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不知道你是男孩還是女孩。不要太在意這件事,本來也不是你的錯,學校裡這種事常有,最重要的是靜下心繼續學習,沒有能力打他沒關係,爭口氣努力上學,以後找好工作,過好日子,好人自然有好報的。象他這種人想以後也不會好到哪去的,當今社會講的是權利和金錢(不是灌輸你這種思想,畢竟社會就是社會),賺好多錢,讓他們羨慕死吧!
千萬不要自己跟自己交勁,否則吃虧可是自己啊。
2樓:角落安安
這件其實兩人都有錯,就算被人打,你不應該這麼做的,現在都這樣了,那就只能這樣了,好好學習,不要去管他
大家都在想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所以過一段時間大家會淡忘的,哪會管怎麼多啊
不要想這麼多嘛加油哦
3樓:匿名使用者
還打回來了地位..
男人打打架怕什麼...
4樓:請寵婑
你應該告訴校長,這麼說:
校長,您好.有乙個同學經常欺負我,有一天我實在受不了了,不小心打了他.他的朋友踹了我一腳.
他還不甘心,又找了高二的同學群歐我,校長請您管一管!
5樓:真切感受
樓上說的也很正確,做為乙個男人,就要有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心態。
我要補充的是你的同學們並不是遠離了你,而是對你的遭遇抱有同情和對找高班上打你的同學敢怒不敢言的態度。
你要挺起胸膛抬起頭,勇敢的去接受以後要面對的問題。逃避不解決任何問題,試想如果以後再遇見類似的問題,你還要選擇逃避嗎,你又能逃到久呢?所以勇敢的去面對,努力的去做好才是你最需要的。
只要是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那就不要在意他人怎麼說。讓自己盡可能的擁有一顆平和的心態,遇事保持冷靜的頭腦多思考。
誰都有遭遇挫折的時候,而這個時候往往也是乙個人感覺最孤單的時候。只有抬起頭堅強的走下去才會讓所有的人對你刮目相看。
懦弱和逃避才會讓你身邊的朋友和同學越來越看不起你,慢慢的離開你。
6樓:武二哥
沒關係的,想開點,男人嘛,要能屈能伸,其實你也許覺得很丟人,我覺得你很勇敢啊!是個爺們兒!
我今天去補課班的時候,跟乙個同學打架了。首先他先推我一下,然後我就還手,沒想到打他的臉了,我也沒想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不是個好東西,打了就打了還說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就站那讓他打幾下,只要不是要打死你,那又算什麼。
8樓:還活著
放心,你的智力已經夠低了,不會再低了。
我覺得是你錯吧,你先打人臉,不管是不是故意,都是侮辱性的,然後又說人家長的矮。再次揭短侮辱對方,我覺得他的反應很正常,而你的智商沒開打之前就很低了。
9樓:給你送福
你那兩個都有錯。他錯不該罵你,你錯,不該動手打他。最起碼得顧及一下你們還是同學,是吧!
10樓:罹小落
。。。。你有覺得頭暈頭痛什麼的不適感嘛?
沒有就應該沒什麼問題。
打架這種事,沒有誰對誰錯,打起來誰還管那麼多,下回別這樣,都疼。
11樓:盧坤
1,沒有關係的
2,不過暴力解決不可問題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誰讓你長得太矮了」的話我聽了也會急的好嗎,說話不能這麼傷人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都有錯吧!大家bai同學之du間本來就是
一家人,沒有必要zhi為了點小事dao而打架專 傷和氣,大家都是來屬
自五湖四海,相聚一起不容易,好好珍惜身邊的朋友,不過你也不要太自責了,大家退一步,該怎麼做你應該知道了吧!最後希望你們趕快和好.
14樓:free若舞
都有錯。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打這麼多字說明沒影響智力。至於他怎麼樣就不知道了。像你所說,錯在他先推你了,打一下以及踢幾下問題不大,不過說他矮也忒傷人了,雖然是實話,後邊的事,就是你倆都剎不住車的結果了。
16樓:為水帝代言
不會影響智力的,打架是不對的,因為解決不了問題
17樓:樂樂學駕駛
你好,沒有誰對誰錯,你們的事情已經被定性為互歐事件
18樓:匿名使用者
好複雜 都有錯 男生嘛 打一架就好了
19樓:無盡的愛之
就在我糾結時,耳邊想起:快醒醒,老師來了……
我在公司上班和同事打架,同事先動手打我的,我還手打了起來,我把他臉抓爛,他報警了我賠償他1000塊
20樓:王元頁
個人過錯單位解雇沒補償金
單位原因解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情形,才有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樓:乙個小小鳥
這個沒有!在公司打架,是違反公司制度的。有問題應該心平氣和的協商,協商不成報公司領導解決。
就算人家先打了你,如果你還希望在這間公司繼續做,也只能忍下,現在你把人家臉抓爛了,只賠了1000元。一千元能修復爛臉和心裡的創傷嗎?肯定不能!
所以人家沒有去法院告你,只是除了名,你又沒有案底,你算賺大了,還指望誰賠你呢?
22樓:匿名使用者
因違法行為和違反紀律被開除,還想要公司賠你錢?
我被同班的女同學打了,上機房課,她故意又來找茬,把我一拳打臉上,然後用腳踹我,接著把我鍵盤砸爛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快畢業了就忍下考完試了,找人打他,只有自己一人的話,那就算了,但是畢業後還找上門就拿小刀往她肚子戳幾個洞,讓他知道什麼叫真正的打架鬥毆,讓她知道想在混江湖,得付出代價的。如果離畢業還有1-2年的話就不必忍了,在她又找你茬的時候,拿刀戳她,刀不要太短也不宜太長,戳2-3下,要是有上來一起打你的人,也照戳,記住刀要拿緊,即便被打著也不能放刀,能躲開的對方的攻擊就躲開,特別是頭部。(一定要保持理智,不可戳出人命來,**的眼神,身心鎮定,但不失理智,必要時發出嘶吼,讓其他人不敢上前)(雖然很不願意教你這麼做,但有些人渣你不對他狠,她勢必會騎你頭上拉屎,以其受辱,不如潑出命來,我連命都不要了,還有什麼好怕的,經管拿刀上去**。
讓她知道什麼是尊嚴,什麼是生命。記得有句話叫: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恨的,狠的怕不要命的。)
24樓:馬自強
讀書和學習是用來幹什麼的?是用來處理和解決問題的!既然出現了問題,那就應該處理和解決。
自己打不過或不方便出手,可以借刀殺人,可以將矛盾轉移到其它人(比她強悍者)身上去,在別人痛毆她之時,自己則趁機痛打落水狗嘛!(不過學生具有這種心機不好,這種問題最好向老師和學校反映,讓它們出面處理和解決。)
25樓:匿名使用者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小人記仇從早到晚,看你做那種人了,其實用不了10年,你努力就能高人一等。
26樓:435的小哥
你好,我很看不管這種,**的?近的話可以幫你
跟別人打架別人拿的鐵器把我頭打破了縫了5針
輕微傷達不到刑事,只有雙方調解,起訴不和算,雙方不調解雙方都得拘留,對方有傷情嗎?這個不好說,建議 在治傷的同時向 報案,傷好後作損傷程度鑑定,如果是輕微傷,要求對方賠償,如果是輕傷及以上,會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同時也要賠償你。打110報警啊。要不叫他給你5000塊錢啊 專家也回答不了你,看 結果。你...
我有一朋友打架,把人頭打破了,現在被打的人要十萬,可他就住院兩天,如果去自首,要判多久
就住兩天,傷情bai應該不算重。構成du輕傷zhi以上,夠到追究刑事dao責任,如果公安機內關立案還好,如容果公安機關不立案,你們可以向檢察機關請求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如果還不立案,你們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對方刑事責任,並追究賠償責任 2。如果構成重傷以上,公安機關不立案的話,你們可以向檢察機關...
和別人打架了今天,人家有指甲抓破了我的臉,10釐公尺的樣子。會
注意別吃刺激性的食物,如薑辣椒什麼的,一般指甲的劃痕都不會太深,留不了疤,除非你是疤痕體質,碘酒不是越多越好,最多一天兩次 應該不會的,就是它結痂的時候,你不要碰它,讓它自己掉,也可以用熱毛巾敷結痂的地方 沒事的,不過疤痕要留一段時間,有時候要季節過了疤痕才會消失的 應該回留下疤痕的,我覺得最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