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v型孤獨
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是初次購票前及因經營範圍變化等原因,需增減發票種類數量時填寫的。如圖所示:
填表說明:
1.本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設定。
2.適用範圍:本表適用於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用手續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身份證件型別:是指購票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證明經辦人身份的證件;(2)發票種類名稱:根據《發票種類**表》的「名稱」列填寫,詳見附件;
(3)申請發票票種核定操作型別:填寫增加、變更或刪除;
(4)購票方式:填寫驗舊購新、交舊購新、批量**或其他。
4.本表一式乙份,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2樓:
納稅人在申請領用發票之前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發票票種核定。已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的納稅人,當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或者開具額度不能滿足經營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
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放《發票領購簿》。具體辦理流程為:
領取**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視窗領取《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提出申請填寫**後,攜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視窗,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申請辦理領購普通發票資格。
審核辦理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由綜合服務視窗工作人員受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核,並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等情況,核准納稅人使用發票的種類、聯次、版面金額。領取審批結果,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承諾的期限後,到綜合服務視窗領取審批結果。
資料拓展: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隻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票種核定可即時辦結。電子發票只發放電子資料。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列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檔案,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製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3樓:匿名使用者
發票票種其實就是發票的面額,如十元版,百元版等等
作為一種紙質存檔資料,應該都是要填的。
具體填的方法就是按需填寫:面額,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