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如何應對網路輿情,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2021-08-07 01:35:17 字數 4475 閱讀 2886

1樓:採越聚源

對於公安機關這種比較受關注的部門,應該高度重視輿情熱點新聞,盡早發現,盡快處理。建議早好採購一套這方面的軟體協助你工作,人工搜尋不僅資訊不全面,速度也跟不上。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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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3樓:匿名使用者

隨著資訊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公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1. 「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時代的到來,實現了**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

**傳播由諸多資訊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資訊被**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2.

「點與點」對接,範圍之廣。新**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資訊交流,具有超連結、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釋出、傳播和接受資訊,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象。

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範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

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特別是網路**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物件。一旦涉警類資訊被**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資訊,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廣泛傳播,而報紙、雜誌等平面**也不斷跟進刊登訊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4.

「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更是抓住涉警資訊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係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衝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侷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

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2.一貫「機械式」應對。

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釋出的訊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的關係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採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資訊**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鑑於**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釋出一些官方資訊,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

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公升級」,新聞**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4.協作「腸梗阻」嚴重。

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等新聞**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如何應對網路涉警負面輿情

4樓:匿名使用者

隨著資訊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公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 「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時代的到來,實現了**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

**傳播由諸多資訊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資訊被**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點與點」對接,範圍之廣。新**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資訊交流,具有超連結、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

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釋出、傳播和接受資訊,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象。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範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特別是網路**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物件。

一旦涉警類資訊被**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資訊,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廣泛傳播,而報紙、雜誌等平面**也不斷跟進刊登訊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

有的**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更是抓住涉警資訊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係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衝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侷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

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釋出的訊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

同時,在處理與新聞**的關係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採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資訊**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鑑於**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釋出一些官方資訊,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

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公升級」,新聞**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

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等新聞**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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