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男方的父親在民政局辦的,本人沒到也沒按手印和簽字,有效嗎

2022-02-26 07:40:05 字數 6248 閱讀 2016

1樓:牛賦

真要離婚按了手印也可以離,問題是離好或是不離好你要想明白。不要小孩,才那點大,於心不忍,兩個小孩長大了要恨你一輩子!要了小孩,你還想結婚嗎?

再好的後爸對小孩的身心也會造成極大的損傷,這是不爭的事實。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你沒有親自到婚姻管理部門進行結婚登記,而是男方父親找人辦理的結婚證,該結婚登記無效。你應該向頒發結婚證的機關申請撤銷該結婚證,如果不撤銷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3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辦結婚證的形式非法,但已過了民事訴訟期(原一年,現改為二年),並二人已生活了四年。也就是說你在形式上已經認可了原結婚手續的真實性……因此,你現在到法院去起訴原非法手續問題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你二人認為合不來要求離婚,就持原證和戶口、身份證和離婚協議到民政局登記離婚就是了,全部手續辦下來不會超過一百元錢。

如你到法院,隨你怎麼辦,少說也得兩個月並耗去2-3000元以上;多麻煩!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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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擺度大娘愛抽風

既然他父親在民政局能拿到本本 那肯定有效撒

請問2000幾年結婚結婚證是男方父親去民政局辦的本人沒到場也沒簽字,後來有一小孩請問這種婚姻有效嗎?

5樓:思語新竹

二零零幾年的時候,婚姻登記管理還不是很規範,雖然你沒有到場,但是結婚證是真實的,就認定你們的婚姻真實有效。

6樓:戚晴畫

你父親給你領的結婚證是走後門兒做的。現在已經有小孩兒了,你想離婚。女方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們的婚姻也是有效的。

7樓:緣故

你們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這麼久,小孩都有了,這種婚姻是有效的。

8樓:孤家and寡人

你要找到那個字不是你籤的證明,才能推翻結婚證不成立,那說明這種民政局辦事也太不負責任了,你本人都沒有到場,他怎麼給你結婚證上簽字嘞

9樓:農家牛

這個肯定是沒有效果。結婚證必須是自己親自去辦理,還需要按手印。

10樓:瑠璃巡

是經常說的,事實婚姻應該是有效的,應該得到相應的保障的。

11樓:

既然是有結婚證,那這婚姻肯定是算數的!

12樓:植宇文

不行的 辦理結婚證必須雙方都到場才行

13樓:漫崖枋

嗯這個婚姻依然有效因為你們已經有孩子了形成了事實婚姻

14樓:昌珈藍禎

結婚證件有嗎,有就是合法夫妻

我的結婚證是別人幫我辦的,男女雙方也沒簽字,也沒按手印,是否有效??

15樓:上海楊律師

結婚證如果是你真實的名字、身份號碼就是有效的。如果你沒有離婚,現在再結婚那肯定就是重婚罪。

至於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父母就託人幫辦了結婚證,這是具體行政機關的失職,在婚姻登記機關沒有具體變更或撤銷這個婚姻登記之前,任何人不能否認這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其次,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由此可見,摟主在申請婚姻登記時雖然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但現在已經結婚四年了了,按照上述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應當認定現行婚姻有效。

所以,樓上有很多說法是錯誤的,摟主還是最好依照法定程式離婚,否則將來再結婚可能會涉嫌重婚罪。

16樓:匿名使用者

1、結婚證如果是你真實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就是有效的。

2、現在你的婚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請求解除無效婚姻將得不支法院的支援,但是可以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第四項的規定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持。

也就是說你的婚姻在成立時雖然無效,但是目前看來無效婚姻的情形已經消失,如果現在請求法院解除無效婚姻的話,法院不會支援你的請求。如果你決定一定要離婚,我建議先協議離婚,這樣可以節約一定的訴訟成本,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再起訴離婚。

17樓:一切維心造

回答親您好.結婚證如果是你真實的名字、身份號碼就是有效的。如果你沒有離婚,現在再結婚那肯定就是重婚罪。

至於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父母就託人幫辦了結婚證,這是具體行政機關的失職,在婚姻登記機關沒有具體變更或撤銷這個婚姻登記之前,任何人不能否認這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其次,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由此可見,摟主在申請婚姻登記時雖然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但現在已經結婚四年了了,按照上述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應當認定現行婚姻有效。

所以,樓上有很

是別人幫你辦的是嗎

結婚證提問

我老公和我結婚我是八零年的他給我該的75年6月三十號兩個人的**蓋章了就是沒有簽字是假的嗎

回答如果是正規的是有效,但是如果是真正查起來是無效,你們最好去重新辦一張。

你這樣子,有空去民政局查一下。

提問好吧

回答或者不放心。你們夫妻去重新辦一張,發不了多少錢

提問這個是假的嗎

回答你去民政局鑑定一下

這個是保護個人利益對吧

提問我年齡八零年他該的七五年的

回答我覺得還是去民政局查一下,用個人身份證就能查

更多14條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辦結婚證的形式非法,但已過了民事訴訟期(原一年,現改為二年),並二人已生活了四年。也就是說你在形式上已經認可了原結婚手續的真實性……因此,你現在到法院去起訴原非法手續問題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你二人認為合不來要求離婚,就持原證和戶口、身份證和離婚協議到民政局登記離婚就是了,全部手續辦下來不會超過一百元錢。

如你到法院,隨你怎麼辦,少說也得兩個月並耗去2-3000元以上;多麻煩!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是有效的結婚證書。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上的習慣,你們成立的是"事實婚姻",但是我國婚姻法對此並未有具體的說法,根據通常的習慣,你們亦成立了婚姻,僅在程式上不合法,因此你的結婚證仍然是有效的.所以你要是想離婚還是要到法院提出.

21樓:風塵怪客

現在辦結婚證很簡單了,只要帶上你們倆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乙份,然後到民政局附近的地方照乙個相片,一般相片都是當時取的,帶著這些,到了民政局,然後兩個人各填乙個**,簽字,按手印,然後交上去,就可以了,當時就可以拿到,我們辦結婚證的時候就是這樣的,呵呵呵,祝你們幸福。

22樓:匿名使用者

辦結婚登記時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既然審查合格了,證件就是有效的!如果是"走後門"辦得的,就是無效的,你可以到登記機關去申請登出!

23樓:

你們辦的手續應該是不合法的,也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由於你們已經形式上的結婚四年了,在婚姻法裡夠成了事實婚姻。事實婚姻也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你想離婚,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話法院會根據事實婚姻關係判撫養權歸屬的。

如果沒有孩子,也許會判無效婚姻吧。

24樓:龍嘯

結婚證也能找人辦我到是頭一次聽說,結婚證不但要出示雙方身份證,而且還要帶雙方戶口本的,最重要的是還要拍照的,這個也能找人辦嗎?肯定是假的拉。

25樓:

有效的,即使你們就算是沒有辦理結婚證,也是事實上的夫妻關係,相關的財產分配等等的法律訴訟請求,法院還是會受理的.

26樓:

這叫形式合法.

你可以到登記機關去申請登出或讓法院判決婚姻無效.在這2個沒整以前,對外的一切法律關係都有效.

27樓:〃錯々過

我覺得`這種問題還是要到有關部門查詢比較保險

無論如何,不管是不是有效婚姻,還是確認下比較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結婚證應該是無效的,但是你們兩共同生活了四年,已經是是事實婚姻了,你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結婚證是否有效.在法律意義上講你們結婚4年已經是合法夫妻了.離婚還是要走正常手續的.

30樓:

辦離婚手續(雙方自願)可比你去搞明白原結婚證是否有效容易多了,

何必捨近求遠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是無效的,婚姻是有效的.只要有過結婚形式的都是結婚了

32樓:

不是合法婚姻,是「事實婚姻」

還是雙方和解離婚算了。

33樓:這麼西遊

既然2個相愛,還管什麼手續

開始你們的生活才是真的

34樓:衣照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過類似的案例,法院判為無效婚姻.

辦理結婚證時雙方沒有簽字按手印,這樣的結婚證有效嗎?

35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如果可以證明的話是無效的。《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6樓:極度齷齪加猥瑣

這樣的婚姻真的是你想要的嗎?政治婚姻嗎,辦理結婚證那是相愛的兩人一起去做的是事情,是浪漫的,幸福的。。。 願你的人生是幸福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屬實要去辦理婚姻登記的民政局申請撤銷或到法院起訴撤銷婚姻登記,但要在結婚之日起一年內,過了就要需要辦離婚手續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是有效的,只是說辦理程式有問題。

縱橫法律網 王振律師

39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 現在這社會有錢什麼都能做

結婚證書有一方沒能親自簽字和按手印,是找人代替的,這樣的婚姻有效嗎?

40樓:藍鷹居士

只要你們是結婚了的有這麼長時間的婚姻。通常是具備平分條件的。不過平分 也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這要和是否是你的婚姻共同財產。是否是婚前財產掛鉤。婚前財產是可以不分割的。

但婚後增值部分也可以分割。如婚前有公司值100w婚後增值到150w那麼50w屬於婚姻共同財產可進行分割。但不分割原始財產。

結婚證是否是本人簽字已經不是很主要了,因為有七八年的婚姻生活,也就是說事實婚姻已構成。

4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行了啊,趕快買本婚姻法翻翻吧!

2023年別人幫我辦的結婚證沒有本人簽字按手印有效嗎?

42樓:殘敗的笑

只要有你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結婚**在民政局辦理的結婚證就有效,身份證就代表你本人,不需要簽字按手印

43樓:

結婚證本來就是民政局發的,只要有蓋民政局的章印,和雙方的身份證號碼以及**就是有效證件,不需本人簽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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