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當然是因為見面而出現過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的事情才會出這樣的規定,也是保護雙方隱私的絕好措施。
2樓:匿名使用者
捐獻器官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是特別光榮的事,捨己為人拯救生命器官捐獻的首要前提是有人需要、有人願意,世界上沒有任何乙個人可以強迫其他人捐出器官。同樣只要捐贈人救回患者的性命,雙方見面不見面又有什麼關係呢。以骨髓捐獻為例,相關手術已達到70%以上的成功率,但仍不可避免存在意外或失誤,如果第一次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失敗了,再次手術的成功率微乎其微。
人是情緒化、感性化的,承受不住親人死去時的那份無能為力,即便心知肚明也要再拼一把。捐獻者就是他們最後的一根稻草,有些患者家屬掏出重金請求捐獻,甚至乾脆堵在捐獻者門前賴著不走了,這讓捐獻者如何是好。捐贈器官的初衷是善意和奉獻,最後一鬧反倒騎虎難下 ,人的自私本性暴露無疑。
小夥伴們要問了,不見面對被捐獻者的保護體現在**?需要器官捐獻的人身患重病,鉅額醫藥費早已將家底掏空。但有些捐獻者目的不純,抱著趁機斂財的想法索要感恩費,有些捐獻者在得知家屬資訊後,私下索要天價報酬,更有甚者開頭答應誠懇,患者在手術台上麻醉的前一刻卻忽然反悔。
患者就只有死路一條,為防止發生惡劣的勒索行為,寒了患者的心,醫院乾脆不讓雙方見面了。
為什麼捐器官家屬與器官受益者不能見面
3樓:阿狼**
第一是為了保護隱私,第二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經濟啊情感方面的糾紛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見面對雙方都好。
紅十字主張是無差別的博愛,和沒有任何功利性的奉獻。
見面、聯絡,也許會給雙方,特別是捐獻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器官捐獻,為什麼不讓受供雙方的家屬見面(國際慣例呀),也算是
避免不必要的糾葛吧,萬一某方家庭有什麼反悔 經濟糾纏的話,就很沒意思了。器官捐獻供受體雙方家屬為什麼不能見面?為什麼要這麼規定呢?怕要錢吧!或者其他的後期親人們找他的問題 畢竟自己親人的器官在別人身上。見到了心情激動。難以控制 防止以後發生相關矛盾,為了保護當事人 為了雙方的生活著想,也為了社會的穩...
器官捐獻好處有哪些,器官捐獻好處有哪些?
填寫登記以後是可以隨時取消的,三年以內沒有取消的話,如果有需要被捐贈的一天,會有優先權。關於醫院對受贈者的收費,是對器官養護儲存等等的這種費用 醫學裡儲存器官本身花費就很大 最後取器官之前,會徵求家屬們的意見,任何乙個直系家屬 包括配偶和孩子 不同意,都是不會拿走器官的。捐贈器官這件事沒有對錯,只有...
器官捐獻在那申請怎麼個流程,死後器官捐獻是怎樣乙個流程呢?
諮詢捐獻者首先應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登記此次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在其身故後自願的器官捐獻,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捐獻登記要到市紅十字會登記。所有的器官捐獻者都必須滿足自願 無償 死亡這3個條件。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沒有感染愛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症 除原發性腦腫瘤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