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有五歲女孩,因家庭瑣事糾紛太多想離婚,但我希望女兒跟我生活

2021-07-02 00:55:04 字數 6037 閱讀 4995

1樓:伊洛觀魚

和老公協商解決可能角好的辦法。

直接向法院由法院判,很難保證自己能得到女兒的撫養權。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子女撫養權歸誰所有,主要依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基本原則。其中,子女的主觀意願,父母雙方各自經濟收入狀況,以及父母是否存在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傾向等,是女兒歸屬的主要依據。

經濟收入狀況,你收入較低,對你不利。

女兒的主觀意願,就是看女兒願意和誰一起生活,這一點自己需要問女兒。

女兒和媽媽一起生活,有利的一點,是隨著女兒長大,它生理、心理方面的一些問題便於和媽媽溝通,這是有利於女兒成長的一面(但不是決定因素),這對自己有理。

此外,如果有證據能證明,老公適合撫養女兒,那麼,自己撫養女兒的可能性就很大。 其實,因家庭瑣事鬧矛盾,多數家庭都是如此。不一定非要通過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你的情況,很有可能是整處在“三年之痛,七年止癢”的婚姻階段。這是多婚姻都要經歷的階段,兩個人如果都能多一點反思,多想想對方的好處,多一點寬容和理解,慢慢就會度過眼前的難關,以平常心對待自己的婚姻,白頭到老。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優勢就是有時間照顧孩子,所以你要充分利用這一點來彌補你收入少的不足,另外孩子才5歲,年紀小,應該讓法院予以照顧。另外,你們兩個都想要孩子,又是因為瑣事而不是原則上的事情鬧不和。所以我建議你們不要輕易離婚,對你們對孩子都不好。

按理說瑣事都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哪怕是雙方先分開一段時間,冷靜冷靜再說。

3樓:愛穿拖鞋

如果以後不能再生育,有判決給女方的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4樓:木有負面情緒

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沒必要把自己弄得這麼累

5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律師,畢竟他們是專業的

我也是離婚之人有一個五歲的女兒跟著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離婚的女人,接觸了兩個多月,約了七次,

6樓:丨淺安時光

多瞭解她多關心她 找共同話題 時間久了感情就深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還未提筆,眼睛已經溼潤,心裡有好多話,一時卻不知從何說起。

今天是2023年6月3日,明天我即將和你母親辦理離婚手續,再有20幾個小時,我與你母親就不再是一家人了,雖然我永遠都是你的父親,卻再難給你細緻的關心和父愛。

早上,我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再回頭看看我和你曾經在一起嬉戲玩耍的家,恍惚間又看你滿屋亂跑,或是在沙發蹦來蹦去,耳邊也似乎聽到你銅鈴般無比歡快的笑聲,可是,父親得走了,縱是對你萬般難捨,也得走了,我的()()……

()(),這時你還未滿4週歲,你已經可以和父親做簡單的交流了,但這件事情,現在無論如何你也不會懂的,我們沒辦法和你說清楚。我不好**未來,只好把當前的心境和情況寫下來,等你能看懂這些文字和明白一些事情時,再看看吧。

2023年的x月x日下午,你降臨到這個世界上。你知道麼?我在產房外看到你第一眼時,心中升騰出的希望有多大!那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我想以後也不會再有吧。

8樓:齊樑后羿

她對你有好感嗎?如果有直接去找她

我老婆出軌但有一個五歲的女兒我該怎麼辦 40

9樓:匿名使用者

得確定是否是真的出軌了?

覺得還是和你老婆好好談談,在談以前 你需要做好這一些準備:

1 是否繼續你們的婚姻 如果想 那麼就該往挽回的方面談

2 如果不想繼續生活下去了 那麼 就簡單了 不要太婉轉的 直接說就可以了

3 如果還猶豫,那麼 你就該在談的過程中 看你老婆的意思 看他是偶爾的沾花惹草啊 還是鐵了心 不愛你了

如果偶爾嚐鮮 你還愛她 那就努力挽回

如果她去意已決 徹底的不愛你了 那還是算了

愛情這東西 強求不得 你就是強求了她的人 可是心還在別人那裡 你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 你會覺得幸福嘛。

這是給您的點點建議 決定還是您。但是 既然走在一起 儘量不要分開 因為生活難免有挫折 邁過這溝溝坎坎就好了。最後願你幸福

10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什麼情況,你還愛不愛她,最好是別離婚,對小孩不好,如果她後悔了,就原諒她吧

11樓:windy自然

第一,你要小孩,她要也行。但,小孩是你的小孩,這是事實,誰也改變不了。

第二,千萬不要因為小孩而影響你的選擇。否則,你會痛苦一輩子。

第三,女人出軌,很難回頭。

12樓:嘉士多伯爵

離還是過bai,確定了這個再談孩du子的問題。過

zhi的話就好好談談,別混日子;離dao的話小孩也回別擔心,你們雙答方協商也可以參考法院或其他比較好的做法。能理解你很糾結很受傷,這種事怎麼解決都會讓人很不爽。話又說回來,行走社會誰沒個對錯呢,如果老婆能懸崖勒馬痛改前非一心為家,原諒一次又未嘗不可。

如果你鐵了心要離,那就快刀斬亂麻,來個痛快,各奔前程,開啟新的生活。

13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離婚,女兒自己撫養,這個不能忍

14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我不認識復你,但儘量勸

制和不勸離,瞭解出軌的原因,看是不是她主動的,還是逼迫的或者什麼,除非她真心悔改,不然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實在不行就離婚吧,建議女孩你還是要自己帶,現在很多**,包括後爸,總不能害了小孩,自己苦點,累點,但至少你問心無愧,如果你要離婚就需要諮詢當地律師了,怎麼樣對你和小孩最有利,希望能幫到你。。

15樓:揉碎的溫柔

樓下這麼多勸樓主離婚的,我覺得不妥,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今天這個社會出軌的回大有人在,比比皆是,答說不定你在談論別人的是非,家裡的自己的老婆就出軌了也未可知,我沒有意思要說那一個,因為這種情況切實發生在我自己的身上,像樓主這樣,首先要考慮判斷你老婆是不是還願意和你過下去,他和那個人到什麼地步了,如果你覺得過下去沒有必要了,那就不要再說了,如果是你老婆一時糊塗被別人所騙,好好談談,總有解決的辦法的,離婚畢竟對孩子來說是永遠的打擊和痛苦,要三思!女人總是被別人三言兩語,甜言蜜語就衝昏了頭昏,其實呢事後又非常的後婚,因此像我們遇到這種事情,對待這種事情上一定要冷靜,妥善處理,不要給你和孩子留下遺憾!說著多希望可以幫到你

16樓:匿名使用者

出軌要看是什麼性質。如果是貪財,嚮往更富有的生活而拋棄你,那也沒必要挽回,肯定還會有下一次。 如果是覺得你對她的關愛不夠,而去尋找寄託,那可以好好談談,彼此都改改…畢竟能攜手相伴是很不易的。

不要為了女兒去維持一段牽強的婚姻,那會讓她在沒有愛的家庭中成長,還不如早早開始各自的生活…

17樓:

第一看你是否真的很愛你的老婆,如果你愛她可以,試著挽回這段婚姻,我覺得應該是你給她的不夠,如果給她的愛不夠她才會出軌的

18樓:一方淨土心理

你首先要確定的是老婆真的出軌了嗎?她出軌的原因是什麼?你自身在她出軌這個問題上有沒自己的問題?你老婆的態度如何,是想離婚還是想繼續過下去?

如果她出軌有你的部分原因在的話,最好兩人好好溝通,一起商量未來應如何走下去。

如果離婚孩子是最無辜的,但是一個不幸福的家庭一樣也會傷害到孩子,所以當務之急是你要理清楚前面的問題,看看自己的婚姻是否還可以挽救,如果確實無藥可救,就不要因為孩子而委屈了自己,但如果沒走到末路,就兩人好好溝通,看看如何生活下去。

19樓:

如果一個女人真的再精神上出軌了,她不會勉強再跟你過下去的,她自己就會提出離婚,而不是你提出的,相信她的心還在這個家,為了小孩就原諒她 這次,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說,看看回心不,不迴心就結束吧

21樓:匿名使用者

和你老婆好好談談,相信她一次,下不為例。

22樓:海哥家紡

這個不是說著玩的 你要有確定的證據 別憑空想象 女人一旦另結新歡 不用你說 都會拋夫棄子!

23樓:莫僛少姩窮

要是換成了我!一個字!!!殺!!!!!!!!!!!

有個女同事她說離婚!我說孩子怎麼辦?她說孩子我不會要的,就算他給我我也不要。我無法理解

24樓:起名難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衷,也許她有她的難言之隱。不要孩子以後找物件似乎會好點。不要孩子,只是從婚姻關係上不要,離婚後仍然可以探視等。

25樓: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啊!這不奇怪,這世界就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組成的。

祝你好運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奇怪,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27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想法不一樣,而且她說的意思也不是你想的那樣,丟棄,完全不要。可能是覺得孩子隨父親會生活得更好,她條件,經濟,能力有限。

28樓:初戀般的感覺

每個人,首先是為了自己而活,不是為了別人(孩子),她的做法,很正常啊

29樓:天枰00思念

我認識一個母親,還殺害了自己的孩子呢。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

30樓:最愛幻雪寶兒

這個完全可以理解啊

因為離婚還帶著個孩子的話

那她就很難找到一個很好的歸宿了

這是一個自私母親的做法了

她的心裡只有她自己了

如何拒絕相親。還不傷領導面子?我是女生,我領導給介紹個小我五歲的男生,我嫌小太多一開始委婉拒絕了, 20

31樓:技能職場

建議你這樣試試看:

堅決一點地拒絕那個小夥的單獨邀約。

當著小夥的面,在你領導面前明顯表現出不想談的意願。

這樣做的好處:

1、讓小夥清楚、明確地知道你不想和他交往,讓他自已產生退卻感,不要讓他以為只要再磨磯一下、時間長一點或許有機會的想法。這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上面第2點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明確地讓領導、小夥同時知道你沒有交往的意願,讓他們倆都認識到他們在“強人所難”。讓他們清楚地知道不是因為你是領導就可以隨意干涉你的感情。

注意事項:

1、該強硬時就得表現出強硬,否則只會讓領導或小夥都以為可能有機會,或許那女孩只是覺得年紀原因,只要經受住這個考驗就沒問題了。

2、打消他們兩個“她年紀大了,肯定比男孩更急,拖一拖自然就答應了”這樣的想法。

3、領導只是工作上的領導,如果你因為怕丟工作而遷就,那隻能犧牲感情為代價。

看你想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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