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正常的女孩是不會恨男孩的,因為他是在無奈之下才說的這個秘密,目的是讓女孩父母同意他們的婚事,不管女孩怎麼想,男孩的動機是對的,因為他捨不得她,他愛她。
2樓:手機使用者
男孩只是一廂情願的以為他跟女孩發生了關係她家裡人知道了就會同意女孩和他在一起!沒有想考慮這樣說會有什麼後果!對女孩有什麼影響!
3樓:
恨倒是不會,可能會感動吧,畢竟男孩子為了自己做的,不過也可能覺得男孩子幼稚不成熟吧,將來事情怎麼處理呢?感情這種事,雖然家長有一定的決定作用,但主要還是看兩個人的。
4樓:泡麵蹲樹下
如果準備分手了肯定會煩男的說這個事。不就是要挾麼。。。
5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說啦,這種事情最少不要說,說了女孩面對她加人的時候會尷尬的,不過你也是沒有辦法的,應該你很愛她吧,不然你也不會這樣做,女孩當時可能會恨你,但是要是你這樣做,能得到他們家人的認同,那也不錯啊。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會覺得男孩有責任心,至少不會說不理她
女孩和第乙個男朋友分手了!女孩把第一次給了男孩!女孩家裡不同意女孩說分手的!男孩去女孩家裡對女孩家
7樓:千里留香了
喜歡就追
不要猶豫
一切隨心
此生無悔
加油膽大心細臉皮不要,因為該愛就愛
愛得轟轟烈烈。負責到底才是真正的愛。
8樓:匿名使用者
懵懂的年紀做了糊塗事,如此就輕易把第一次獻出去,未免有些輕浮;如果女孩是想用身體來挽留住那份愛,那麼這種僅僅依靠***來維持的愛情,注定走向陌路。在如此性開放、性自由的時代,情到濃時發生關係也很正常吧,但是如果還沒做好要談婚論嫁,還是做好防護措施,而且是否懷孕還不知道,怎麼個負責法?戀愛階段發生關係,你們相當於「無證經營」,一方不負責任,你也奈何不了ta。
當然,這個行為可以受道德譴責,但是法律不一定能調整,因為不一定會懷孕,不一定造成了女方的身體傷害,那麼就達不到法律責任的層面。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還是好聚好散,畢竟強扭的瓜不甜,何苦自己為難自己呢?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樣傷心吧。女孩家裡不同意的原因是什麼,可以說說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女孩傷的深,這孩就人渣。
女孩因為家裡不同意和男孩分手了~女孩用她媽媽的手機給男孩拉黑了三個月~15-天以前女孩給男孩晃了一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兩個原因:
第一,分手是被逼的,是她家人在操縱這些。
第二,她後來捨不得想找男孩,可是有害怕他會怪她,所以猶豫之後還是拉黑了。至於解除,可能是捨不得,哪怕只是看看男孩的資訊也好,可是最終猶豫了之後還是乾脆點拉黑吧。
以上純屬猜測,不清楚女孩家裡情況和女孩性格,所以只是一種推測。
12樓:匿名使用者
女孩在狠下心來忘記,可能心裡也不願意不捨得 男孩如果真愛她的話,就該堅持到底
13樓:匿名使用者
手幾不是拿來刪除的。
女孩第一次給男孩做菜吃,女孩給男孩夾菜,男孩吃了表面上說很好吃其實女孩做的不好吃,男孩就騙了女孩說
愛乙個人不需要理由,即使它做的飯菜不合口也得往下嚥,我也吃過有個女孩給我燒糊的紅薯我吃了一口她問我味道好嗎?我說你烤的我都會吃完。結果她馬上搶去仍了 不想讓女孩子傷心 人家第一次做難免不太好吃。那就是你唄,你聽了開心麼,他有沒有裝作很好吃,吃很多呀 虛偽!知道不好吃還說好吃,分明是想女孩子感動的爛招...
第一次約會,關於傘的問題,第一次送把傘給女孩子合適嗎
恩,有2點問題可以分析 1你走以後有人幫她買了把新的。換個問法就是說,你為什麼不買一把?她怕你淋雨把傘給你,而你就收了,可能會讓她覺得,你不夠體貼,因為,她給了你,而她就沒有傘了,你不可能讓他們3個人去打乙個傘吧?2就是她說不用還了。可以理解成2個意思,第一就是她比較大方,確實不用還了 第二就是不想...
和女孩第一次見面,沒戲了,第一次跟女孩子見面,我是不是沒戲了!都沒理我了
那就誠懇地告訴她你喜歡她 或者自己練習遊戲跟她並肩作戰啊 什麼事都是需要長時間的 一見鍾情的感情並不牢固 還需要多多接觸看看她到底是不是你喜歡的樣子 第一次跟女孩子見面,我是不是沒戲了!都沒理我了 對於第一次見面你的話有點多,然後有點過於自來熟,你可以適當的客氣禮貌一些,加油哦 和妹子第一次見面,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