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文物法》 哪些文物不能買賣?哪些可以自由買賣

2021-06-25 10:10:15 字數 2937 閱讀 2658

1樓:小小的

有很多人會想著如果睡一覺就變成了有錢人應該有多麼好,但是現實生活中真的有很多人在很短時間內變成有錢人。除了買彩票中獎那些極少數人以外還有一類人是靠著家裡的古董文物變成有錢人的。那麼你知道,其實買賣文物裡面是有很多講究的嗎?

很多人一不小心買賣文物就違反法律了,接下來和你們說說有哪些文物是不可以買賣的。

那麼說了這麼多的文物都是不可以買賣的,哪有什麼文物是可以賣給別人的呢?有一種就是真正屬於你們自己家族一代傳一代下來的東西可以買賣的。因為這個很明確就是你們自己家的東西,別人沒有權利干涉是不是可以買的。

2樓:

比較有文化價值的不能夠買賣,但是想普通銅錢是可以自由買賣的。

3樓:30秒不

那些歷史比較久遠的文物都是不可以買賣的吧,像那些仿製品應該是可以買賣的,

4樓:等等文化

像地下或者是海底的這些文物其實都是歸國家所有,即使是被發現發現了也要上交給國家,不能進行拍賣。

5樓:xu1991射手

個人感覺文物什麼的最好都不要買賣,錢可不是這麼賺的。

6樓:下雪的憧憬

正常很多文物都不能進行買賣,因為這是一種歷史文化的傳承,進行買賣就是在玷汙它。

7樓:鐵錘妹妹說娛樂

其實大部分你所能想象到的文物都是不能自由買賣的,所以慎重。

8樓:洛溪歸

向地下挖出來的一些寶貝都是文物,不可自由買賣。

法律規定青銅器可以買賣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的青銅器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屬於國家稀有文物,是不允許買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一)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不屬於本法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四)**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文物。

第五十條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10樓:法律快車

一般來說是夏、商、周與春秋戰國等古代青銅器不能上拍賣會拍賣。因為這些青銅器很珍貴,而且大多是出土文物。按規定出土文物是屬國家所有的。

如不屬出土文物,是傳世品,是應該不受限制的,但現在不易區分,便只能作不能上拍處理。雖不能上拍,但民間的交易是實際存在的。民間交易之所以不受干涉,也是因為存在著不易區分是到代真品還是現代仿品的問題。

至於春秋戰國直至明清的古錢幣,以及一些小件銅製品,它們的材質也大多是青銅,也可歸入“青銅器”的範疇,但對於這類物品,不但民間交易實際存在,而且也可上拍賣會拍賣。

至於出土文物屬國家所有這條規定,在執行中也不是死板的。例如對於出土的古錢幣,如果數量大或很珍貴的,國家就會實行這條規定;如果數量少而且價值低的,你拿去上交也沒人受理。

11樓:四川張培律師

如果是文物是不能買賣的,現代的製品是可以買賣的。

12樓:綠水青山俱樂部

根據《文物法》規定,青銅器是不準買賣的!因為青銅器一般都是漢代以前的文物,大多數都是國家一級甚至特級文物,應該要上繳國家(除非你能證明這東西是你家祖祖輩輩傳下來的),國家會給你一部分獎勵。私自倒賣的話是要犯罪判刑的 祖傳的紅木傢俱可以賣,評估的話找一些異地的不相干的老商人最好“為什麼青銅器不準交易”這個問題是不準確的。

一般來說是夏、商、周與春秋戰國等古代青銅器不能上拍賣會拍賣。因為這些青銅器很珍貴,而且大多是出土文物。按規定出土文物是屬國家所有的。

如不屬出土文物,是傳世品,是應該不受限制的,但現在不易區分,便只能作不能上拍處理。雖不能上拍,但民間的交易是實際存在的。民...

青銅器以其獨特的器形、精美的紋飾、典雅的銘文向人們揭示了中華民族精美的鑄造工藝、文化水平和歷史源流,因此被史學家們稱為“一部活生生的史書”。中國青銅研究會會長賈文忠先生介紹,今天的中國,青銅器還是小部分人的收藏,由於國家文物部門禁止青銅器的買賣,導致國內市場不能開放,只有少量流傳有序和海外迴流的才...hjh私下交易還是可以的,但最好是流傳有序的,

文物法怎樣修改何時出臺.民間傳世文物何時能自由流通

13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1月bai1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du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zhi

十五次會議通過dao

根據內2023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容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決定》修正

根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請教一下法律方面的知識,我想知道撿到和自己家挖的古董為什麼不能買賣犯法嗎?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市面上

14樓:阿速度法官

那些敢把文物拿去賣的拍賣行肯定有自己的一套說法啦。

15樓:馬亥山

那都是法律沒辦法的人

16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東西都有點風險的,排除各種違法的機率,你想想你還剩多少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