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州區域董事長
目前確實有這項政策的,是為了防止開發商囤地的.
據說商鋪的產權是40-50年,那麼到期後怎麼處理,國家無償收回嗎?
2樓:稀硝酸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商鋪到期後商鋪所有人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
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樓:金果
商鋪到期後商鋪所有人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4樓:搜狐焦點
商鋪產權40年後怎麼辦
一、《商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所謂的“自動續期”,是延續商鋪建築物使用權的許可權,並不是商鋪的土地權,一旦建築物報廢,土地將收歸國家。
二、也就是說,商鋪購買者對房屋的使用權不因為自動續期而自動轉化為商鋪之下土地的權。“因此,商鋪業主需要注意一點,必須好好保護商鋪物業,70年以後只要商鋪建築物還‘健康’,那麼商鋪建築物還是你的。”
三、《商鋪物權法》是一部基本法,並且商鋪物權法條文多是宣誓性的規定,具體性操作還需要當地相關部門及時跟進,如稅收、土地等部門之間有一個協調的過程。”有專業人士相對於講“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年限較短,而目前又是商鋪商業地產、工業地產等非普通商品住宅類產品開發的高峰階段,因此商鋪物權法的模糊說法無疑將繼續讓開發商和購房者摸不準脈。”
四、如果商鋪年限續期是否要交費,目前明確的一點是“的商鋪限制都在交易環節產生,如果商鋪業主產權到期後房屋不上市交易,可以不交納這筆商鋪續費費用”。
商鋪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目前國家尚未出臺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後的處理辦法,誰也不知道該如何操作。
可以確定的是,房產是私有的,沒有使用年限。
6樓:小灬鈊
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是40年。滿了39年,也就是到期前一年,商鋪所有人要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如果不再續期,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的房屋。
但是你不用擔心 ,中國房子的平均壽命是30年 估計你不用等到50年,那房子已經拆了, 拿賠償就行了。
希望採納,謝謝!
7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後可以續期,繳納一定的費用即可,國家不會收回。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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