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機被騙。騙我的人我知道電話姓名以去報警了。但是警察說沒有抓到人所以讓我們等著。有什麼辦法可以幫

2021-04-14 04:31:05 字數 4746 閱讀 5973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查詢到對方的住所,可以自己去蹲守,發現嫌疑人後報警,由公安機關抓獲。

法律,手機,

2樓:西廂情緣

這是違約 產品瑕疵責任 要是想起訴可以直接起訴 若連續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 可以找他更換 不過說實話有點不值 訴訟成本太大!

3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一輩bai子 吃虧是無可避du免的 你不是在zhi乎手機的那幾個dao錢 主要還是不滿意他

內們對待客戶的容態度 將就著用幾個月 實在不行再換個 再買手機的時候慎重點 你遇見這個手機店的服務態度很罕見 沒有幾家這樣的 不必在意 寬巨集大量的意思不是你能包容任何人 而是從心底看不起他們的為人 不屑與他們爭執 切記

有關手機網路的法律法規

4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五條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傳送簡訊、撥打**、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法律怎麼判斷手機的歸屬權

5樓:匿名使用者

手機資訊,,還有就是你買手機的發票 手機型號 還有mini號這些只要你拿出手機的發票及包裝盒 有乙個就可以證明是你的還有私自扣押他人合法財產是違法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是個無賴,很明顯賴著不給,那就直接找警察叔叔解決。要是可以理論,那就簡單多了,買手機的發票,還有各種證明你用過的資訊,都說下~ 這個很簡單~ 既然你知道誰拿了你手機,這個簡單多了,要是找也找不到,那就真悲劇了~

7樓:雷鳴哥哥

手機購***,裡面的聯絡歷史、手機盒子等都可以證明,實在不行找公安局

法律手機求助 20

8樓:

先找淘小二問問!畢竟店鋪現在只是違規被封。你現在這個情況只能找店鋪承擔民事責任,他還沒有涉嫌犯罪,報警的話不太恰當。

9樓:匿名使用者

手機是你的,他人非法占有你的物品,數額較大的,是可以構成侵占罪的。你可以報警,能和平解決當然更好。

10樓:123abcd鬱

可以的,最好把你購買手機時和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也打乙份可作證據,

國家法律允不允許中學生帶手機

1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沒有法律依據,憲法賦予公民通訊自由和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

手機是通訊工具學校無權禁止,其他檔案和法規與憲法相衝突了就是無效的,但是憲法還規定享受自己的合法權利的時候不能損害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侵害了其他人的權益,那麼你將不在享有這個權利,例如上課玩手機影響了老師教學和其他同學聽課,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權,集體的休息時間你玩手機影響了他人休息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權。

所以國家法律中沒有規定是否允許攜帶手機,但應根據各學校規定決定是否可以攜帶。

擴充套件資料

學校無權沒收或暫扣學生的物品。

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有授權的部門才可以行使,法律並沒有規定學校可以沒收、扣押學生財物,因此是違法的。

學生作為公民享有對自己物品的享有權和進行自行處置的權利 ,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個人財產沒收、損壞、遺失,否則要予以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沒收是一種行政處罰,必須由執法機關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處罰,老師既不是行政執法人員,也沒有法律依據,無權沒收公民的財物,他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學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訴,甚至可以提起訴訟。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在沒有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老師是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物品或「代為保管」的。

沒有當事人同意的「代為保管」是強行轉移財產的佔有,亦是對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

12樓:qq的勾k先生

國家法律中沒有規定是否允許攜帶手機,應根據各學校規定決定是否可以攜帶,比如陽江市。

為了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在新學年開學之際,陽江一中釋出了手機禁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校或在校內使用手機。

校方不會採取搜身等方式對學生進行檢查,但一旦發現學生帶手機回校,將視為違紀行為扣分,這也是學生量化考核標準之一。同時校方還會將手機扣下來轉交給家長保管。為了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絡,該校已經在學校800多個宿舍安裝了200卡座機**。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允不允許中學生帶手機。

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

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

但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學校沒有沒收、扣押學生財物的權利,違反了《民法通則》私人財產(書)神聖不受侵犯的的規定,即扣押與沒收,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有授權的部門才可以行使,法律並沒有規定學校可以沒收、扣押學生財物,因此是違法的。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其實質是搶劫,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佔他人財產,老師的這種行為是屬於使用老師這種特殊的身份,強行奪走學生的財產,屬於刑法規定的其他方法。

相關法律法規:

《物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物權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關於手機涉及到法律的乙個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此問題只要你買卡後沒有更換移動或聯通的手機卡的註冊人就不歸你賠,雖然你買了卡,版但是電信部門所要話費是權找註冊人索要,因此你完全可以不用理他,法律上沒有此類規定,依法不通,因此,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而責任完全在賣你卡的人。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話費:copy

通訊公司會向持卡登記人的追討責任,然後,持卡人會向你要費用,然後,你向賊人要費用。

這個過程中如有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就要起訴法院。

你是這件事的弱者。

不過,你不賠的話,也不會影響你的金融信譽、銀行信譽。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賠,理由是你沒有進行及時辦理其正常的掛失手續所造成的結果,對此你要承擔責任.但你在賠償後可以向實際的用卡人追償。

個人(私人)使用手機,用法律來解釋…… 50

17樓:逍遙

你好個人手機,屬於個人合法財產,想怎麼樣就怎樣,前提是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號碼是你的個人隱私,若非依法應當告訴,有權拒絕告訴任何人;

私人手機在工作中?

請把情形說清楚,以便解答!

18樓:星刀

對手機享有物權,對手機號碼及其中的資訊享有隱私權。不太明白你要問的是什麼額

19樓:匿名使用者

私心,每個人都會有,是你想的太多了

盼不到我愛的人我知道我願意再等疼不了愛我的人片刻柔情它騙不了人啥意思

意思就是暫時盼不到我愛的人,但我願意等他,而愛我的人我無法去疼愛,一點柔情是欺騙不了他的,不愛就是不愛。如果鉨不愛乙個人 請放手 好讓別人有機會愛她如果愛鉨的人放棄了鉨 請放開自己 好讓自己有機會愛上別人有的東西鉨再喜歡也不一定屬於 你有的東西鉨再留戀也注定要放棄 人生中有許多愛 但別讓愛成為一種傷...

我愛上了不該愛上的人,我知道自己根本就配不上她,可是我又

她知抄道你愛她嗎?如果她知道你愛襲她,可是卻把你當朋友一樣,若是你承受得住傷痛,可以繼續等下去,也許,她會有感動的那一天.如果她知道你愛她,卻很厭惡,反感,鄙視,那我真的不認為你有繼續下去的必要.如果她根本就不知道你愛她,那我很無語.一切的一切,其實可以很簡單.感情是二個人的事,無非是愛來愛去.只要...

暗戀多年的女神有了喜歡的人,我該讓她知道我喜歡她嗎

你應該讓他知道你喜歡他,只為了你將來不後悔。人這一輩子有太多後悔的事情,最讓人後悔的,可能就是當初因為沒有勇氣把那句話說出口,藏在心裡一輩子,也錯過了乙個深深愛著的人,人生很短暫,沒有多少是可以經得起錯過的,在你年輕的時候應該勇敢一點,等你有一天勇敢起來了,你卻發現為時已晚,早已經物是人非,你也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