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會的話,就委託律師協助,起訴費就300,簡易程式的話就150
我和我老公因為感情不和,現在已經分居半年多了,我要和他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不要一時心軟再遷就他,不然最後真的不能收場了。必須在還沒有更大傷害的時候就做出決定,並且一定要堅持。
3樓:u寵之家tb店
可能精神已經到了快**的程度了吧,目前最好不要刺激他,等他冷靜後再說!乙個男人當著外人面下跪也是沒誰了
4樓:午崗小黃
斷了的弦,續接不上還是早了斷的好
5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談叫他寫保證書
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我要離婚他不離我們分居兩年我因該怎麼辦,我們還有乙個小男孩,他經常用 暴力
6樓:墨櫺
你好。對於您的情況。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分居兩年及其以上就可以上訴離婚。而且你可以控告他有暴力行為。我覺得你可以找一位律師幫助你向你老公提出離婚。
如果他堅持不離。再上訴法院。
7樓:n很好看
起訴離婚 而且都分居兩年了 法院會支援你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兩年了,自己就可以申請離婚了
9樓:冷雨夜寒冷
我靠這年頭還玩暴力 我怎麼感覺女的應該地位高啊 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留下暴力的證據,然後起訴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合,現在已經分居兩個多月了。我要離婚,可他不同意。我不還有乙個一歲半的兒子。我... 30
11樓:xc小菜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的唯一理由是感情破裂,但是感情的事情不好證明,所以法律指定了幾種情形,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關於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關於第四條,是指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之一。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2樓:轉身拭目
分居多久都不會離婚 離婚有個很操蛋的 條件就是 法院調和你倆感情 如果發現你倆感情 到了破裂到無法和解的 才能達到 離婚的 地步 所以 你可以提出上訴了
13樓:未來未知人
看來你所描述的,你老公給你的生活陷入了痛苦之中是吧?
其實用離婚來解決會更加令你更痛苦。假如你肯和你老公坐下來一起把原因問題解決,相信這樣比離婚的要好吧?既然兩人一起了還有了孩子,這樣的感情基礎已經很不容易了,這時候選著離開孩子怎麼辦呢?
這顯得很沒有責任吧。還是想想清楚再離婚吧。面對難題,會更加穩重的。
14樓:樹上樓
這個你要去諮詢專業人士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我們現在分居半年了,我想離婚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才能離婚
15樓:回憶
那就繼續分居,兩年的話,就是自動離婚
16樓:m春華秋實
引起感情不和的具體原因是什麼,找到原因看是否還有在一起的可能,如果有就不要輕易離,如果沒有在一起的可能,離婚也可以走法律程進,!
你好:我問一下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好要離婚他不同意但是我們已經分居兩年了,我也起訴過,沒有分居證明,
17樓:艷陽天
直接找個律師去折騰就行了,分居這個沒什麼證明可言的達到以下兩點即可以強制離婚
第一,分居兩年以上;
第二,感情破裂且無復原的可能。
18樓:馬林文庫
首先我希望你抄
們和好,因為他不離婚,說明他還在乎你。
如果你確實覺得沒有可能了,你可以提供你新居住地點的證明和證人、法律是承認的。比如新住地房東鄰居的證明,朋友的證明或者街道辦等等的證明,法律上是承認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的暗語!意思要你給他證明兩年沒男人了!
我跟我老公分居差不多一年了,想跟他離婚,但他死活不同意,說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拖也要把我拖死,整天就 30
20樓:愛喝粥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已經涉嫌威脅恐嚇了,你可以報警的,如果你怕他上門尋仇你可以找到相熟的朋友親屬,先暫住他們家,然後馬上找律師起訴離婚吧,不要拖了,做決定果斷一點,我怕他看出些什麼再採取下一步更強硬更偏激的措施,到時你沒辦法脫身,就真的求救無門了。如果你現在30不到,你的人生起碼還有
五、六十年的人生路可以走,不要讓這種痛苦拖得你太久。如果尋常夫妻吵架,我一般勸他們溝通調節,你們走到這個地步了,再談挽回都晚了。
22樓:wyy快樂挺好
你老公他還愛著你,只是他愛你的方式太過激了。他懷疑你出軌,你得跟他說清楚。讓他找出你出軌的證據來。
毫無頭緒的就誣陷你,你別忍氣吞聲。離他遠遠的,分開一段時間,讓他自己冷靜冷靜。如果你們的感情無法彌補,無法重歸於好。
那你就走法律程式,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23樓:濟南楊勇
我想知道這個分居是誰先提出來的?
按你說的,應該是你離家吧?
你也沒說什麼原因導致的分居,乙個女人,動不動就離家,這樣,顯然不好,遇到問題不要迴避,要面對,要解決,先不說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更是你的不對。
當然了,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家也是一樣。如果你實在不想過了,協議離婚不行的話,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他還是不答應的話,過半年也就是六個月後,你可以重新再次起訴。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間真的沒有感情了,分居半年以上,不論他同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給他一次機會,不悔改就起訴他。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的,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而且他還誹謗你,所以可以上訴離婚,好像是這樣的,可以離婚成功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態度堅決一般第一次都會進行調解,不會判定離婚,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就會判離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2年沒有性生活的可以離婚。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吧。最多熬2年就判離婚了。一次性生活都別做。
28樓:德系重型
簡直是笑話,現在到處都在打黑除惡,他敢把你怎麼著? 有事直接報警,次數多了,警察會收拾他,找個律師諮詢下你們的情況,然後根據律師的建議,該起訴起訴,該怎麼樣怎麼樣,別怕! 還有,記得採納我!
29樓:啟蒙
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法院不給斷,你要有分居半年的證據。半年後再起訴法院就給斷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法院告他嘛!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下來,隔六個月再去,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的!
31樓:沒有灰塵的眼睛
都已經這樣了 他還不放手 這樣的男人直接法院起訴
32樓:古錢之緣
做個男心腸怎麼會這麼小?像這樣情況,首先你要是斷定連調節和思想工作要都沒用的話,你現在已分居一年,你在好好在外面躲個幾個月,只要滿兩周年分居,然後你在起訴到法院去,法律條規會自動給你解除婚姻
33樓:春花秋月
建議你去問問律師,然後申請離婚。這樣的確實過著沒意思,本來倆人在一起是幸福的,這樣折磨你有啥用?自己想清楚,真的過不下去建議走法律途徑,沒啥的。離婚不丟人。
34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就可以申請離婚的,經法院調解不行的,可以宣判離婚的
35樓:chine說
你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等雙方冷靜下來,再好好的說說,能解決盡量解決,實在是解決不了的,就各走各路,該怎樣走就怎樣走。
36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婚後生活了多久感情破裂分居的呢?你的老公不想和你離婚是因為捨不得,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有點太不盡人意了,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你的老公如果能夠好好對你你還願意離婚嗎?是不是你的心裡早已經有了別人
37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一下律師,按法律法規辦事。不是他說了算的,不能蔑視法律,一定要讓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38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到底有沒出軌,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你?
39樓:可憐蟲白羊
法院起訴啊!這是婚姻不自由啊!
堅決離婚!
40樓:幸福健康靖哥哥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你們可以協商協議離婚,可是從這個感覺看他十分愛你,所以你們要還是要好好地把問題的癥結給解開,要不然這即使離婚了以後,也會有懷著疙瘩,可能會有別的事情發生。
你好!我和老公已經分居兩年了,感情破裂,我要求離婚他一直不同意,小孩也是我養,我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4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一般來講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式立案之日起3個月審結,當然如果案情複雜,普通程式6個月審結。
你好 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好,分居半年了。我聽人家說分居要分居證明書,請問分居證明書要怎麼寫
開分居證明書是準備離婚 用嗎,沒必要的,分居不是離婚的必然條件,只是可以作為條件而已,如果確實沒有感情了,可以協商或者起訴,沒必要開分居證明,分居作為條件得分居兩年以上才有參考價值 你好 我問一下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好要離婚他不同意但是我們已經分居兩年了,我也起訴過,沒有分居證明,直接找個律師去折騰就行...
我跟我老公分居兩年多了,因為感情不和,他懶惰承性,酗酒如命
如果你同意對方的條件,那麼你們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就可以了 如果你不同意,那麼你需要起訴離婚了 我現在很想跟老公離婚,可他不跟我離,他天天喝的醉醺醺的很晚才回來,沒有一點上進心,一會花錢,我受夠 你看你這是在感受七年之癢,其實老公是你選得,他表現的現在使你期待的結果,男人為什麼累,就是老婆總是嫌他達不...
你好,我和我老公分居有15年了,現在有婚姻存在嗎
怎麼個分居法?如果只是分床睡不算。大家各過各日子才叫分居。要想婚姻不存在內 還得去民政局容 或法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注意條文裡的狀語啊,因感情不和 只要有登記結婚。不管你們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