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操心是我的個性
父親過世,其遺產,你母親是第一繼承人。人雖然改嫁了,想把宅基證改到你的名下,還需你母親作主。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抄產證還是
你父親的名襲字就好辦,拿bai
著你父親的死亡證du明去公證處辦zhi理死亡遺產公證你dao母親大女兒和三女兒也都去簽字,同意由二女兒繼承房產,然後拿著公證書去二女兒戶口所在地籤戶口,拿著戶口遷出手續和公證書去房屋所在地的**鄉建辦,去辦理過戶手續,然後拿著房產證去當地派出所落戶口,,死亡證明得到村委會開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3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遷回去守著,找個上門女婿。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找律師或者法律援助。
5樓:ld樂都
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去諮詢一下律師
6樓:酣替師梢汰
叔叔伯伯還是個人的嗎
就不會搶
房產是屬於家庭成員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哪條哪款?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實在有必要的話可以去諮詢律師。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就是說,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所以,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婚前個人出資買的,現在仍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仍然屬於你。當然,如果你和你妻子另有約定的除外。不知以上回答對你有沒有一點啟示。
8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地說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是依據那條法律 是依據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制。
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財產(最新的婚姻法)
乙個家庭伍個成員,房產薄上伍個成員各自名字,法律上認定他家五套房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家庭是由若干個個人組成的,雖然五個人是不同的名字,但是在乙個戶口本上。如果每人買一套房子,實際上就是乙個家庭五套房子了。目前,一些城市是按照乙個家庭一套房子來進行限購的,所以以家庭為單位購房,就是超出了限購標準。
11樓:異想天開
如果五個成員都在一本戶口薄上的話,就可能認定他家五套房。如果成年分戶了,就不是。
1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的數量決定房產的數量,而房產證上的名字數量只能決定房子的主人有五個人
13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房產證一套房,戶口木上人在多也不會一人一套房的。
關於家庭房產問題 肯定懂法律的人進!
14樓:水清游魚
你拿著你的房產證和當時籤的合約,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你的親戚限期搬出房子,法律會還你公正的。
15樓:可勁禍禍
去法院起訴,然後勝訴,由法院強制執行。
16樓:用一生**你
我剛看到題目以為是繼承問題呵呵 。你這個就簡單了你可以去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有幾點需要清楚:
一、你們之間簽署的約定具體有什麼條款?
二、此房產的戶主是誰與他是什麼關係,他的戶口是在你這個房子裡嗎?
三、這個房子屬於怎麼樣的性質?產權房亦或承租公房?
承租公房會有些許麻煩,而產權房只要產權擁有人沒有他就相對好點。
此房的戶主若是與他為直系親屬,相對的更加麻煩。
就算是有協議或者合約,若是他的戶口在你這個房子裡面,相對的有不少麻煩。
通常這樣的起訴法院,最後是調解,然後會需要你出一部分錢讓他搬離並且轉走戶口。
建議你們不要吵架,多溝通,既然他是有房子的,也至少不是無處可去,可以了
解了解他目前不肯搬離的難處,既然是親戚,多溝通,勿因相互的誤解導致更大
的麻煩產生。
18樓:東淫魔王
直接讓他出去,找法院強制執行
他沒房子也可以讓他出去
想婚姻家庭法律知識婚前房子婚後抵押拍賣買了汽車,這汽車屬於共同財產還是我個人的財產?是怎麼規定的?
19樓:東李所
汽車是共同財產,若有其他約定則依約定。
由於金錢作為一種特殊存在,在法律上它是種類物,即金錢的屬性是佔有即所有。由於無法證明用於買車的錢就是拍賣所得的錢,所以買車的錢推定為共同財產,那麼這種共同財產的轉化物(所購買的汽車)當然是共同財產。
但是婚前房子仍然是個人財產,即使拍賣了拍賣所得價款也仍然是個人財產,可於離婚時主張。分割財產時應當首先劃出一方的個人財產。舉例一下:
婚前房子價值300萬且假定拍賣所得仍為300萬,離婚時雙方家庭總財產500萬現金。則應先劃出300萬作為一方的個人財產,而名下的車房**價值等另行折算。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汽車是歸個人所有;汽車是用婚前財產的轉化物購買的,本質上還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歸個人所有的;請看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1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何諮詢當地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物權法,新婚姻法,婚前個人財產不受婚姻影響,拍賣後也不屬於共同財產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家庭成員共有嗎?還是屬於夫妻共有? 10
23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據土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可以知道,房子是這一戶群眾的家,一家人以家庭名義使用,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政策裡面的家庭是同樣的法律意義,共有屬於用詞錯誤,房子的建築材料可以講所有,但是是家庭所有
24樓:
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是歸屬與房屋的所有權人的,如房屋所有權是夫妻的就是夫妻共有,如房屋的所有權是家庭成員共有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就歸家庭成員共有。
歷史遺留下的家庭房子財產糾紛,從法律上應該怎麼解決?緊急求助!!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遺bai囑的話du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
zhi繼承:
第一順dao
序:配偶、子女、父母。回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答、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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