎?你在害怕什麼?怕離婚了找不到男人嗎?

這樣子跟你說吧,女人沒有男人一樣可以活得很好。

30樓:吃貨大叔

看情況吧乙個家庭總歸有乙個人賺多賺少,不怎麼認真上班,如果你愛他這都不是事.

31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吧自己整成啦女強人,時間長啦你老公肯定去依賴你啊,你若想改變,就去改變自己,你們需要好好談談,不要動不動就和他吵生氣,男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當你的成就大與他啦他心裡會很不舒服,時間長啦就會變成你這樣,以後要用恰當的方法去緩解現在的他

32樓:柱吇鎶

適當的給他點壓力,讓他慢慢改正自己作為老公的觀念~~

33樓:佑兒

這樣的人你還糾結什麼呢?

34樓:匿名使用者

快離吧,他愛你的錢,一輩子很長的,長痛不如短痛

35樓:快樂小天使勾勾

一般的男生都這樣 成熟晚 對付過吧

36樓:匿名使用者

我沒有看岀他有一點點愛你的地方。

37樓:資深燒臘師傅

你每個月給他固定的花銷!或者不用給他錢!叫他拿著自己的錢來用或者養家!反正要讓他有負擔!結婚那麼多年了!孩子應該有了吧!離婚苦了孩子!

大家好!我想請問你們乙個問題,我在跟老公吵架了他走了之後我一時生氣和心情不好就跟3個男孩子開房發生

38樓:手機使用者

首先,是你的不對。因為吵架走了,能走多遠?能走多久?你應該拿出女人的溫柔去找他。不應該採取下冊。你應該原諒他,忘記過去。

39樓:乘著翅膀飛翔

各打五十大板先~我感覺你們的感情應該是到盡頭了,絕對不可能回到從前~彼此的背叛還有什麼信任可言,分手是對大家最好的辦法,否則將來兩個人都要生活在痛苦和猜忌之中,何必呢

40樓:亻專奇

這樣了,還想那麼多幹啥?該離婚離婚,該分財產分財產~

感情的容器是玻璃做的,碎了就碎了,就算你有再多感情也無用的~

41樓:紅塵客棧

你們還真是天生一對,同樣那麼賤,分了可惜,別不愛聽,事實

42樓:陌悠然

你倆就這樣湊合過吧,別再禍害別人了…

43樓:手機使用者

人生總是有太多的煩惱

44樓:哦哦哦院

主要看他是否真心,看你是否真心

我跟我男朋友認識兩個月了,期間他對我很好,我們相處的很愉快,但是吵過幾次之後,他說我們不合適

45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們之間的問題出在性格不和上。如果你能夠為了愛他改變自己。你們還是可以繼續下去的。

如果自己都覺得很難,你就和他分手吧!因為性格迥異的兩個人即使勉強結合,以後一定活得很累。你們把美好的業餘時光都用在吵架上了!

建議你還是尋找乙個性格吻合的他吧!這個他會讓你活得很輕鬆很幸福!

46樓:憨小淘

好想在三生石上銘刻一段誓言、乙個天上人間獨一無二的永恆…我渴望的、不僅僅是溫暖的經過、而是一生的守候…其實沒什麼,時間長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真心的愛一抄走近你,我知道這一生注定悲傷,也會耗盡我一生的情感和眼淚。

還是沒能忍的住,它,緊隨著悲傷蔓延的印跡,鬧騰的滿城風雨,我的世界成了水上公園,搖搖欲墜,而又奕奕昇輝,遠處的霓虹在迷離的雙眼中只剩下模糊的光暈,睫毛最終掛不住,滴落了下來…。

寂寥的夜驚得我將手中寵膩的玩具突兀的拋下,暈黃的路燈。我默默不得語,倚靠而立…指尖滑落的感傷肆意的向周圍蔓延開去…一隅,突現誰的悲傷微微閃亮…

絕今事而昨非,三生奈河依舊。手中的霓裳終於不是由你穿上,心在眼角的淚落地那一瞬、支離破碎。不是我太傷感不會憧憬幸福,只是不相信這般美好的夙願會如此輕易降臨,那麼失去愈快。

指尖的幸福恍若天邊的肥皂炮,我們不能太過於貪婪,如是欣賞都不能…。

希望能採納,謝謝!!!

47樓:清清小泉眼

讓他靜靜 過兩天在聯絡他 說些好話 關心些 感動他 感覺你們關係好些了就就去陪陪他

48樓:四夕哥

如果他是理智型的,你應該尊重他的選擇。如果他是感性的,你默默的關心他或許更好。千萬不要低頭求他,戀愛裡面誰掌握了主動權,誰就會贏得對方的愛

49樓:a小丑鴨

我估計,這男人百分之八十以上是移情別戀了。。。找乙個懂得珍惜你的人!被乙個人愛比愛乙個人比要幸福得多,加油哦!

我是後媽和老公的兒子,我是乙個後媽和老公的兒子

這種情況多見!一是沒有血緣關係,二是年齡也不會差得太懸殊,三是一般老公的男孩都處於血氣方剛階段,條件耦合即可發生這種不倫之戀。後媽和老公的兒子有一腿,沒有問題。不要被老公知道。一團和氣,大家都開心。你就是你自己,與家庭沒太大關係。你倆發生了那個?關係 小心處理。只要你願意!我是乙個後媽,怎樣和老公跟...

我是那種放在家裡老公都不會擔心的型別嗎?在老公眼裡貌似所有女人都比我漂亮

你吧髮型改為偏右,你老公看到的你的樣子就是你現在照鏡子看到的樣子,你好,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男人的問題。男人的觀點是 家花沒有野花豔。其實你還可以,但作為女人,感覺你還挺富裕的,可以去隆個鼻橋,割下雙眼皮,哪怕不是做給你老公看,自己看得也開心啊,因為沒有不愛美的女人 家花沒有野花香,你長的還可以,平...

我和我老公是90後的我老公是個守財奴,他說 他可以不花錢,但是他必須管錢。在他管錢的5年內。不管做

a6都好久的車了,q7才有面子啊,富二代不比平常人哦,那裡像我們還愁著怎麼找個工作好好努力,他們天生就不需要這樣,如果他是普通人。可惜沒如果 很簡單,把生意讓他打理,給他發工資,讓他自己用自己的錢買車。車子只是個代步工具,不用充門面買豪華的。夠用就行。就說,乙個車子是可以看乙個人的價值,但是,你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