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內容與形式的區別

2021-03-27 14:41:25 字數 2857 閱讀 2261

1樓:蘇年不是偽正太

1、內容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中國在城市和農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區建立起來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城市居民或農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組織。

形式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2、內容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建立在中國社會的最基層、與群眾直接聯絡的組織,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由群眾按照居住地區自己組織起來管理自己事務的組織。

形式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即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到7人組成,其中,婦女應當有適當名額。

擴充套件資料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礎。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廣大人民群眾通過選舉出來的人大代表組成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

通過建立健全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人民群眾在城鄉基層直接行使民主權利與代表制民主制度的有機結合,保障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基層得到延伸。

人民群眾在基層群眾自治實踐中,學習和提高了民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能力,為在更高層面上、更廣範圍內開展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奠定了堅實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在基層,依託在基層,落實在基層。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人民群眾直接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主陣地和重要平台。

在我國城鄉基層實行群眾自治,以制度化方式保證城鄉基層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實踐,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參與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是億萬城鄉人民群眾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

長期以來,廣大基層人民群眾利用基層群眾自治這個主陣地和重要平台,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不斷深化民主實踐,充分表達意願和訴求,增強了對民主政治的認同,調動了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積極性。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正逐步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最廣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

2樓:剛榮

當前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內容從類別上看包括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表現為居委會、村委會、職工大會(工會)等形式。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重要內容,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對幹部實行民主監督,成為我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廣泛、最生動的民主實踐,有利於人民群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務和公民意識、民主素質的提高。實行基層群眾自治,發展基層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當家作主最有效、最廣泛的途徑,必須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那三種組織形式

3樓:暖暖俞小林

基層指的是縣級及copy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選舉的成員組成居民(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制度。

在新中國成立後的民主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並首先發育於城市。中共十七大將「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首次寫入黨代會報告,正式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一起,納入了中國特色政治制度範疇。

2023年12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制定並頒布了《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居民委員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

這個條例的貫徹和實施,有力地推動了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建設和發展。到2023年底,城市居民委員會不但在全國各個城市普遍建立起來,而且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和發展。

4樓:

基層指的是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

基層\制度

基層指的是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那三種組織形式?

5樓:冠傅香貴詞

基層指的是縣級bai及以下du黨政機關、

zhi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

6樓:心的距離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包括村民自治和城鎮居民自治。還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7樓:匿名使用者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包括農村村委會,城市居委會,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是指什麼?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特點

8樓:中公教育

基層群眾性自治是在我國基層社會生活中,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公共事務,實行直接民主的一種制度。它的組織形式在城市是居民委員會,在農村是村民委員會。這種自治制度是我國獨有的自治形式,是我國基層民主實踐的產物。

其特點是:

1.自治組織本身不是政權機關,也不是政權機關的派出機構或輔助機構,不向國家承擔財務責任,主要行使自治職能。

2.自治組織的負責人不屬於國家公職人員,而是由自治組織全體成員選舉產生的,並對全體居民負責。

3.自治的物件是全體居民,而不是侷限於某一階層或某一行業的成員。

4.自治的範圍限於基層的社會生活,以人民群眾生活的社群為自治單位,如村莊、街巷、裡弄等。

5.自治的目的是使該居住區內的居民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辦理好本居住區中的公益事業和公共事務。

9樓:呂屹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以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為紐帶和範圍設立,並由居民村民選舉產生的成員組成的,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社會組織。

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我國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國成立後的民主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並首先發育於城市.城市居民委員會這一重要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就在一些大城市中產生了.建國之初,新生的人民民主 政權面臨著十分艱鉅的任務.一方面,要肅清一切敵視人民民主 政權的反動勢力的破壞活動 另一方面,要充分調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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