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子電影
公安機關的刑事處罰會保留人的一生,行政拘留措施也會保留。《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報警有兩種儲存。一種是電腦儲存,就是110指揮中心的電腦儲存。一般是半年。
還有一種是110民警手裡拿的手寫的110出警登記,這個時間能更長。如果110民警沒有當場解決而是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記錄是永久儲存的。
3樓:賁騰律師
回答提問
好的回答
一般報警有兩種儲存。一種是電腦儲存,就是110指揮中心的電腦儲存。
提問我被人跟蹤荼毒報案一年時間了,這次荼毒的人越來越猖獗,我想問一下一年前的報案記錄還會有嗎?
回答一般是半年。
如果110民警沒有當場解決而是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記錄是永久儲存的。
還有一種是110民警手裡拿的手寫的110出警登記,這個時間能更長。
一般來說是永久的。
當然,去派出所報案的, 有書面記錄 ,電腦錄入 ,打**報警, 110指揮中心有報警的通話記錄 ,派出所會有轉達來的出警記錄 ,裡面會有報案人資訊。
提問需要再報一次案嗎?
回答有的,親親。
親親,可以再去翻譯。
親親,可以再去反應的。
提問可是派出所告訴我,找不到了,
我打過**,
回答親親,那你再報警就可以了。
每個地方警察水平不一樣的,去去,很正常
提問我需要親自去一趟嗎?
回答親親。可以再去一次哦。
更多17條
報案後,派出所一定會對當事人做筆錄嗎?
4樓:阡陌上花開
會,立案了就抄會做筆錄。襲派出所除了管戶口一般也就只能做筆錄了。
詢問筆錄,又稱“詢問證人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規定,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製作筆錄。
注意事項:
1、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
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證人或被害人以及詢問人員都應該在詢問筆錄上簽名。
2、詢問筆錄作為記載證人所提供的證言,具有法律的嚴肅性。在詢問開始時,詢問人應向被詢問人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並在筆錄上作出如下記載:“詢問人根據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告知被詢問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書、證言,如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被詢問人應當在簽名後蓋章或捺指紋,筆錄各頁之間也應蓋上騎縫章(或捺指紋)。
5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如果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
請問去派出所報案的話需要帶什麼資料?
6樓:
帶上你的身份證以及相關的證據。
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於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去公安部門報案並沒有要求帶什麼材料,當然如果有控告物件違法犯罪證據的可交與公安部門,以對案件性質的確定和將來的偵破起到一定的作用。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7樓:匿名使用者
去公安部門報案並沒有要求帶什麼材料,當然如果有控告物件違法犯罪證據的可交與公安部門,以對案件性質的確定和將來的偵破起到一定的作用。。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對於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初查。
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物件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8樓:來自梵天寺溫暖的玉帶海雕
這就是詐騙!在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應大力協助受害人追回詐騙款!起到直正的維權作用!
不要光喊口號!法律為民?其實不然!
寃假借案比比節是!吾!其中之一者!
9樓:微笑著丶流淚
最好提供相關證據 沒有的話怕不給立案 還要看當地對於詐騙的數額要求 當然什麼也沒有也可以去 但是立不立案就不一定了
10樓:一清
拿著身份證件就可以了 有同事**的話可以給**提供
派出所沒有證據可以抓人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如果帶到派出所最
抓人是民間通俗的說法,在法律層面上,應該分為涉嫌治安違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涉嫌治安違法案件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五十七條規定 為維護社會秩序,人民警察對有違法嫌疑的人員,經表明執法身份後,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對當場盤問 檢查後,不能排除其違法嫌疑,依法可以適用繼續盤問的,可以將...
您好,我的手機丟了,後來報案派出所也找到了,但是拿我手機的那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 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
派出所調解的錄音有作為被傷害的證據效力嗎
沒有證據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七條規定 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證據效力又稱證據能力,指它在法律上的證明資格。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 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