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話題 教師做「微商」該不該被禁止

2021-04-20 09:34:27 字數 4311 閱讀 3563

1樓:中公江西教師

我認為不該被提倡,教師是乙個教書育人的職業,其職業的特殊性則表明了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會暴露在學生和家長的眼裡,而且微商這種行為,特別容易被家長們認為是有利可圖或者有機可乘,通過給你增加業績的方式為自己的孩子謀取一些所謂的照顧,所以我不提倡教師做微商,然而並沒有一項規定說教師不能做微商,所以只是建議。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禁止,而且有關法規本來就不允許教師做兼職。教師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要精力應用於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它有關教學的事務。如果做微商,勢必分散時間和精力,影響本職教學工作,說輕了這屬於工作不努力,說重了這是不務正業,誤人子弟。

部分教師兼職微商雖然與自己的身份不符,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他們為何要去做這份辛苦活?!如果正常的工資能夠滿足日常生活需要,還會有幾個老師拼死拼活做微商?!

身為人民教師,該不該做微商

3樓:匿名使用者

拋開主觀層面,教師是可以做微商的,然而可以做不代表應該做,教師的本職工作應該以教育教學為主,微商的話乙個花很多時間,第二個會分心,導致出一些授課上的差錯,所以個人是不建議一邊當老師一邊做微商的。

4樓:zheng小默

很多bai

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du有明確zhi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

dao做微商呢?在我上網版查權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23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檔案,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在編教師做微商違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各地不同規定,例如在晉江市就是被禁止的。

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於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教師做微商有以下影響:

2、是有瓜田李下之嫌並可能導致權力尋租。教師手中也是握有權力的,這種權力看似不大,但讓家長們相當敬畏。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裡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於讓家長們多了乙個討好的機會。

實際上,任何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做生意,都可能出現以上兩個問題,所以,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一直為法紀所明令禁止。

擴充套件資料

一段時間以來,在很多學校,教師和家長經常處於不對等的關係中,一些家長希望教師能夠多關注自己孩子的學習,給孩子更多課堂發言的機會,於是借各種節日給教師送禮已成為「潛規則」,教育管理部門對此也下了大功夫加以整肅。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購買教師在朋友圈釋出或**的商品,無疑是討好老師更「合理」且更隱蔽的方式。以「正需要這個商品」為由幫襯教師的「生意」,希望老師對自己孩子更照顧些,這樣的微商已經不是純粹的買賣關係,而是給權力尋租創造了便利條件。

長此以往,會影響師道尊嚴,製造不公平。往大里說,這跟官場中「麻將桌上的腐敗」異曲同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雖然規定中沒有明確教師不能做微商,但做微商確有利用職務謀取利益之嫌

6樓:一哥說法

不違法,但違反規定,教師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

7樓:法律實務研究

您好,不違法。教師經商法律沒有限制。

8樓:zheng小默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23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檔案,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9樓:平民真言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此類的行為制訂約束措施,應該是不違法的!從教師的職業道德來講,應該是有違其職業行為!

10樓:陳瓊瑤

普通教師工資太低了,框框太多了,都辭職了吧,讓那些規定這些條條框框的人來當

11樓:專用來吐槽的

絕對不違法,什麼都不違反,你怎麼會想到違法呢?

12樓:立軒

暫時沒有相關規定,

業餘時間弄點外快還是不錯的。

13樓:三國征服世界

只要從事的微商不違反法律,就可以。

老師能做微商嗎?

14樓:wu就是這麼無聊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爆料稱:「蕭山某實驗小學一年級班主任讓家長自己批改作業,這種做法合理嗎?班主任自己天天忙著在朋友圈做微商,根本無心教學,該如何反映這種情況?

」報料網友還說老師是忙著「在朋友圈做微商」,作業家長批了,老師卻在做微商,因此讓不少家長心裡有些不悅。

據悉,2023年3月,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當地教職員工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並附上了**紀委《禁止公職人員從事營利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解釋》附件,認為教師也是公職人員,而《解釋》對公職人員能否利用網際網路開**、微店等賣東西的問題,給予了否定回答。

教師職業的特殊性,讓我們不得不擔心,孩子的老師做微商,還能有充足的時間備課嗎?能安心上好課嗎?如果她向我們推銷商品,我們要不要給老師「面子」呢?這樣會不會教壞孩子啊?

15樓:zheng小默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23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檔案,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只是選擇品牌要慎重

17樓:賴湉郭照

當然可以,只要不影響自己的職業。

18樓:錶業山燕婉

可以啊啊

但是對待**有所防範

19樓:戈恆史樂

可以,只要不與老師這個職業相關

教育局有規定教師不准做微商嗎教師不允許做微商嗎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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