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安排相親結婚的,可我根本就不想結婚,只是被逼的沒辦法了才一氣之下結的。現在結婚已經一年多

2021-03-21 21:35:09 字數 1498 閱讀 4383

1樓:

沒領結婚證,你

需要賠什麼法律根本不認同,你現在就相當於兩個人談物件,男方給女方花錢,後來兩個人感情不合提出分手,你見過兩個人分手女方還要把男方給她花的錢還回去的嗎?那是他自願給你花的,不過一般男的分手都會找女方要錢,因為他們覺得吃虧了,可是你都陪他過了一年了,如果你們兩個發生了關係那就更不用給了,因為你陪他睡得這一年就已經是把錢都還給他了!如果真是那樣,相反你現在確實吃虧的因為你已經跟他發生了關係以後有沒有人要都是兩說,即使有人要了,你的名聲也不會很好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只需返還彩禮。因你們沒有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從法律上講,你們根本就沒結婚,當然也就不存在離婚問題,自動分開就可以了。至於其他損失法院一般不會支援。

不存在其他賠償.

3樓:風凋零了落寞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還不是夫妻,你們現在屬於同居關係,這種情況只需要返還他的彩禮。你們可以協商解除同居關係,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法院解除。

4樓:人生問題諮詢

既然都結婚了 想太多也沒有用了 如果南方人品還可以就湊合過

痛苦都是自己找的 每種生活都是一種修煉 沒事研究研究佛法

5樓:一捻秋葉

其實你根本就不用賠錢給他,你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去看看婚姻法吧

6樓:匿名使用者

他讓你陪錢 你就讓他把這一年你陪他睡的都算成錢給你呀 這種男的真的太小氣了

7樓:包子我喜歡

主要就是那部分彩禮錢 還要看是誰對誰錯

快要和不愛的人結婚了!我不想,可父母逼我!怎麼辦?

8樓:在水一方的兒

現在抄這個時代崇尚的是襲婚姻自由,不要因為父母而錯過了本應該屬於自己的幸福。

有些人有些事錯過了就不會再有了,俗話說「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因為父母逼著你去與乙個不愛你的人結婚,那麼想象一下你以後的生活會幸福嗎?其實自私的人並不是你。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叫做自私的話,那麼什麼才不叫做自私呢?難道不是這樣嗎?

在這裡我要告訴你的就是:既然愛,就要追。既然忘不了,就不要放手!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祝愉快!

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喜歡,結婚了也是遭罪啊,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把

10樓:風雲天下我愛你

不喜歡就不要結了,後悔的是你一輩子的事情哦

11樓:造業幫

現實的話是沒有這種包辦婚姻的了,除非逼婚是有利益,或則對方有錢,不然現代社會就算父母逼也是沒用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忠於生活,你應該選擇乙個愛你的人。終於愛情,你可以選擇乙個自己愛的人。

13樓:匿名使用者

哎 不愛乙個人幹嗎要搞了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3快結婚了,老公讓我自己選婚紗,可我根本沒接觸過,大家給個

去上海的伊娃婚紗吧,那裡婚紗漂亮,價錢也公道,服務質量也可以 去虎丘啊,那裡婚紗店超多,可以一家一家試穿,覺得好就買!在晚宴上的婚紗一般都會選擇綢緞或者白紗的那種,既端莊又典雅高貴,所以建議你選擇綢緞質地和白紗質地,我覺得都很好看,拖尾不要太長,那樣走的時候會不方便,容易絆倒,顏色的話純白和象牙白都...

為什麼對父母安排的相親物件那麼排斥

相親切記這幾點,要麼對方是剛出去工作的,沒在社會上待過。在外面工作一陣還沒有物件回來相親的,要麼就是老司機要麼就是特別內向賢惠的,這個要看清楚。估計你排斥也是因為後面這個情況 對於家人安排的相親特別排斥怎麼辦?與人交往是一種能力,你的性格讓你在這方面得到的鍛鍊很少,因此對你的婚戀關係造成困擾。乙個人...

相親好煩惱,我感覺自己根本不適合結婚

上趕不是買賣,抱著比較淡定的態度去和她交往,不要刻意追求感情定位,把專對方當成女友來屬對待沒必要,也許經過了解,發現對方根本不適合你是很可能的。這樣在相處的過程中你不會太累,患得患失,我最討厭這種拿著架子的人了,都是出來相親的,都是奔著結婚這個目的來的,誰也不欠誰,像你說的這種半天回一句的,我即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