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訂婚之後同居生活兩年,現在男方提出退婚要求退還彩禮,要不要賠給女方青春

2021-06-20 22:22:51 字數 6388 閱讀 1880

1樓:跑馬的漢子

您好。不存在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本質上戀愛關係是對等關係,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法院也不會受理。

同居生活兩年,也就是有事實婚姻,但是沒有法律婚姻,所以不存在離婚這麼個說法。

自己協商財產分割,涉及到彩禮問題的,可以訴訟法院。

下面是具體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退還彩禮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彩禮糾紛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是否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是行為人以男女雙方訂婚或者結婚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6、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這裡的生活困難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

7、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現實生活中,“青春損失費”的糾紛在男女雙方解除同居關係時經常發生。然而,“青春損失費”只是通俗的說法,並非一個法律概念。由於同居關係不是法律保護的關係,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來支援,所以,在解除同居關係的過程中,“青春損失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很多法院甚至會以主張“青春損失費”違反公序良俗而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雖然“青春損失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如果另一方自願支付這筆費用,且不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則無論這筆自願支付的費用是稱為“青春損失費”還是“分手補償費”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願支付方已經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損失費”不受法律保護為由要求接受方返還。

然而,在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補償費”即使已經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那麼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權起訴請求“第三者”予以返還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二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2樓:幹暄妍

訂婚同居以後,有沒有辦理結婚證?生活兩年,還要收回彩禮?大家都是要損失的

3樓:初冬夜已涼

嗯嗯。親,如果你男朋友現在提出退婚的話。看是誰的過錯,在先。可以相互協商呢。退還一部分彩禮。至於青春青春損失費。是沒有這一項的。謝謝,希望可以幫助您。

4樓:沉醉於狂野的風

不需要,情侶之間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要是有男方女方都會有。

5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是相互的,這個並沒有誰虧欠誰的說法,女人付出了青春,男人何嘗不是。

6樓:

因為定婚後同居兩年,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已經是事實婚姻,而且現在是男方提出退婚而且還要求退彩禮,如果是這樣的話男方肯定要賠償女方的青春費

7樓:使用者名稱指的啥

女人要自愛吧,儘量婚前不要同居

訂婚後同居女方要退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錢,過節買東西的錢和在和他交往時的花費?我應該退還那麼多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錢當然該還,沒結婚要什麼彩禮呢?

交往花費,這個有點太小氣了,就算最終沒走到一起,算個普通朋友這錢也該花吧。不用退還。

過節買東西的錢,如果是貴重值錢的還是應該還的。

不過你說要什麼青春損失費,這有點離譜吧,第一女方提出的退婚,這就相當於毀約在先,人家還沒要青春損失費呢。兩個人交往雙方心甘情願,何來得損失?不能走到一起是緣份沒到。

這個有點太離譜了。

做人得厚道一點,沒結婚還拿著彩禮不還讓別人看來是說不過去的。

其它的錢還與不還無所謂啦。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女方得返還彩禮。精神損失費什麼的並不是只有女方存在損失啊,這麼說來男方也可以請求了。

10樓:

怎麼.你剛擔到經常發資訊威脅你。一個辦法,拿著你的手機,把他給你發的簡訊留下,去報警。以後在說禮錢。

11樓:夜貓書

我覺的該還,人家給你花錢是奔結婚去的,你悔婚花的每一分都該還的

已經訂婚並且同居了,男方突然提出退婚,彩禮錢要退還嗎

12樓:手機使用者

男方是過錯方,不需要退。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一群不懂法的人,你說不退就不退嗎沒有領結婚證不管誰哪一方先提都必須退

14樓:豪情wo再現

不用還,因為是男的提出的 如果是女方提出的 那就要還錢

15樓:11111鈞

沒有結婚證,彩禮錢必須退。

我和那個男孩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並且訂婚啦,訂婚兩年後男方提出退婚並要求退還彩禮,我應該退給他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全退還 因為還耽誤了你的兩年青春 退婚肯定有願意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退的 女方要退婚必須退彩禮錢 男方退婚是不給退彩禮錢的

18樓:vv白衣

如果你們之間在這期間真的有感情那退一點給他,如果一點感情都沒有就都退了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從理上面來說應該退的,畢竟沒結婚。但是如果這兩年你所付出的比較多,你覺得傷害了你,那你也可以選擇不退。就當是精神和青春損失費吧,前提是你要和那個男的溝通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問下他退婚緣由,如果他另尋新歡可以不退,當做你對這段感情受傷的賠償吧!如果是因為你的問題那就由你們協商了

21樓:手機使用者

現在人過的都很累,既然不能同行,何必因為點路費給自己添堵了

22樓:尊王邪天

退,你要相信這樣的男人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當然,你也可以不退,只要你自己願意

23樓:像不出好網名

我們這邊,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是不退彩禮的,你們那邊啥規矩?

24樓:匿名使用者

退一部分能退的。退不了的就算了。我們這是退一半

訂婚後男方同居且提出退婚 女方該不該退彩禮

25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法律對彩禮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全部退回做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儘量雙方協商解決,(避免夫妻沒做成,反而成仇人)如果實在解決不成,可訴諸法院。

26樓:東方曉晨

沒有一定要退的,就看當事人自己情況

27樓:律行網法律諮詢

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持相關的證據向法院起訴。

28樓:律師吳爽

您好,如果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是需要退還彩禮的。

29樓:海闊天空向前飛

退個屁,人都用了能退嗎?

30樓:失去夢想變成大雞腿

男方提出退婚沒有合適理由不予退還

31樓:盛宣菡

擺過酒就是結婚,退多少都是女方的意思

男方和女方訂婚男方給了彩禮兩人同居了兩年男方要退婚要求女方歸還彩禮

32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要求退婚,彩禮可以不退,那本就是他的一種承諾形式,既然他違背承諾,就要付出代價

33樓:熱心網友

如果男女訂婚,男方退婚女方不退禮金,那這樣就會給一些人鑽空子,且不說退完,至少也要退一步分。

34樓:十惡不捨八卦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他陪伴青春損失

35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來說,男方可以要求退彩禮

36樓:老張一片藍天

都同居兩年了,退什麼退

37樓:戀me—無心

都事實婚姻,不用還了

訂婚後,女方要求退婚,但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並賠償青春費?

38樓:冰面下的魚

給個屁,找人打死他....同樣我也在變老,不是嗎,你叫他也培,,,,

39樓:

不該,這男的以為自己是誰啊

40樓:叛逆の木偶

不給 打官司告他恐嚇

41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大老爺們 還青春損失 嘔吐

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42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總結出應當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

(1)只要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管退婚的是男方還是女方,給付彩禮方都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2)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即要求離婚,彩禮也應當返還。

(3)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而且共同生活,在雙方離婚時,如果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如果給付人並沒有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或雖在離婚時生活困難,但並非因婚前給付彩禮所導致,則不應要求返還。

43樓:叭欣屏呂

沒領證,男方提出退婚需要退彩禮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44樓:z李寧

會全部退完,有良知的家庭都會給完的,做人要有良心。

45樓:言午日正嵩

彩禮和定金是誠心與女方結婚的聘禮,既然婚前感情不合,男方沒做對不起女方的事,就必須退回。不退就是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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