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找了後老伴,住在了一起,如果父親去世後,有權讓她搬走嗎

2021-07-01 09:18:08 字數 4658 閱讀 9976

1樓:小虎有話說

人走茶涼,世態炎涼。自己的父母需要別人照顧的時候就同意結婚,去世了就立馬要走人,為什麼不直接僱傭保姆?又怕保姆照顧不好吧。

我的價值觀點是,許多事情別想別管,聰明的子女要咋樣才會讓老人幸福,不是房子,錢的問題,只希望老人老了別為難老人了,兩眼一閉,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你還能去幹什麼呀!

現在對於老年人再婚只能有約在先,其實就是財產問題的糾纏,我們這裡的孤寡老人好多都是隻同居不領證把事情說開了搭夥過日子,有的半路夫妻七十多組成的家庭過了十

七、八年都九十歲了最後還是各自回到自己的子女家度過餘生,因為這個年齡的老人已經不能相互照顧了,神志也不太清醒了最後還是各自踏上回家的路。

我家親戚就是後老伴,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在一起過了17年,去年親戚過世.親戚工資七八千,老太太工資兩千多。

估計老太太手裡至少有四五十萬吧,但親戚兒子說老太太把錢拿出來點就要不拿出來就永遠不會提錢的事情,而且只要老太太不走永遠不會趕老太太走(老太太自己有一套房子),而且年節的還回去看老太太。人家子女說不能老父親不在了就和老太太斷絕關係,不能讓鄰居們看笑話。說實話人家子女做的挺讓人敬重的。

其實人性是一樣的,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美劇摩登家庭,裡面的闊老頭離婚後娶了個年輕貌美的媳婦,他的子女表面上看不反對,背地裡也是討論那女的是掘金女,搶走了將來屬於自己的一部分遺產。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老年人再婚是為了相互為伴,引來的糾紛會是很多,再婚協議有約在先,一般男方去世,女方的兒女會接走自己的母親。法律會保護有婚約的協議雙方,超越法律的道德範疇,因人而異。

只是做人要格守人道即可。

當他父親再婚時,他的孩子己是成年人,後媽未曾撫養過這個孩子,所以當他父親去世後,這孩子對這後媽是沒有 贍養義務的。後媽雖可居住在這孩子家,但後媽如有自己的子女,或再婚前有自己的房子,為什麼還要住在這老頭的孩子家呢。

這要看情況的,如果女方同你父親有結婚證的,女方雖然沒有房產權,但有居住權,所以你一定要等女方過世之後才能把房子完全收回,假如女方同你父親僅僅只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你父親過世之後,你可以叫女方移出你的房子。如女方不遷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應該如此。

老人挺可憐的,沒房住,退休工資僅僅夠日常生活開銷,子女又不能依靠,晚年去找年齡那麼大的老人,說是找老伴,實際去做保姆,同時找一個能居住的地方,這樣的老年生活有什麼質量可講?悲哀的是老伴如果先走了,子女認為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就會被掃地出門。我們每個人都會變老,到時候我們會不會也是其中一員?

想到這覺得有點窒息。

沒有贍養義務好麼?繼母對繼子女沒有撫養過的,繼子女是無需贍養繼母的,更何況找個八十多歲的是老頭為了啥?算盤打得不要太精哦,如果真的是照顧了老父親,那麼讓她住到去世,甚至贍養她也合情合理,給她說清楚房子已經過戶的情況就行。

這種情況還是早點離開,羊毛貼不到羊身上,在為這些去爭財產打官司沒任何意義,除非老頭在世前把遺產分配好,老太太那麼大年紀財產也都是為自己兒女爭的,如果真的困難,老頭的兒女通情達理的能幫你點,不給也在情裡之中,畢競所有財產都是和孩子親媽一起攢下的,後老半也多數為了點錢,不然老頭快八十了,誰願找個老頭伺候著,拿到自己該拿的就好,爭來爭去最後什麼爭不到。

確實是,做人要講究情義道德。記得我小時候爺爺另找了一個老伴,就說好如果爺爺先離世要求兒子女兒繼續孝順老伴,兒子女兒也做到了。其實我那後來奶奶也是有自己的兒子女兒的。

在這點上我還是很敬佩爺爺的,提前做好安排,兒女繼母之間不會有那麼多矛盾。

現實生活中各種複雜的情況。我就知道有老太太為給自己兒子騰房,非要嫁給老頭,然後拿著老頭的錢送給自己親兒子親孫子的。老頭的錢還是老頭自己子女孝順的。

這種情況到底誰給她養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要見人便罵。人的道德標準都是是雙標。

輪到自己不一定怎麼樣呢。

你父親現在還在世!活的好好的!你這種話不能早說!

早說了,給父親知道會寒心的!再說繼母聽了這話!說不定會算計你!

你還是小心為妙!悠著點!現在什麼都不說,等到父親去世了,繼母一定會走,但是房子是你名下,你一定要把房產證收好才行!

但你現在還要忍忍!和你父親繼母搞好關係,到什麼時候、說什麼話。

想著把繼母趕出去的這個人,我覺得你應該考慮考慮,最起碼的仁慈和善良,你父親找的是老伴,而不是僱傭來的保姆,有用的時候就允許呆在你們家,沒用的時候就想著把別人趕出去,道德上恐怕說不過去吧?

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我覺得一切要根據實際情況!看女方是什情況,男方女兒是在成家後在婚的,她只是一個阿姨長靠,兒女沒有繼子繼母關係,只是父親的一個伴,如果她無處可去,當然可以繼續住下去,如果她是有兒有女,她可以根隨自己的兒女,如果她又找新的老伴當然更沒必要繼續住下去了,男方兒女有權收回住房,萬事都有個因果!

2樓:二哥拾影

這種情況在我們這裡也非常的普遍,我姑父就是一個例子,姑姑走了以後,姑父給他重新找了一個老伴,兒女們也都理解,也都能接受,老人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而這個問題問的是,是否有權利趕走父親的後來的老伴,這其實也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父親與後來的老伴有沒有領證?因為很多情況下老人在一起都不會領證,湊合著過日子,走一步算一步,如果是這種情況,兒女們擔心遺產的分配問題,就會想方設法趕走這名外人,而如果父親與後老伴領了證,那麼在法律的意義上來說後來的老伴有權利分走父親留下來的遺產,兒女們也是沒有權利趕走父親後來的老伴。

其實對於老人,我們不能只是想著財產問題,老人過得好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自己的親人去世以後,後來的老伴該怎麼辦?是繼續贍養還是趕他走?有些事不能做得太過絕情,不能父親在世時一個樣,父親不再世時另一個樣,如果是一個善良的老人,我們還是應該善意的對待。

3樓:魯步昭懿

從法律上說,是的。成年子女對繼母有道義上而非法律上的援助和贍養義務。但人是有感情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得從多個方面來看。

1、兒女方面,後老伴對父親是不是照顧有佳,相親相愛?後老伴是不是贏得了孩子們的敬重、信賴?後老伴進門時兒女們是不是還未成年她承擔起了撫養責任?

兒女們的經濟生活條件是不是寬裕,願不願意讓後老伴在家裡安享晚年?在生活上後老伴替兒女分擔了關心和照顧父親的重任,使父親吃喝有人做,出入有人陪,睡覺有人照管,有了關心和照顧的人,減少了兒女的負擔,兒女是受益的。

兒女們和後老伴之間的關係是否融洽?看到過一個故事,一事業有成的成年男子,老媽找了個後老伴,沒有什麼社會地位,退休工資也不高,但平時做飯很好吃,母親跟他在一起有說有笑,生活上被照顧得無微不至。後來後老伴生病了,後老伴擔心會給孩子們添麻煩,就讓母親搬回家住,可母親還是會去照看老伴。

過年了,男子去看望後老伴見他一個人在家裡冷冷清清,便就帶上媳婦、孩子、老媽一家子去陪伴。男子看到後老伴很高興,老媽更不用說了。過完年,兒子拿出錢來給老人住院**,治好病出院直接接回家裡。

老人家也是天天開心地做好飯菜等他們回來一起吃。這樣的相處,怎麼可能不讓他生活到離世。

如果後老伴進家時,男方的兒女還未成年,後老伴撫養過,兒女對後老伴是有法律規定的贍養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房產是父親的婚前財產,婚後房產增值收益有後老伴的一份,父親去世不該讓後老伴流落街頭。

即使後老伴進家時兒女已經成家也要看父親是怎麼安排的。

2、父親方面,房子房產證上是兒女的名字,按照法律,所有權就是兒女的,讓誰住不讓誰住,是兒女的權利。即便是繼母,沒有撫養過兒女也有權讓她搬走。但房子是不是繼承父親的?

之前有沒有協議?指定了身後房子繼承人,後老伴能不能住到離世?如果房子不是父親的,是不是在經濟上支援過購房的兒女?

他有沒有意願讓後老伴享受這份關愛?如果房子是父親的,之前有協議“房子過戶給兒女,後老伴可以住到離世”,那就沒有權利讓她搬出去。

4樓:劉長順

如果你的父親和老伴已經登記了的話,這個房子又是父親留下的,那麼他們就是合法夫妻,房子也有老人的份兒,是沒有權利讓她搬走的。

5樓:今天觀影百家

有權的,後老伴並沒有和父親辦理結婚,從法律上來講對你們她就是陌生人,讓她搬走也是合情合理的。

6樓:說教育

我認為沒有權利讓她搬走,因為她已經是你父親法律上的妻子了,那麼她就有權住在家裡面。

7樓:知竹常樂

父親找了後老伴住在一起,如果父親去世後有沒有權利讓他搬走?要看嗯你父親和他後面的老伴是沒有有沒有結婚,如果結婚的話你沒有權利讓她搬走,因為這個遺產有他的分。

如果他沒有兒女的話,老了的話還需要你贍養。當然他以後的遺產也會歸你,如果他有自己的兒女,也就不有可能不用你贍養。

如果你父親有遺囑的話。他的遺囑就說明了房子歸他後老伴的話,應該按照你父親的遺囑來,把房子留給她後老伴。這時候你也沒有權利但他走,如果你父親遺囑裡說房子是歸你的,你可以讓他搬走。

8樓:小

家是我的,想讓她走就讓她走。我覺得自己作為主人,真的特別的有能力讓她快點搬走的。

9樓:vast的天涯

成年子女對繼母有道義上而非法律上的援助和贍養義務。但人是有感情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得從多個方面來看。

如果後老伴進家時,男方的兒女還未成年,後老伴撫養過,兒女對後老伴是有法律規定的贍養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房產是父親的婚前財產,婚後房產增值收益有後老伴的一份,父親去世不該讓後老伴流落街頭。即使後老伴進家時兒女已經成家也要看父親是怎麼安排的。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老年人再婚是為了相互為伴,引來的糾紛會是很多,再婚協議有約在先,一般男方去世,女方的兒女會接走自己的母親。法律會保護有婚約的協議雙方,超越法律的道德範疇,因人而異。

只是做人要格守人道即可,

我父親找了後老伴,一直沒有登記,是不是以後生活幾年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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