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已戀愛騙幾萬塊後說分手,男子一氣就把她的首飾藏起來會判刑

2021-04-29 21:36:51 字數 4545 閱讀 8639

1樓:

男方如果有證據來證明她騙了你幾萬塊錢,你想要回來可以去報警

談了乙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2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3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乙個動物,在一起了乙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4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8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9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0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1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2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復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3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4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盡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5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6樓:曲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乙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17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乙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18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19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0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乙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1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只能是當做朋友。

在談戀愛的時候,哪種理由分手的感情沒必要去挽回?

23樓:驚鴻壹面

談戀愛時,當男方說你們不合適,但是又具體說不出來**不合適的時候,沒有必要去挽回,因為挽回了他也不會愛你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對方說我愛上了別的女人,我們分手吧,這種分手就沒有必要去挽回了,因為對方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人,不可能成為自己的依靠。

25樓:小明追劇

以「我不愛你了,我愛上別人了,我越來越討厭你」這種藉口的時候,就不要再挽留了,因為就算你用自己的可憐打動了他,那也只是可憐,那不是愛的。

26樓:御龍辰武

出軌。既然愛著對方還去跟別人有染,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戀愛物件的不尊重,沒有必要挽回。

27樓:茈女子

我喜歡上別人了,分手吧!有這理由的說明心裡已經沒有你的存在了,不帶一點感情了,這樣趁早放手

28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就是女方因為經濟條件選擇分手,這個時候說明對方不夠愛你,如果是真心的,兩個人結婚以後可以共同創造財富,可以一起努力,所以同甘共苦很重要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每一段戀情都是值得挽回的。

比如:他或她愛上了別人。

愛上了別人的人,你越是苦苦挽留,他或她就會走的越堅決,你在對方眼裡,也就變得毫無留戀可言。遇到這種情況,請一定要保留住最後的尊嚴。

談了4年的戀愛,最後分手了,我內心放不下這份感情,怎麼辦?求解心結。

30樓:匿名使用者

從責任上說,她把第一次給了你。你對她有乙份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一定要結婚,但必須考慮

另外你對家裡也要有責任,如果她嫁給你,對你家裡確實好嗎?父母會喜歡她嗎?以後會處得來嗎?如果處不來吵架,你該怎麼處理?這些都要考慮。

最後從堅持的角度來說,沒什麼事情是渡不過去的。怎麼說也是你們倆的事,如果你們都堅定了是彼此,就沒什麼好害怕的,家裡只是給你參考意見給你施壓而已,不可能真正決定你們的走向。

最後,能告訴我下巴家是什麼意思嗎?我好給出具體的方法,謝謝

31樓:王傑遜

看得出你是乙個比較重感情的人,但是相愛和相處時兩回事,有些事情不能強求,可以去看看她是否願意復合,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沒有所謂的面子,如果爭取了沒成功,也一生無憾了。

如果願意復合當然更好,如果不願意,那就珍藏這段美好的回憶,祝她幸福!有時候在適當的時機放手也是一種對對方的真愛,祝你開心!

32樓:天蠍

最重要的你沒有說啊,分手理由,不想分手就應該盡可能的挽留住她啊,女孩應該是愛你的,希望你能用真心和真愛再次打動她

33樓:匿名使用者

分了就不要再復合了,你跟我情況很相似,多點找身邊的朋友去玩一下,豐富自己的朋友圈自己的生活,過段時間就會慢慢淡忘了,最重要的是,重新找乙個自己值得去追求的妹子

和男友分手了,分手錢為他借了幾萬塊錢,分手後,獨自在還,現在前男友一直在騷擾我,還揚言要報復。我該

你必須抄暫釘截鐵,報警處理bai,如果公安局定 du性,他觸犯法律,引起犯罪的zhi,你盡可能不追究他的dao刑事責任。如若以後,他變本加厲,不要手軟,向家人求助,向法院起訴,將一半的債務分攤給他,並追究他的相關責任。在外注意自身安全 你嚇傻了啊。可不可以勇敢一點。你告訴他,警察家的大門在為他開著呢...

一朋友借了幾萬塊錢給我,我還不起,他說「不用還真的不用還」但過了幾年他居然要我還錢,這種不講信用的

你是在搞笑麼,說不用還是客氣話,這件事你朋友沒毛病,你有問題,這錢必須得還,何況幾萬塊這麼多。首先你應該盡快還錢,然後你不應該說朋友不講信用。是你借人家的錢,錢本來就是人家的,反過來埋怨人家 借錢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也許前幾年他是看你還不起,他也不缺錢就想幫你一把,你應該感恩他,如果他現在需...

當時我有急事,需要資金,就問他借幾萬塊錢,他說他的貨款收不回來沒有這麼多現金,後來他的公司擴大

如果你覺得他不是那種借錢不還的那麼我認為可以借的 看你自己,這個朋友是否值得信任,你覺得值得信任你可以借,覺得不值得就別借,委婉地拒絕。雷鋒做過哪些好事 1 人民勤務員 從一九六一年開始,雷鋒經常應邀去外地作報告,他出差的機會多了,為人民服務的機會也就多了。人們流傳著這樣一句話 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