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日夫妻百日恩,畢竟我你們曾經一起生活過,關係總比朋友要親近的多,問候一下關心一下也沒有什麼。
2樓:七雲紫兒
可能出於朋友間的正常關心,別想太多了既然已離婚就不要想那麼多過好自己的生活。
3樓:
可能是喝大了,也可能是他還不是很討厭你,想起了你以前對他的好,抱著友善和關心的態度,向你問好看你過得怎麼樣,這也很正常,所以你也不要多想,既然各自都有各自的家庭,那就好好地珍惜當下,應像朋友一樣對待保持一定距離各自安好。
4樓:查亦楣
他是你的前夫,你是他的前妻,曾經你們是最親近的人,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離婚,你們曾經共同生活,不管過多少年,你們潛意識裡都有一個與前任的對比,只是對比結果不會告訴別人,也許前天夜裡你前夫通過無意識的對比發現了你的好,心中感慨所以發資訊問候你好不好,其實他沒有忘記你,但也沒有打擾你,你淡淡處之就行了。
5樓:清泉
雖然是離婚十多年了,但是還是有很多的美好的回憶是忘不了的。已經是有了家庭不要多想了。過去就讓它過去吧,好好過現在的日子好了。
6樓: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們離婚已十年,隨著歲月的流逝,當年他對你的怨恨已慢慢淡漠,但畢竟你們夫妻一場,沒有了愛情,親情還在,也許他還掛念著你,想知道你現在過的好不好。
7樓:雨晴
把你當做朋友,比競是做過夫妻的,一曰夫妻,百曰恩。前夫關心你是正常的。
8樓:開心下快樂點
你們多大啊,可能有啥事或者很久沒有聯絡打個招呼
9樓:飛一般的時候
可能是想你了。關心你吧。其他沒有吧。可能回憶過去點點滴滴吧。還是有感情的。
前女友昨天夜裡突然遮蔽我,不讓我看她朋友圈,早上我發了一個問候資訊給她,突然又取消給我看了,求大神
10樓:小屁孩沒有故事
遇上愛情,也就會變得寬容。因為愛你,我更自愛。因為愛你,我知道自己的存在。
因為愛你,我在成長。因為愛你,我對痛苦和快樂都有了深刻的感受。因為愛你我才知道人生有許多無法滿足的事。
愛一個人,是與這個人相守一世,而不只是相伴一時。
11樓:東湖路七號
只是清理聯絡人時不小心清掉的,可能你們不常聯絡,而且你在他心中的位置在淡化,可有可無。
12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這種動物,很神經的,你要被他牽著鼻子走,嗬嗬嗬,路漫漫其修遠兮!
13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朋友圈裡有什麼不想讓你看見的東西。
因為她有不想讓你看的東西,不過既然分了,就讓她清淨點,沒必要太去在意,會影響她生活。
14樓:水是一種心態
女人心,海底針,不要妄想猜她們在想什麼,你猜不到,只有根據事實來判斷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之間是不是有什麼事啊?她發的東西里面有針對你的嗎?
16樓:沒錯!這是個傻子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並不是說你們在一起了,他就沒有了,男人要寬容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友好,讓她也對你友好。互相尊重。
18樓:南風北至是我
有不想讓你看到的東西
19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也許你惹到她了吧
20樓:我不怕異地戀
給你做個祕密唄,給你驚喜
我和我老婆過了十多年了,我們沒有辦結婚證,現在她又跑了去根別
在法律上這已經是事實婚姻,接警單位應予以立案 但也只是協調,畢竟左右不了家庭感情糾紛!沒有證她喜歡跟誰就跟誰 我老婆以前被她的妹妹拿去跟別人辦結婚證了,我們現在辦不了結婚證,怎麼樣才能?既然是冒辦理的結婚證肯定是不合法的,我覺得應該要作廢啊,不過這個可以具體問民政部門怎麼操作。只能讓你老婆和以前的那...
我結婚十多年了,男方都不和我辦結婚證,現在又要和我離婚,我該咱辦
如果從來沒有領取結婚證,又不符合事實婚姻條件的,婚姻關係不成立,屬於同居關係,因此沒有婚姻關係,也就無需離婚。對此,婚姻法 解釋 二 第一條規定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 第三十二條 第四十六條規定的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的,人民法...
再婚十多年,現在都退休了,有一套房子,如果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不用分。婚後財產為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平分 一般情況是雙方平均分配。詳細情況可 諮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師 你的房子是再婚後買的嗎?如果是的話,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和後面的妻子一人一半。主要看房產取得的時間,如果婚前取得,為個人財產,不需要分割 如果是婚後取得的房產,房產為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