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掛失之後,原來辦的護照還能繼續使用嗎

2021-06-12 05:14:59 字數 1709 閱讀 1526

1樓:yzwb我愛我家

只要護照還在有效期,一般是能繼續使用。

身份證掛失之後,重新申請辦理身份證,新身份證的證件號碼、姓名等資訊是不變的,因此原來辦的護照還能繼續使用。

第七條 普通護照的登記專案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

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週歲的五年,十六週歲以上的十年。

第九條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登記專案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簽發範圍、簽發辦法、有效期以及公務護照的具體類別,由***規定。

身份證掛失了又找到了還能繼續使用嗎,為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是身份證掛失後只要在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

但是最近公安機關在建立身份證掛失登記系統,

在未來只要掛失的身份證即使在有效期內也不能再使用。

3樓:民生為本

在有效期內就可以繼續使用。

不過今天公安部公佈身份證掛失即效的新政。

因為二代身份證存在先天缺陷,即使丟失後作補辦、掛失處理,但由於沒有任何登出措施,也沒有密碼設定功能,原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

補辦新的身份證後,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還能繼續使用。居民補辦身份證時,身份證號碼不變,裡面的住址等資訊一般也不變動,唯一發生變化的是證件的簽發日期。

4樓:人走茶還是熱的

想什麼辦法掛拾,在把找回來

5樓:868煦煦

1、身份證掛失補辦後又找到了在有效期內的能用,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章申領和發放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1.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儘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資訊核對後,對當事人進行資訊採集和***理。

2.首先進行相貌資訊採集,就是拍攝證件照。由於背景是淺色,當事人應穿著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釘、項鍊等首飾和頭飾,不許化濃妝。

如果平時戴眼鏡的情況比較多,為了避免身份證上的相貌與生活中差異過大,並且出於避免閃光燈遇鏡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時戴眼鏡框。拍照之後,採集當事人指紋資訊。

3.資訊採集完畢後,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如果著急用,可以辦理加急手續,10個工作日由郵政部門寄送到指定地點。

如果在**期間需要辦理銀行卡業務或者購買火車票、飛機票,當事人可現場辦理臨時身份證,或開具相關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在有效期內都具備身份證的法律效力,只是沒有磁條和晶片,不能夠刷卡買票。

4.此外,身份證丟失後,可自願辦理掛失。掛失是為了避免身份證被人冒用辦理通訊、銀行等業務,被人惡意欠費而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掛失手續可到**辦理,登報宣告身份證已作廢。

身份證掛失了之後原來丟失的身份證找到了丟失的那張還能用嗎

回答已經掛失過的,原先已經被掛失過的身份證已經失去法律效力的沒用的提問車站火車站等地方還能通過嗎 回答那使用不了無效 提問異地辦理一定要在六十天以後才能到手嗎 回答不一定要60天 更多3條 回答您好,身份證掛失找到後,在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補辦新的身份證後,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因為現行的二代身...

二代身份證掛失後原來的還能用嗎,二代身份證掛失補辦後,原來丟的那個還能用嗎?

1 二代身份證掛失後原來的在有效期內還能用。2 如遇到身份證丟失,當事人應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掛失並申報丟失補領。若當事人未及時掛失並申報丟失補領,沒有盡到應有的義務,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極不作為,對損失後果的最終產生存在一定的過錯,有可能要承擔部分責任。3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章申領和發放 ...

身份證補辦以後原來的身份證還能用嗎

居民身份證補辦以後,原來的身份證只要在有效期內是可以繼續使用的,因為身份證系統暫時未能實現重新辦理舊證登出的功能,因此舊證在有效期內就可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 二十年 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二十六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