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岡島明子
要看有沒有受傷,不嚴重的按照治安處罰條例處理,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2樓:板弟弟
1、推人如果沒有造**身傷害不能算是打人,在法律上,要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才能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2、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3樓:
不算 但是可以說是一種侵犯吧 不過法律應該追究不到 下次記得人家推你一下 你只要躺地上 就ok了 等110來 那就算打人了
4樓:開明仙尊
不要拿出教條思想來坑人了,什麼推了別人一下不能算打人,你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推一下,如果別人家裡有公安的懂套路的,無論輕重,到醫院都可能軟組織挫傷,那就是輕微傷,就可以被處罰,達不成私下調節,那麼恭喜你,無論教育,經濟處罰,拘留,你都有記錄了。
將人推到和毆打他人的區別,將人推到算毆打他人嗎?
5樓:文學少女
將人復推倒,過於籠統,不具有明確性制,要根bai據這之後,對方du是否存在身體健康危險,否則zhi難以界定dao其性質。
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重點是損害他人身體健康。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毆打的行為方式、行為地點和傷情輕重等,應當作為從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予以考慮。
如果將人推到後,損害了他人身體健康,並符合上述“毆打他人”的條件,則應按“毆打他人”處置。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6樓:聞立道
“將人bai推倒”過於籠統,不
du具有明確性,難
zhi以界定其性質。dao
“毆打”一詞出現在《治安管內理容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但是條文中並沒有描述“毆打”的含義。在公安部法制局編輯出版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與實務指南》一書中是這樣說的:
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行為方式一般採用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依據本條規定,毆打他人屬行為犯,即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毆打的行為方式、行為地點和傷情輕重等,應當作為從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予以考慮。如果故意“將人推倒”符合上述標準,應該按照“毆打他人”論。
我這樣子算是有錢人嗎
恩,已經脫貧了。富有還說不上 新中國貧富標準線 超級大富豪 年收入在5000萬以上 大富豪 年收入在1000 5000萬 富豪 年收入在300 1000萬之間 富人 年收入在100 300萬之間 高產者 年收入在30 100萬之間 中產者 年收入在15 30萬之間 低產者 年收入在8 15萬之間 窮...
我算是“有錢人”嗎,大家看看我算有錢人嗎?
你是一個有錢人,但是有錢人又沒有什麼不好的。有錢人也有很多種的,有好有壞,一樣米養百樣人。你的這種想法有些偏激,你說聽說人家開寶馬車撞死農民砸壞了電腦桌,可是電腦桌也是花錢買回來的,而且是花你父母的錢。你的朋友會不自覺地說真是富家的公子哥,也可能是你是不是花錢的時候沒有思考過呢。我說的都是我個人的看...
奶奶有權利將孫女送人嗎,奶奶有權利將孫女送人嗎?
即使生活在困難,也不應當將孫女送人,應當拿起法律的 控訴這對父母,要求他們承擔其作為監護人的責任 不,告他們吧,讓法律的制裁決定,加上那奶奶也不必為他們撫養小孩,那是他們的孩子,如果他們捨得不要自己的親骨肉,就要他們受到法律的因有懲罰。孩子不是布娃娃,不是隨便送人的。也別說奶奶了,她也無奈。那小兩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