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曠野蒼蒼
由於婚姻的複雜性和變化性,移民局不可能在以婚姻為由提出移民申請時就能判斷婚姻的真假,因此法律規定,任何同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人士,其移民申請被批准後,只能獲得有條件綠卡。綠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綠卡持有人一樣的權益,但該條件性綠卡有效期只有2年。2年到期時,如果原有婚姻繼續存在,方可申請轉為永久性綠卡。
此外,2年後即使申請人的臨時綠卡轉為了永久性綠卡,但如果申請人在獲得該永久性綠卡後即離婚而且再度結婚,如果要為其新配偶申請移民,則必須在其持永久性綠卡屆滿5年後方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從有條件居留改換正式綠卡的資格
*外籍配偶在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仍保持婚姻關係差90天即達兩年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條件居留後90天才申請條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請有條件居留申請表內的子女。
*真實婚姻的美國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誠婚姻,卻因各種原因而離異或宣布無效者。
*真誠婚姻,卻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銷美國居留權益會導致極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請從有條件居留到正式的綠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聯合辦理申請﹕夫婦共同填寫及簽名i-751申請取銷有條件居留**;有條件居留綠卡副本;真誠婚姻證明,包括兩人的共同居所證明,共有財產,兩人的子女出生紙等。這是最單純的調整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臨時居留綠卡副本;真誠的婚姻證明,包括與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約,曾經擁有共有財產,子女出生紙,及配偶死亡證書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況﹕i-751**;臨時綠卡副本;真誠婚姻證明,包括曾經同居住所的租約,曾經擁有共同財產,子女出生紙,離婚或婚姻失效證明副本,證明並非外籍配偶之錯誤而導致離婚或婚姻無效。
*受虐配偶的申請﹕i- 751**﹔臨時綠卡副本;真誠婚姻證明,包括曾經同居,共有財產,子女出生紙,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書,,並非外籍配偶之錯而離婚的證明,離開美國會導致極端困境的證明。
*如果子女分開辦理更換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臨時綠卡副本;書面說明與外籍父或母分開辦理的原因。
四,辦理從有條件綠卡更換正式綠卡時,當事人必須人在美國嗎?
辦理申請時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國,但是移民局要與夫婦面談時,則必須回到美國來。
五,一定要親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談嗎?
夫婦都必須出席移民局的面談,但是地區移民局局長可以免除面談,在評估申請**後,地區局長可以決定是否要面談。
六,如果沒有在90天到兩年時申請該怎麼辦。
如果沒有依時在兩年到期前的90天,填寫i-751申請取銷有條件居留**,則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條件居留權,到了兩年結婚紀念日之時,會自動失效,移民局會開始執行移送出境的程式序。移民局先會通知外籍配偶,沒有依時申請取銷有條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國居留權,同時送到出席聽證的通知單。在出席聽證時,外籍配偶可以述說未能及時申請更換永久居留權的理由,必須提出有關的證明檔案。
不過i-751**,能夠遲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區移民局長證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長裁決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確,而決定批准與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免除美籍配偶簽署的豁免﹕移送出境會造成本人或子女極端的困境。
*真誠的婚姻關係,但是並非因外籍配偶的錯誤或過失,而因為各種原因而離婚或婚姻無效。
*因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關係無法繼續。
八,更換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繼續合法工作的權利。在遞交了申請變更為正式綠卡的i-751**後,移民局會在等待審核正式綠卡申請時間,延長申請人的臨時綠卡,也就是有條件居留12個月,以等待正式的綠卡送到家裡。
九,追蹤變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請案,外籍配偶應與交件的移民局聯絡。
十,萬一被拒絕時的申訴移民局拒絕申請會送拒絕的通知單,告知申請人拒絕的理由,同時移民局立刻會開始移送出境的程式。申請人可以在遞解出境的過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訴,在移民法官審核移民局拒絕是否合理時,移民局必須提供拒絕的證據。假如移民法官認同移民局的說法,申請人還可以向移民上訴局上訴。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決定後,當事人有33天可以準備向華盛頓的移民上訴局上訴。
而有關登記註冊的問題,我也不是太清楚,但可到當地民政部門和美國使、領館應當可以諮詢有關涉外婚姻登記的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位男朋友在美國有正式工作麼?
他有三年的報稅單麼?
這些都決定著你能否辦理成功
k-1只是撞大運,沒有任何人能保證你簽下來最靠譜的是你們在中國結婚,然後他回美國
給你辦移民,如果順利,大約一年左右
你就可以到美國來和他團聚了
你是落地的綠卡,但是是條件綠卡
條件是:
兩年內你不可以和他離婚!
一旦離婚,你的綠卡馬上作廢
你立即被驅逐出境
所有這些的前提是:
1、他必須是美國公民
2、他有正式工作,有三年的報稅
3、他的收入能擔保你
達不到這三個條件,你的理想只是個泡影
你現在想離婚太早了吧?
先想法能穩妥地到美國來
才是你的當務之急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辦未婚妻簽證過去,未婚妻簽證成功率較高,但審查嚴格,花費時間較久,半年左右,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二人是真實戀愛準備結婚。到美國後三個月之內辦結婚手續,半年內你就可以獲得綠卡
在中國結婚後再辦簽證,一般都能籤成功
自己辦理簽證只需填寫**,準備證明二人感情的資料,費用就是申請費,不成功不退
建議辦未婚妻簽證,過去有三個月考慮時間。
辦簽證的事情可以交給你男朋友辦,包括訂機票這是個很好的機會考察他的能力和誠意
若真心想娶你,他會承擔所有費用並填好**研究好簽證流程,而你只需配合輔助就可以,你問的這些問題本來都不用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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