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但不支援,給別人和自己留下都不是美好回憶,送出去就送出去了,像你的感情,也許許多年後你會後悔曾經做過這件事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捨不得你就拿回來,都同居三個月了你還不了解她阿!
戀人分手後送東西要求還給他這合理嗎 而且價值一萬多的物品
3樓:春風迷醉的夜
沒啥合理不合理的,,,看他從你身上佔便宜沒有,,嘴都沒親過,,他感覺虧大了,,趕快還給他吧,,不然萬一想不開,,對你做出違法的事情就不好啦,,價值一萬又怎麼樣,,關鍵付出要有匯報,,我出去喝個酒也花8000,錢花了,,但是我喝酒了,就沒什麼不平衡了,,
4樓:花落為誰栽
合理,這東西太貴重了,何況都分手了幹嘛還拿著別人的東西呢,沒必要留下,即使是貴重物品,不能因為貪心而喪失自己
5樓:華氏鴻途
不管價值多少錢別說一萬十萬也不該要,畢竟曾經相愛過,到最後分手了還把東西要回去,太不是人了吧。是你男朋友要你還給他嗎?那他太不是男人了,沒胸懷沒大度,
6樓:蘇蘇蘇蘇柒夏
合理啊 畢竟數目不小
7樓:半煙半雨半相思
人家都送你了 給了幹嘛
戀愛期間男女雙方互相贈送的東西能要回來嗎?
8樓:華律網
原則上戀愛時贈送的禮物不能返還,但實踐中根據贈送禮物的不同情況,贈送的禮物也並非絕對不能返還。事實上,對於戀愛期間贈送的禮物可以分成以下幾種:
一、禮尚往來贈送小禮物男女相愛,為討女方歡心,男朋友會不時贈送一些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對於這類小禮物,價值較小,紀念意義較大,即屬於戀愛期間的禮尚往來,是無條件的贈與,一經交付即轉移了所有權。而且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的價值較小,又具有時效性,比如鮮花很快凋謝,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使用不久就會折舊,將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所以並無返還的必要性。
二、戀愛期間消費支出比如情侶之間一起吃飯和到娛樂場所遊玩,男方或女方因為買單產生的一些費用。諸如此類即屬於消耗性消費,已經沒有返還的標的物。再者,買單一旦本身也一起參與了消費,所以誰消費多誰消費少是無法確定的。
該費用在買單時付錢一方已經表示自己願意全部承擔,就不能在承擔之後要求他人再分擔。
9樓:
男女戀愛期間互贈的財物能否索回,要視具體情況而論。一般大額、貴重財物可視為附條件的贈與,婚姻不成立,可依法撤銷贈與。如果是價值較小的財物,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的。
10樓:楓葉今秋紅
戀愛的男女分手後,對於鉅額的現金和大額的固定資產類物品是可以要回的。但那些一般性的日常用品就沒必要了。
當今的社會條件下,戀愛是有成本的,無成本的戀愛是空幻的。因此,戀愛期間,為了維繫感情、增進感情,男女雙方互動時在精神層面、物質層面的交流,雙方都必須有預期的心理準備和必要的承受能力,這就是必需的戀愛成本。
男女雙方互動時發生的鉅額現金或是大額的固定資產的交流,從本質上說超出了戀愛成本的定義範圍,而屬於婚姻成本的定義範圍。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拿回來,如果你不把她送你的東西還給她,別人就會覺得你是個小氣的人。___________畢竟我是逗比怎麼可以傷心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分是什麼樣的禮物,如果是互相贈送的紀念意義的禮物等就沒必要了,如果是聘禮之類的,不用要,確定倆人不能在一起了,女方也會退回來的。
13樓:梁嘯我愛你
可以只要你不要臉皮了
送給前女友的東西又要回來了,然後現在還想再送回去,分手後送的東西,價值七千,還可以嗎,因為一時賭氣
14樓:會過去的
算了別折騰了。已經處理的夠難看了,何必再糾結
15樓:壹切重心開始
還有你這樣的人。 本來能復合也被你弄得再也沒可能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送不過你要真心的向她道歉,而且還要有誠意才可以。
17樓:匿名使用者
7000很多嗎?而且送出去你有臉要回來你再送回去人家有臉收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試試。包裝的漂亮一點
19樓:妖精的口袋
既然要回了,就沒必要在送回去!就像破裂的感情,就算好了,心裡1也有疙瘩
20樓:匿名使用者
送回去人家也不會在要了,不用再自尋煩惱了。
21樓:七匹狼
過去就過去了,送也沒任何意義,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啊
22樓:軍軍
送的東西要回來你也夠爺門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太不男人了。像小孩過家家。
24樓:傾城之戀
你是逗比麼?男人能做出這樣的事,世界上還真沒幾個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算了吧,好像在耍人家似的,女生最討厭這種了
26樓:只為你相守一生
要回來就放著,分手了還送啥,別傻了,
27樓:〆﹏愛的回頭式微笑
不要送了吧。畢竟分手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是爺們啊,爺們送出去的東西不會要的
29樓:瓜子有仁
自己留著吧!來來回回的挺沒意思的!
送給前女友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 5
30樓:玫瑰昔日
你好,可以的,分開了朋友也不是,形影陌路,該要的還是要回來
31樓:cricket__潞
合適,有什麼不合適的,是她不對在先,你完全可以拿回來。
32樓:武步向前
親,你好哦,這是合適的,我以前也這樣,你可以和她說清哦,一般會退給你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確定以後都不會有任何交集了,就去要回來吧,她都拿你當備胎打整了,你還怕和她撕破臉皮麼
34樓:匿名使用者
合適,很合適
有首歌都唱了「把我的項鍊還給我,我要送給我媽媽」
3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如果她不給,也就算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你可以和她好好談談,說明那是您心愛的東西,相信她會理解您,而且如果她只把你當備胎她也不好意思收那末貴重的禮物,祝您好運……
37樓:交碗稀飯
不要了吧,自己再去賣乙個咯。送人家的不能再要回來了,說出去真的很丟人。被外人知道,以後耍朋友都不好耍了。這個是關於男人尊嚴的問題。
38樓:匿名使用者
不但合適,而且必須要回來
3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自己開的了口,還要看她想不想給你,我把我家人送我的乙個吊墜送出去了,人家現在不想給我,我也沒辦法,也不能去搶啊
4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qq告訴她 當著面你可能就不好意思了 我覺得只要你一張口肯定會給你
41樓:冰漣畫
想要就去要唄!反正不追她了,還在意在她面前沒面子嗎?
4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回來了,找藉口要回來
43樓:睦雨真才沉
哥們兒,那個杯子證明你想跟她一輩子,可是不管啥原因,她成了前女友,但是你們畢竟有過那麼一段,留給對方吧,要回來顯得咱們小氣,你可以送給現任女友更好的!望採納,祝幸福!
誰能送東西給我?送給別人的東西能要回來嗎
1。圍巾 我永遠愛你。2。信 我想念你。3。花兒 我希望把我的名字放在你的心上。4。書 我相信你很聰明。5。口香糖 我希望跟你交往得很久。6。香菸 我討厭你。7。本子 我希望看你的天真的愛情。8。戒指 你永遠屬於我的。9。傘 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護你。10。髮夾 希望你的成功。11。鏡子 你別忘記我...
相愛的兩個人分手後該怎麼做,相愛的兩個人分手後為什麼要互相傷害呢?
兩個人從相識 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 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嗎,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嗎
愛情是乙個人的事情嗎?少看愛情電視劇集,那樣對自己的影響太大,愛情太複雜,沒有電視中的美,而且愛當然是兩個人的事,不會有無私奉獻的愛,也許戀愛時有,但結婚後不一定有!早點從幼稚中醒過來吧,也許我這回答你會接受不了,但人總要面對現實,這就是現實!女人要學會堅強 獨立!回答你的同時,我自己也想通了,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