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住頂樓,因陽台樓頂上鄰居家太陽能損壞導致陽台漏水。自費修理完後找他們均攤費用,無果後

2021-04-28 08:25:59 字數 3695 閱讀 3495

1樓:尚木坊

已經有矛盾了。解決的辦法是找物業或者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數民事糾紛 告他們

我家是頂樓,樓頂的太陽能漏水了,這個責任誰承擔?? 15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他們的上水管都扒了,他們會找你的。告他們修不好,誰也不能用

4樓:瀋陽艾尚裝飾

找物業,一般不允許直接落到頂樓樓頂的,如果物業管不了,報執法大隊。

5樓:匿名使用者

讓樓下的住戶找賣太陽能的來維修下,一般情況修理下就會好的了

6樓:顧後兮

如果是對方的太陽能設施損壞,漏水到你家造成你家電器損壞,對方應該承擔侵權損害。

哪家的設施漏水,就由哪家承擔。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找賣太陽能的了,我們家的只要壞了包換的。

8樓:戀上碎碎的念

誰家太陽能漏水了,找誰家去唄

9樓:趙萬春

哈哈,不容易啊!

誰家太陽能壞了找誰家修理啊。

至於太陽能經常上水上的往外邊流水,這是沒有辦法的啊,說了也不管用的。都是鄰居啊,處了幾十年了啊。

我家是住頂樓,因陽台樓頂上鄰居家太陽能損壞導致陽台漏水。自費修理完後找他們均攤費用,無果後。

10樓:匿名使用者

似的,但是為這些事誰會去追究呢

11樓:我叫譚於

是的,但是為這些事誰會去追究呢

樓上鄰居家漏水,給我造成損失,對方又不想賠償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如果因權利的行使,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

在處理相鄰關係時,相鄰各方應該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樓上裝修樓下漏水 鄰里對簿公堂

兩年前,樓上搬來的新鄰居給曹平一家帶來了不小的麻煩。自對方裝修起,曹家就沒消停過,洗手間、廁所、廚房天花板紛紛漏水。

多次聯絡對方,卻被以各種理由推諉,求助社群問題也難以解決。無奈之下,曹平一紙訴狀將對方告到了法院。近日,青羊區法院就這起鄰里糾紛做出了判決。

事發樓上裝修樓下漏水

在小區裡住了多年的曹平一直和鄰居關係很好、相處融洽。可兩年前,樓上新搬來的一戶人家卻給他的生活帶了不小的煩惱。

曹平說,樓上的新鄰居搬來後,便開始裝修房子,幾天後自己家的洗手間、廁所、廚房天花板便開始漏水,「我們家洗手間、廁所、廚房的牆壁都被水浸濕了。」曹平立即告知樓上住戶,該住戶當時承諾,裝修好後,將曹家房屋重新粉刷。

但裝修完後,該住戶並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也一直未採取措施解決漏水問題。

此後,曹平多次聯絡對方,但對方卻一直逃避、推諉,事情一拖再拖。曹平求助於社群,社群工作人員就糾紛進行調解,但由於對方拒絕配合,漏水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辯解漏水原因難以確定

兩年來持續漏水讓曹平糟心透了,無奈之下,他將樓上住戶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令其即整改裝修工程,找出漏水原因,徹底終止洗手間、廁所、廚房漏水。

被告於先生(化名)辯稱,自己購買房屋後,裝修還沒有開始,樓下住戶曹平就反映漏水,可見曹家的房屋漏水不是因為自己家裝修引起的。

2023年暑假期間,自己有兩個月沒有在該房屋居住,原告房屋還是漏水,可見原告房屋漏水和自己沒有關係。期間,請過專業工人現場檢視都去看過,一直沒有確定漏水原因,裝修工說漏水可能是主水管的原因。因此,於先生認為,曹家把屋頂漏水原因全部推給自己是沒有依據的。

判決違反《物權法》有關規定

日前,青羊區法院針對這起鄰里糾紛進行了判決,依法判令被告限期整改。法院認為,被告房屋長期漏水造成原告生活不便及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好各方面相鄰關係。」

及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之規定,被告應負有停止侵害、修繕原告房屋、賠償原告損失的義務。

被告所述原告房屋漏水並非由被告造成,未提供相關的證據,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立即整改、終止洗手間、廁所、廚房漏水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

13樓:上海笙銘律師

1、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2、如果相鄰權利人在使用不動產時給他人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法律依據:《物權法》 第九十二條 【使用相鄰不動產時避免造成損害】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情很難說

主要原因的確與樓上無關

買了房子沒有規定一定要封閉陽台的,陽台基本上也不做防水處理的主要還是設計上的缺陷

最好是找物業要開發商整改

即使你起訴也應該是物業與開發商。

15樓:家裡不漏水

你這裡,應該是聯合樓上找開發商才對,買來的房子就是能正常使用才對啊,沒有那條法律規定要封陽台才能給用吧,陽台不封就漏水當然與業主沒有關係的,找物業先看看什麼問題,這裡的物業還是開發商一家的,然後要求開發商來解決,不給解決到當地質監投訴,再不行上法院起訴。更多資訊,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

16樓:敏捷的魚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起訴他把,謝謝請採納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家樓上水管爆裂,漏水到我家房頂漏水,其它幾間有水跡一片片,鄰居不予理睬怎麼辦

18樓:源123源

可以起訴他讓他賠償損失.假如發生漏水事故時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由法院執行人員砸開他家的門

我家住次頂樓,我家的一間臥室房頂是頂樓的露台,下雨漏水從頂樓的露台漏到我家?

19樓:這個冬天不再冷

按照房屋產權及責任規定,樓上的人應該負責維修處理漏水。

因此,你可以找樓上的住戶,讓他解決漏水問題。

我家住頂樓,別人在我家樓頂修太陽能導致家裡漏水,我有權找他們賠償嗎?這方面有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

如果因別人在你家樓頂修太陽能導致家裡漏水,你家有權找他們賠償的。專因他人在你家樓頂修太屬陽能導致家裡漏水,係因其操作不當所引起,對方存在過錯,因而產生漏水,造成影響生活 財產損失的,在法律上構成侵權,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修復 賠禮道歉 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具體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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