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男方糾纏女方,女方可以通過溝通向其表示意思,讓其保持距離。但如果男方在糾纏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啊,怎麼糾纏的就怎麼解決。
3樓:甫昊碩
可以直接報警處理這個問題。
離婚兩年後女方物件了,男方後悔了,糾纏女方怎麼辦
請問一下,離婚三年了男方糾纏不清,還威脅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的,怎麼處理?
4樓:王聖鋒律師
1、如果只是**或者是語言威脅,可以報警處理。
2、如果對你及家人造成了人身傷害,報警追究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3、如果對你的生活造成了損害,可以到法院起訴告其侵權。
5樓:匿名使用者
人多少要點臉啊!!我不信你報警一次以後他還糾纏不清
6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如果感覺對不起他的話,就上法院
7樓:安安商貿
雙方離婚兩年了男方還住在女方家裡進行糾纏,還對女方進行施暴,男方還干涉女方私生活,女方怎麼辦,
離婚後男方糾纏女方新男朋友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他有什麼權利這麼做,瘋了吧,如果事情嚴重可以報警,如果不嚴重就警告
離婚後不離家多年後女方不原和男方共同生活男方繼續糾纏女方不原意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其實也沒用,解釋不清楚,你還不如找個便宜點兒的小房子,離他遠點兒呢
10樓:愛你永不變
離他那麼進幹嘛,住遠點,他找你也許現在只是生理需要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願意就遠離他就好了
男方無過錯,女方要求離婚,怎麼離
如果起訴離婚方,沒有充足的離婚理由,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我國 婚姻法 修正案 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女方戶主和孩子戶口本,女方再婚遷出戶口,需要男方出面接收孩子戶口
法律在戶口這方面沒有具體詳細的規定,一般來說,撫養權在男方戶口在男方比較好,但如果男方不作為,孩子落戶在女方也可以,具體諮詢當地戶籍管理部門。理論上,女方是可以帶孩子戶口遷移的。但問題是按照題目描述,孩子應該不跟女方一起生活。如果是這樣的話,女方就無法實際完成帶孩子的戶口遷移。遷出能辦理,遷入需要落...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想離,女方去法院起訴,請問能離了嗎
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感情確已破裂,可能不判離。沒事,6個月後再起訴離婚,一般判離。因為再次起訴行為本身可說明感情確已破裂。也有人稱6個月為冷靜期。如果感情確已破裂是可以離的。這個就要女方怎麼證明感情破裂,比如家庭暴力 分居兩年以上。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