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是我的幸運飛
由精神病人的子女或者配偶作為監護人承擔照顧精神病人的生活的責任。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樓:
理論上是能的,敬老院有時候會收留,也可以救助站、收容所幫忙解決,比如送進精神病院。
在大城市相對比較正規,小的地方就難說了,山高皇帝遠啊。去找民政局!
3樓:羈旅驛路
精神病是因為在年輕的時候,大腦受到刺激所表現的一種異常行為。精神疾病不易**,且容易**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去除心理因素,藥物只是控制了疾病的某些症狀,當遇到社會心理因素的刺激時又可能**,因此建議最好採用中藥配合心理**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中藥可以起到調理情緒,醒腦開竅、疏肝滌痰、調理氣血,調整機體的臟腑功能及平衡陰陽的作用。
母親是個精神病患者,未對子女進行過撫養,在母親年老以後,子女是必須進行贍養?
4樓:娜貝錳不艙財
必須贍養啊!因為母親生了你呀!不管母親養沒養你,她都是很偉大的。
5樓:匿名使用者
這肯定得贍養母親啊,比較她生你,才有現在的你啊
6樓:蝴蝶
一個女性,青春年華給了別人,風花雪月,甜甜的愛戀,卻沒走到一起。只不過因為適婚年齡了,恰恰被前男友/前夫給分手,心中所愛失去了。整個人抗不起來,扛不住。
也恰好遇到了備胎男(樓主父親),愛(愛的是前任)之深,導致瘋。搞得樓主那一家人挺無奈,堪比迎了個燙手山芋。吃不下嚥不了 也吐不出~
再者!她,是你的親生親血緣母親,沒轍,走法律途徑你都沒勝算。肯定得贍養,跑不了的。
而且父母年老,好多更年期還蠻不講理,何況你這個還是個特殊。養老的份額你跑不了,養老金退休金呢你把管不了’(法律上的事情讓配偶拿那小本本)只有:贍養的疾病老人的義務,規避不了!
沒有支配老人家養老保障金權利!
7樓:
咱倆情況差不多,我現在也面臨著同樣的壓力
瘋子也就是精神病人打傷人怎麼辦,精神病和神經病有什麼區別
將精神病人送入精神病院,讓親人給被打傷的人出醫藥費,給人家看病 當然需要賠償,既然是精神病人也就不要太追究,賠償當然需要啊 應該送專科醫院檢查,如果是精神有問題,應立刻住院 找家人或監護人負責,法律有規定 建議報警處理,如果鑑定不是精神病那就是故意傷人 只能報警處理了,那玩意兒一直在完善 神經病患者...
精神病人認為沒病,不肯去治療,怎麼辦
你好 精神病患者的服藥與不接受 做為家人的確一件很頭痛的事情,下面我介紹以下方法,你們可以參考 一 住院初次被確診的精神病患者,住院 比較好。目前精神病院的環境和 手段已今非昔比。個性化 家庭化 人性化 規範化,已經成為醫護人員努力的方向。二 門診對一些症狀不是很嚴重或實在不願住院 的患者,可以採取...
神經病人不願意去看病怎麼辦,精神病人不願看病就醫怎麼辦!家屬快崩潰了
很顯然你沒有對待精神殘疾人的常識 根據你的描述,你父親很可能是神經性紊亂精神病和幻想症精神病 到現在為止,精神病 還沒有出現過很好的結果,一般治好都是暫時的,不管 的多好,的可能性都是會有的。我覺得你說的就醫不太現實!1。費用昂貴,現在他已經對你們一家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捆擾,如果到醫院確診後,醫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