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skya秋秋
哇,你這事肯定沒辦好啊,你得找你前妻談一下,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離婚後前妻老是糾纏我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很多可能,人都是有感情的,相信你前妻還是捨不得你,你也有她值得留戀的地方,如果你們目前都還沒有找到另一半,不妨在交往一下。畢竟,有個家不容易,現代人有的離婚是一時意氣用事。
如果你的前妻還是對你好,你用「糾纏」這兩個字是不是太傷害她了。生活是沒有誰對誰錯的。要看怎麼寬容的對待。最後,祝你們都幸福。
3樓:鄭憲明律師
如果已經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可以起訴,要求其停止侵害。其他也沒什麼好辦法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很麻煩啊!請警察同志幫忙吧!
我離婚兩年了,前妻不斷威脅我,不斷糾纏我,還大鬧到我單位,我應該怎麼辦?
5樓:黃帝內經信用卡
直接進行報警處理
盡然都已經離婚
那麼你們就沒有任何關係
你可以擾亂自己正常生活為理由報警
6樓:小唯愛浮生大人
採取法律手段,報警嚇嚇她,並且問她到底想怎麼樣,要什麼或者是想幹什麼直說,如果要錢,你就騙她,定個時間在乙個地方談,然後悄悄錄音,再告訴她過幾天考慮考慮一定給她答覆。然後趁這段時間告她威脅詐騙,說她跟你要錢不給就去你單位鬧,造成生活問題
離婚後前妻一直纏著我,破壞我的新家庭,我要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的溝通交流吧!希望她也重新生活,找乙個意中人,假如還是這樣!以後只能法院見啊!你說不想這樣!希望她明白。
離婚後怎麼面對前妻糾纏,她一直住在我家,能趕她走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手續齊全,雙方就不是夫妻關係了。離婚後,如果前妻有居住的地方而不去居住,前夫可以報警的。
如果離婚時,女方生活困難,沒有落實前妻的住處,則不能隨便趕她走的。應該在她落實住處後才能請她離開前夫家。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onormal>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乙個沒有底線的男人一直糾纏前妻,該怎麼辦?
9樓:幫助別人樂大家
糾纏前妻?可以報警。
10樓:呦嘻你大爺
報警啊。。。。。。。
我現在愛上和前妻以經離婚,但他還和前妻一直聯絡,一直在傷害我,我該怎麼辦
你好!你現在是在執迷不悟,他和前妻已經離婚了,和你也確定了關係,但是他還和前妻一直聯絡,這說明他和前妻還有感情,他這個男人你是靠不住的,他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去愛,現在就一直傷害你,等到結婚了,傷害的更厲害了,到時候你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你應該趕緊處裡好這段感情,趕緊...
離婚後前妻不給女兒撫養費咋辦,離婚了我前妻不給撫養費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如果不能協議解決,可以去法院起訴女方。按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
我物件他和前妻有女兒,離婚後女兒歸前妻撫養,後來前妻再婚又生了個女兒和別人,前妻不支援看孩子
你是乙個明事理的女人,是乙個好妻子卻不是乙個好媽媽,你的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允許別人分享父愛。這樣對你,對孩子都不公平 他女兒多大,如果她懂事了,可以和她商量一下,不然孩子會生氣的 你的想法很好,你很豁達,我支援!可以的,這樣安排挺好的 我爸之前離異過,他與他前妻生了乙個女兒,後來與我媽結婚生了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