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
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
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乙個專業的人士過來幫您處理比較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
結婚半年,沒有結婚證,跟退還彩禮是兩種事。沒結婚證,法律上是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但跟彩禮是不能混為一談的,沒結婚手續,也就談不上離婚,而退還彩禮,實屬婚約財產糾紛,婚姻法二,司法解釋第十條有明確規定,可以退還,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證居,應該找律師諮詢,或請律師協助要回,也可以事先查閱婚姻法婚約財產糾紛的書績
3樓:頂尚造型
主要看你的想法,按正常的可以不退彩禮。但是看錯誤是哪一方
沒有結婚證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結婚一年了,
4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5樓:匿名使用者
都結婚一年了還不保證也沒孩子,你還要啥彩禮。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算正式夫妻。法律不承認、就算鬧上法庭,你也不會贏。而且你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 因為你沒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小孩了男方不讓你看小孩怎麼辦?
結婚兩年沒領結婚證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9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0樓:葉紛飛唄
嚴格意義來說,沒領結婚證你們只是同居了兩年,還沒有上公升到離婚的法律高度。其實彩禮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一部分,你們有沒有孩子,有誰來撫養?至於彩禮看金額大小和人性吧,畢竟你們是結婚又離婚的不算沒結婚,彩禮已經起到了他應該的作用。
關於沒有結婚證離婚退彩禮
11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bai證,du就不是合法的夫妻zhi,在法律上就是沒dao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內可言。法
容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也無從說離婚了,想分手的話,我個人認為從道德角度專上來講如果你自己或
屬者你的家庭用了對方的錢,應該適當歸還,如果用於購買雙方共同使用的物品你可以放棄物品的使用權,或兩人協商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來完全可以退自彩禮的。
《最高人民
bai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du共和國婚姻法zhi>若干問題的解釋(dao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跟你來的情況一樣,現在男自方起訴了,我就氣的要死bai,跟你的情du況很像,還有十zhi
幾天**了
dao,今天去找律師去了,律師說這邊要找證人證明彩禮歸還回去了,而且咱們女方這邊也可以舉證說明男方的過錯,毆打暴力,辱罵,感情不合,最後還可以要求男方那邊返還嫁妝
15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你好
我女兒結婚沒領結婚證在一起生活一年,丈夫常歐打妻子,沒法生活提出離婚,彩禮需退回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確實收了彩禮的話,對方要求退彩禮。是沒辦法拒絕的。但是女方也可以提出要求。來減少彩禮的退還金額。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問題,回答如下:1和2合併,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就可以不返還彩禮;3、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男方一般要退回嫁妝;4、無論怎麼判決,都沒有你所說的其他賠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抄證明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已經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並同居生活。而且已經以嫁妝的形式返還了彩禮或者等值的財物就可以了。比如說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完全可以找證婚人作證,並且可以找雙方的村委給出具證明。
至於說男方的生活困難,男方是必須要提供證據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1、男方需bai
舉出何時何地向du女方交送彩禮的
書面證據或者zhi證人證dao言,包括彩禮的名稱、專數量及價值。2、誰主屬張,誰舉證。女方無需自證自己是否收到彩禮,只要對男方提出的主張加以反駁即可。
但如男方提出了交送彩禮的證據,則女方須就是否收受了彩禮、所收彩禮的具體情況進行舉證。這方面要根據男方的舉證情況來決定己方的取證、舉證內容。一般情況下,此類案件雙方的書面證據較少(書面的主要就是購物發票之類),大多是證人證言方面的證據。
3、嫁妝的問題。同樣需提供購買、陪嫁到男方方面證據,至於已被損壞,可根據發票或收據計算出金額,男方應予退還或折價賠償。4、所述的這些費是沒有要求男方賠償的法律依據的。
訴訟費則是由法院根據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判決的。5、基於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此類案件對訂婚中自願贈與的財物,一般是按《民法通則》規定的贈與關係處理。但對於交付的信物,一方要求歸還的則應歸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抄就你描述的問題,律襲師答覆如下:
首先,作為訴訟的要確認原被告的訴訟地位,原告和被告的訴訟地位不同,那麼他們的舉證責任也是不同的,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其次,對於彩禮數額的舉證要確認彩禮為何物,是首飾還是金錢還是其他的物品。 第三,作為你描述的情況,彩禮應當返還這是司法解釋規定的。
第四,沒有結婚登記,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那麼就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追究精神損害無依據。祝福!
21樓:寥寥無幾
這種情況需要協商,沒有真憑實據不能。無限好人。
22樓:劍影傳說在路上
為什麼不**?農村也得**結婚啊!辦完證在判
沒領結婚證結婚,離婚了彩禮要退嗎
23樓:華律網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
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
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乙個專業的人士過來幫您處理比較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4樓:斯銀蹇丹紅
這個,如果生活了一段時間,是不可以退的,如果一起生活很短的時間,是可以退的吧。
25樓:奇農嘉嘉普
沒有結婚證,不是夫妻,不存在離婚,雙方可以協議分手,對於彩禮需要雙方自行協議退賠,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26樓:王冠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結婚一年半離婚彩禮退嗎沒有結婚證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孩子怎麼辦
1 如果從未領取結婚證不需要辦理離婚,屬於同居關係,雙方直接分開即可。如果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商意見的 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以同居關係析產糾紛或 和 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依法判決。2 如果是已領取過結婚證,現在遺失了,如果雙方同意離婚的,你可以到發給你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說明情況,...
沒有結婚證的「離婚」請問沒有結婚證怎樣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