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熱浪人間
從刑事拘留到判刑,整個過程大致需要四五個月時間。案情複雜的時間可能會長一些,案情簡單的經歷時間會短一些。
《刑訴法》規定刑事案件各階段辦理羈押期限:
【拘留批捕階段】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公安逮捕後偵查階段】
第一百五十四條【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規定】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第一百五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檢察階段】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院審判階段】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有個朋友在看守所已經2個多月了為什麼還沒訊息呢?檢察院什麼時候通知家屬呢?這還的等多長時間
2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如果在偵查階段最長可達8個月7天,如果在審查起訴階段最長可達6.5個月。
一、偵查階段
1、拘傳:
《刑事訴訟法》第117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以1天計。
2、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89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計37天。
3、逮捕後偵查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已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157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之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根據上述規定可知,逮捕後的偵查期限法律規定最長可達7個月。
如果具備以下兩種情形,則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還有可能更長:
《刑事訴訟法》第158條:「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
」二、審查起訴階段:
《刑事訴訟法》第169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一般順利的情況下,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最長乙個半月。但如果需要補充偵查,則可另行計算審查期限。這樣一來,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審查期限為1.
5個月+(1個月+1.5個月)×2=6.5個月。
上述為正常情況下,如果存在案件需要改變管轄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69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3樓:劉大來律師
應該請個律師,並且可以會見,也可以於檢察院交涉相關問題。
4樓:侍甜恬
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的偵查時間是兩個月,案件特別複雜的可延長乙個月,公安機關結案後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則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還是證據不足,檢察院就會決定不起訴,在此期間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可折抵刑期。
5樓:緣法斷是
應該已經逮捕了,逮捕在作出逮捕決定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等多長時間不好說。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拘留還是逮捕,都必須在執行後24小時內通知家屬或單位。
你直接到辦案單位去問,只要不涉及案情,他們會告訴你的。
7樓:書帷夢斷
要通知什麼?調查完通知**時間。
判刑四年十個月多,已經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兩個月了,多久可以出來
8樓:
正常情況下,需要三年零八個月才能出獄。當然,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或者有立功情形,也可能減刑,也有可能提前出獄。
9樓:來自仙華山美目盼兮的桔梗
判刑四年十個多月,已經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兩個月,刑期減去在看手所的時間,就是服刑的時間了,還有三年八個月就可以出來了。
那他現在被關在看守所已經快兩個月了,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了,現在算逮捕羈押嗎?最長還得多長才能結案... 30
10樓:管東平大律師
一般到法院審判快的要3到四個月
建議委託律師跟進案情,否則到時判了家屬都不知道,律師可以給他辯護
廣州律師管東平
11樓:法律第一號
你好!這屬於刑事案件。在這期間,除了律師,家屬是見不到當事人的。
案件送到檢察院,意味著訴訟的過程馬上要開始。一般來說要根據他涉嫌的罪名來判斷法院**的時間。一般刑事案件的週期是3個月。
所以,如果不是惡性案件,應該就在近期會拿到**通知。到時家屬是可以出庭的。
建議你委託律師,這段時間除了探視以外,還可以在**時對他進行辯護。
上海百姓律師團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在看守所是見不到人的,
如果移交檢察院是肯定會逮捕的。
像樓上所說 最好是聯絡律師。
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可以消除案底嗎
13樓:硫化鋁的世界
1、案底不會消除。
2、「案底」一詞屬於口頭語,有著不同的含義。
(1)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如果最後是無罪釋放,相關的檔案記錄仍會存檔備查,但這種記錄不會對當事人有什麼影響的。
(2)如果最後的結果是已判刑、附條件不起訴,都是證明有罪的,這種記錄就會影響當事人。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14樓:四哥有法說
「案底」一詞屬於口頭語,有著不同的含義。
一、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如果最後是無罪釋放,相關的檔案記錄仍會存檔備查,但這種記錄不會對當事人有什麼影響的。
二、如果最後的結果是已判刑、附條件不起訴,都是證明有罪的,這種記錄就會影響當事人。
15樓:就你傻傻還卟懂
刑事案底是永遠不會消除的。你當是學校犯錯了記過處分啊,到了畢業了還想方設法給你消掉。但是,也不會太影響你的正常生活,因為一般的用人企業不會也查不到你的案底,而如果是行政事業單位一般也是不會查的,需要你自己保證,如果後面被別人發現了,你要自行負責醬紫。
以上,求採納。
16樓:
所謂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所謂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
17樓:皆有可能
在看守所呆了一年,沒判刑就沒有案底,如果判刑了,就不可能消除案底
18樓:九里香
1、進看守所刑事拘留如果未判刑的話是沒有案底的。 2、所謂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 故沒有被判刑的刑事拘留是沒有案底的。
在看守所將近兩個月了還有可能出來嗎?
19樓:多啦快跑
能出來 不過他在拘留期間逃跑的話會追加刑事責任。公安會向法院起訴。很有可能加刑
但不致於無期 幾個月到幾年不等 這個要看情節輕重 最終判決還是法院說了算。我說多少也沒用。國家不聽我的
進看守所兩個月了,怎麼還要在等兩個月才判刑啊
20樓:戚廣利
這是法律程式。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兩個月,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乙個月,然後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判階段是兩個月。一共是五個月時間。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那是因為在看守所的時間內,案子還沒有審查完畢,法院沒有宣判呀,只有法院宣判結案以後,才能轉到監獄執行。
22樓:巢茹雲
進看守所兩個月證明已經籤逮捕了,走正常程式,在看守所呆的長短要看什麼案件什麼罪名,你說的還要等兩個月是不可能的,是不是律師告訴你的?一般的案件最低都在半年左右…
23樓:弓笑妍
那是還沒有確定下來這個人的罪行
在看守所呆了三個月,有沒有案底啊?
24樓:左思苗
看守所呆了三個月?刑事案件才會這樣。有案底了。
在看守所呆了兩個月,會不會留案底,如果留案底了會有什麼影響?
2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會留有案底的,畢竟呆了兩個月之久啊,留了案底的話,如果你想要考公務員、參軍、入黨等會有影響的
26樓:毛毛
會有案底的,對於找普通的工作應該沒啥影響,但是如果要考公務員,參軍的話可能不可以,影響挺大,而且如果您小孩想要考公務員可能也會有一定的影響,違法的事還是不能做,祝以後順利
判刑兩年,在看守所呆了月了,還會被送到監獄嗎?不是說一年之內的就在看守所服刑,那一年零月
剩餘刑期多長,可以在看守所執行 三個月。你說的情況,是在新的 刑事訴訟法 施行以前,2013年1月1日起新的刑訴法施行。其中第二百五十三條明確規定 1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 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2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
親人從看守所轉到監獄快兩個月了,家人還沒任何訊息,他還在外地服刑?還有二十天刑期,家人不知道去那裡
根據法律規定,判決後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上,要送往監獄服刑,否則要在看守所代管,監獄應該在接受後5日內通知家屬。可以問派出所,就會知道下落了,不要急,如果沒問出來,那就可以問上一級的部門,去問問看,不要急,祝你好運,這個不會有危險的,至於會不會去接就看他和他的家人的關係了,一般都會去的 親人轉去監獄是...
您好,我現在在工廠裡面做了將近兩個月了,也沒簽勞動合同,我想辭職他卻扣了我工資,我該怎麼辦
直接找當地的勞動局就能要回你的工資的 根據法律來說,工作乙個月就必須簽合同。工廠沒簽合同而且有勞動事實的應該翻倍發放工資。他還敢扣?收集一下你相關的勞動證據,比如排班,打卡記錄什麼的就直接可以!好好!跟他談了。辭職批准了當然要全給,找他要啊!我想問一下,我在乙個小工廠上班,也沒簽勞動合同,現在辭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