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左轉彎車道上行駛電動三輪車在直行車道上向左變道發生交通事

2021-04-24 02:56:52 字數 5849 閱讀 1188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當時訊號燈,如果你的車證件齊全且是按信燈行駛而對方是闖紅燈那麼在這情況下他是全責,如果你證件不全那麼就耍看交警怎判了,但如果是你闖紅燈那肯定是你全責具體請諮詢交通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具體看交警部門的責任劃分,他們說你有責任就有,反之他們說沒有就沒有嘍

電動三輪車在路上左轉彎與直行轎車相撞三輪車全責嗎

3樓:九州天極之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電動車在左轉時應當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如果按此條的話,就是有主責了。

4樓:夢想哥

如果機動車沒有超速和其它違章,幾乎是三輪車全責,不管什麼車輛左轉彎都需要避讓直行車輛,確保直行車道沒有車輛,安全的情況下轉彎

電動三輪車與汽車相撞,汽車在轉彎車道,電動三輪車在直行車道,都是綠燈,責任算誰

5樓:太閣

汽車左轉,三輪直行嗎,汽車全責啊,就算道理上三輪全責,汽車也得擔一部分責任。

6樓:下y1秒停留

是否在十字路口 是否都靠右行駛 誰的車速更快?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

7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電單車,電單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電單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電單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電單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公尺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8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電單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電單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重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公尺小於10公尺;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9樓:drh極地綠洲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這個應該是車動車全責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右轉行使在慢車道被電動車撞上尾部左邊

11樓:社旗之魂

我建議你給人家電車修修,醫藥費出了,在給個幾百塊錢補償,真是拖下去對你不利,多給人家說點好話,如果它要乙個勁就別搭理它,把它涼涼。

12樓:盤古的小斧子

你就等三天後給她回答。賠償的事情那就與她討價還價,一直到雙方都能接受為止。

13樓:低調的

不行你就拖著走法律程式,要不到那麼多錢的······跟他們耗著······

碰到敲竹槓的了·····別怕···

14樓:匿名使用者

以醫院診斷為準吧。如果只是皮外傷,別說7000,就是700都多。因為醫藥費你不是已經負責了嗎?如果對方要求過分,還是正常走法律程式。

15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人沒事,把人家檢查費結了吧!講話客氣點,不要太囂張,人家也不是想訛你那錢的,我個人認為就是這樣,因為我剛好遇上這事

右轉彎與直行車輛相撞,請問是誰的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右轉彎車輛全責。直行車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一般可以理解為在道路行駛中,如直行車輛無違章行為行駛,轉彎是要讓直行的。

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佔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以下9種違規,扣3分

1、經行人路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我外公騎電動三輪車在公路上行駛,前面貨車急剎車,導致撞在對方

電動車應該是主要責任!但賠償應該還是會偏向弱者!規則上說貨車是次要責任!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前面的轎車急剎車撞了,責任在誰?根據你所述情況你的電動車屬於正常行駛,而小轎車卻是因為小孩操作不當造成胡交通事故後並且並且逃走這存在嚴重的過錯責任,你有權利要求轎車車主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損失。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

我駕車左轉彎與右轉彎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誰的責任大

在路口相對方向右轉彎 小轉彎 是要避讓左轉彎 大轉彎 的車輛,因為交通法規定為了交通順暢,右轉任何時候都可以行駛,如果影響左轉車輛就會引起堵車甚至出交通事故。理論上,如果大家都是綠燈的情況下,電動車應該是主責,你是次要責任,最多這樣,甚至電動車全責,不過這個前提,是你們都是綠燈!如果有人闖紅燈,那就...

交通事故 我騎著電動三輪車在路口左轉彎,然後對向來了一輛電動

一般 是轉彎車讓直行車,沒有傷人就是萬幸,小問題就修吧,大問題報警處理。可能對方主責以上,如果協商不成,報警依法處理。在乙個紅綠燈十字路口,當時是綠燈,我騎著一輛電動車向左轉和一輛正面駛來摩托三輪車正面相撞,這應該是 1。是你轉彎前的正面,還是轉彎後的正面?2。對方車輛是直行還是轉彎?我騎二輪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