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尚善若水啊
如果你以前沒改過名字的話不是很麻煩的
只要去街道寫個申請。然後帶著戶口本去公安部門就可以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很麻煩、
據說15歲之前可以改,15歲之後就很複雜了,因為戶口身份證銀行等等的東西都要改,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諮詢一下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年齡大了,估計不好改
我想改名字,可是派出所不給改 怎麼辦?
4樓:倚蕭藍寒
名字是可以改的,他們沒有權利不同意:
1、法律依據: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2、「有什麼辦法能讓公安批下來嗎」:
(1)多去幾次、多磨磨他們,纏得他們不耐煩了可能就給你辦了。
(2)如果2、3次下來還不給辦:就去找公安局的領導或是紀檢部門、督察反映情況,說他們不履行職務。
(3)如果以上辦法不能解決:你可以向公安所屬的縣給**或是上一級公安申請行政復議、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公安行政不作為:先向他們要書面的不予辦理更改姓名的通知中是決定等,也可以將你幾次去請求更改姓名、公安就是不給改的情況錄音作為證據。
建議你能找領導解決先找領導、不行就直接起訴:現實中已經有過不少真實判例,一起訴公安就會趕緊辦理改名,因為他們違法。
5樓:相其英仍辛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我國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對公民姓名權的保護。但是,《民法通則》並沒有明示「公民改變自己姓名」所依據的「規定」是什麼、此規定應當由什麼機關來設定。於是各地的公安或者民政部門都出台了限制改名的解釋、細則。
實踐中的一般情況是——沒正當理由公民不能改名如果是未成年人,只要符合程式,基本都進行辦理。不過,在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要求中,多數是因為父母親再婚,而導致改姓的情況。這一情況在公安機關中屬理由充分,在材料充分和審批合格情況下允許更改。
你的姓名之所以派出所不予辦理改名手續是因為派出所在認定事實的過程中認定你改名的理由不充分。如果你要訴的話,就以派出所為被告提起不作為的行政訴訟。我認為姓名權本來是你作為公民可以自由行使的權利,公安或者民政部門都出台了限制改名的解釋、細則明顯是對公民姓名權的限制侵犯。
根據法理的價值衝突理論:自由》正義》秩序
派出所依據相關規定拒絕你改名的行為不合法,你起訴派出所的時候一併提起對該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你有很大機率贏,影響大的話甚至可以終結更改姓名需符合相關規定的歷史。
不建議起訴,去和派出所反覆協調吧,全國都這樣,實在看不下去就訴吧!祝你好運!
6樓:百度律師
戶口本改名字國家政策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乙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 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式流程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式流程
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2者的影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
準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
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後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
改名之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註明自己的曾用名。
本人就是辦理身份證時候去改名字的。
最好改名時間是: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戶口本改名字具體流程步驟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式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工本費14元
7樓:召嫣麻紹祺
說明條件不夠,辦不了。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學名的;
(五)工作、學習、生活所在地周圍環境中重名或諧音同名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應當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8樓:閒雲野鶴一號
一般來講16歲以上如果沒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改名字是比較難的。如果你的名字在單位重名很多,或其他給你生活或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你可以書面向公安派提出申請。但理由必須很充分。
難免不妥,僅供參考!
9樓:卡若懷特
娶個藝名,非公眾化使用的,,至於派出所那邊怎麼改名?我怎麼可能在這裡告訴你
我想改名字 需要走哪些程式 ?最好能詳細一點
10樓:姬覓晴
一、變更姓名申請材料準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二、流程:
1、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2、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3、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三、變更姓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2023年4月)第九條:
(1)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不好決定的,應報上一級戶籍管理機關批准。
(2)18周歲以下的人,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根據本人或者父母的申報即可給予變更。但被收養或者被認領的人,年齡較大的須徵得本人同意,才可給予變更。
(3)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職工需要變更姓名時,必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才可給予變更。
(4)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處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勞動教養的人,一律不准變更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1) 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更正。
(2)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徵得本人同意。
(3) 原冠夫姓的婦女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
《吉林省公安廳關於印發全省公安機關辦理各類戶口的暫行辦法的通知》(〔1998〕吉公五字第30號)規定:
申請變更、更正姓名的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審批,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由市(州)公安機關審批。
以上為法律法規之中的相關規定,你只需要了解一下。
一,我們都有姓名權,但是並不一定都有更改姓名權。
二,變更姓名程式煩瑣,很多戶籍民警也不一定熟悉具體的規定和辦理程式,所以申請書能得到妥善處理的並不多。
三,現實中,成年人變更名字的可能性比較大,只要你有充分的理由。變更姓氏在實際操作中基本是不可能的(這多體現在隨母改嫁後想改為養父之姓)。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個年齡段的公民,已經步入社會,參與社會活動,變更姓名將給社會安定與個人生活學習經濟事務帶來諸多影響,所以,戶籍部門不輕易給予更改。
具體變更名字(不是變更姓氏)程式:
1.有充分的理由。如:
媳婦與婆婆同名,女婿與岳父同名,有悖於倫理關係,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心理影響的,一般會受理。
同班同學姓名一模一樣,對日常學習與公升學造成影響的(這種例子本人沒有經歷)。
上面的例子只是上述法規沒有提及的。可有n條理由,越嚴重越容易獲得批准。
2.沒有充分理由的,製造理由。具體我就不說了。
只打個比較簡單的比方,可以陳述為上學期間雖然是使用戶口上的名字,但是同學日常稱呼和工作後社會交際中一直使用欲改之名。要讓戶籍管理人員認定你的欲改之名已經在你個人生活學習與諸多方面造成了重大影響。
3.如果沒有十分把握的理由,那你需要託人辦事了。
最好自己的親戚是派出所所長或者是縣公安局局長,因為改名審批權最低級別就是縣級公安局正局長。由派出所蓋章同意修改,說明申請事由屬實,由派出所所長遞交縣公安局局長簽字審批比較容易通過。
4.你需要先寫一張改名申請書,寫的越真實越好,要附帶你的身份證號碼或者戶口本影印件,有其他證明材料最好附上,千萬別在申請書裡寫依據什麼法律條款,那樣裝懂行有很大可能被拒絕。然後在街道辦事處(同樣的,農村的在村委會)簽字「情況屬實,蓋章,遞交基層派出所戶籍室或者交給你託的熟人。
5.最後就是等待了,一般時間不長,能不能改就給你答覆了。修改成功後,你原來的名字在戶口本上列入「曾用名」,你拿戶口本到派出所列印一張變更後的戶口頁,花幾塊錢。
然後申領一張新身份證。以後你就業、銀行等地方名字不符的時候,你需要拿戶口本當證明。
6.託熟人不建議行賄,你是成年人,自己辦事要自己負責哦。(不過說實在的,有人想花1萬元改名都找不到路子,你如果找到路子,請吃頓飯還是要的吧。
決定你是申請能不能變為現實的人就是縣級公安局局長了。犯過法蹲過號子的就不要嘗試了,沒門!)
7.嚴重提醒:想通過正常途徑變更名字的,最好提供的理由一次通過,否則再次變換理由,派出所戶籍民警絕對會永遠拒絕你的申請。
不過建議您最好還是不要改名因為成年人改名一般都比較困難
未成年改名字麻煩嗎,未成年改名字麻煩嗎?
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你戶口簿上名字 要從戶口簿上下手,不是不能改 而是很麻煩 因為國家政策變了.可能要花錢 名字只是個代號而已 不必太在意 張百萬難聽不 人人都知道 就是因為他是中國第乙個百萬富翁 名字難聽又怎樣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答法律分析 一 由父母 收養人持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
關於改名字麻煩嗎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改名字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情,未滿16歲前還好一點,因為相關的檔案不多,而成年人改名會有意想不到的後果,比如原來的存款取不出來,房產證 駕照 改名的過程也複雜,要到派出所,總之煩惱無窮。因此,如果你決意要改名,越早越好,麻煩...
算命的人請進 麻煩我想改名字
僅供參考 馮薇毓 100分 馮群茜 89 分 馮香華 100分 馮敏媛 91 分 馮紅清 100分 馮蘭娟 100分 馮秋嘉 100分 馮婉嵐 91 分 馮卿寒 91 分 馮芝傑 100分 馮風傑 100分 馮婕雅 91 分 馮紈慶 93 分 馮婕荔 91 分 馮怡伊 93 分 馮貞冰 93 分 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