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抄這麼說,任何一次襲修改的
《婚姻bai法》都是秉承乙個原則,du就是男女平zhi等。《婚姻法》對男dao女雙方都是有約束和保障的。
《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同時對於孕產期的婦女有相關保護的條款。
另外,如果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中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新婚姻法對小三有哪些不利
2樓:華律網
實踐中很多夫妻離婚案件中,都有第三者的身影,婚外第三者破壞家庭關係,影響了社會風氣,為社會道德所譴責。在我國的婚姻法中,也陸續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釋,對於離婚案件產生了指導作用,被譽為新婚姻法,即現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那麼我國現行婚姻法律制度對於婚外第三者有哪些特殊規定呢?
首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此處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系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不宜包括**、婚外情等情況;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該條規定排除了婚內一方起訴第三者要求損害賠償的可能性,僅能起訴另一方配偶要求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新的婚姻法真的對於女性權利有了很多的不利,首先我們來說說現在已婚的吧,新法已經大家都應該知道男方買房女方付裝修或者是買車子這才是大多的傳統,那麼女人到底為什麼要求你今天要有房子呢?其實這是一種心理的安慰!(或者說是一種保障)有人說如果你女人不是為了房子和男人的你怕什麼?
那也得看個結婚年限吧?如果婚前是男方買的房子是不是女人就是和男人結婚20年也沒自己的份!這樣對於女人才是公平嗎?
再說說如果這樣下去女人離婚時沒了房子就是爭了孩子乙個女人養乙個孩子容易嗎?帶著孩子又不好再找(注意我說的是在新法以前就已經結婚的,尤其是那些男方買房的,女方現在是不是變成炮灰了)還有新法裡規定了很多什麼看似可以平衡婚姻家庭小三這樣的事,可是說心裡話現在如果一男一女離婚了孩子歸了女方也許女方連討要撫養費都成問題?再說說打擊小三的事吧?
小三也許是應該被打擊,可是真正應該被打擊的誰花心偷心人對不對?法律不打擊出去花偷的反正打擊起小三來應該嗎?說什麼丈夫和小三的分手費妻子有權利要?
怎麼要?現在中國有多少這樣彪悍的女人?所以要我說起碼新法應該加上幾條比如對於婚後出軌一方的打擊,還有結婚多少年以後夫妻財產視為公共等等這樣才是真正的公平,不然這樣下去除了真的為了真愛那個女人還真的願意結婚?
生孩子?覺得我說的不對的,可以說出正道理由,還有你們可以去看看這條出來幾個女人表示支援?女人如果都不表示支援這社會還不要亂了?
4樓:長沙金龍律師
1、小三不利?
2、法律從來不保護小三。不存在利不利的
5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婚姻法針對小三,小三都浸豬籠看誰當,就像某位明星小三上位他照樣沒事,婚姻法上不太了解但是據我了解結婚和不結婚找小三還不一樣不是嗎結婚找三針對小三了嗎,不結婚可以隨便睡是吧,誰厲害跟誰在一起,婚姻自由不是嗎,受傷活該,請問學法律的請教你們這個問題
6樓:詩仙太白李白
別說對小三,就是對正房都很不利
第一男方的婚前
原始財富你一分錢都拿不走
第二你可能會說不是有婚後夫妻共同資產增值可以對半分嗎,呵呵你想多了,第一現在的老闆不是傻子,他們會以公司而不是以個人的名義在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比如買車買房,聰明點的人直接寫公司名字根本不會寫私人名字,這樣即便是正房,因為你不是法人代表所以這個公司的錢和公司下屬的一切財產你都拿不走,所以現在新婚姻法說白了是給富人玩弄女人連成本都不用花的乙個捷徑。樓主要明白,制定這些法律的本來就是上層社會的人,他們都是要最開始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被傷害的,但是俗話說有矛就有盾,現在很多小三也學聰明了,方法很簡單,就是給這個男的生乙個孩子,靠孩子來拿走他的財富,但是能拿多少就說不准了,因為畢竟是私生子,一般來說如果這個男的和正房沒有離婚的話,你就算告到法院,一般來說最多只能給你這個男的大約百分之10到20的財產(但是如果這個男的在這之前就立下了財產分割的協議而且在公證處公證過了)那麼最多只能得到一些補償了,這個補償就很小了
7樓:奇奇鸚鵡洲
名不正言不順 沒有任何法律是保護小三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就沒有財產分割權
新婚姻法老公和小三生的孩子能判重婚罪嗎
9樓:縱橫豎屏
不能,因為沒有與小三領取結婚證,沒有對外人以夫妻名稱生活。
重婚有兩種形式:
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
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本案中你老公與小三生孩子即不構成重婚,當然也不構成重婚罪,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筏供摧佳詆簧搓偽撣鐮很複雜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10樓:華律網
老公和小三生了乙個小孩,如果沒有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無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但可以離婚,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主張多分共同財產。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乙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
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即使老公小三有了孩子,但是倆人沒有領證,沒有對外人以夫妻名稱生活,而你和老公還是合法夫妻的話,那麼就不能以重婚罪來判別。
11樓:eva阿團
需要根據情況討論,如與小三在外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則可以告其重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明確分類在我國,重婚有兩種形式:
一,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
二,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拓展: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12樓:天涯
1 在我國,重婚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2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3 本案中你老公與小三生孩子即不構成重婚,當然也不構成重婚罪,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很複雜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沒有領結婚證,領了結婚證才可以,我的答案就是這樣
14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是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雖然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是周邊的居民都認為是夫妻的才涉重婚罪,但是單憑生了乙個小孩是無法定罪的。如果想追究其刑事責任,需要取證。
15樓:功夫王
不可以,因為你老公和小三並沒有結婚。
16樓:就是x你怎麼了
很多人都存在乙個誤區!就是小三生沒生孩子跟重婚罪完全沒一點關係 !沒一毛錢的聯絡懂嗎?!
現在社會是人都懂點法律了 不是以前,這個重婚罪在現在社會裡幾乎就是不存在的,因為它的判定條件太苛刻了,只要你老公沒和小三結婚沒有結婚證 沒有大擺筵席公開承認小三是他老婆,那他就是和小三同居,生孩子也不是重婚罪懂了麼
17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跟小三沒結婚同居在一起幾年了,家都不回的老婆**設定黑名單,小三還打**來發資訊來逼婚!婚姻法裡面可以告他們坐牢嗎?
如何理解新婚姻法解釋三的實施日期
法理學上有幾個原則,解決的就是這類問題,要看這事件發生的時間是什麼時候,是發生在這時間前還是這時間後,發生在這之前的還要看是按以前的判還是按現在的判划算,主要是為當事人著想,使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人後事件發生在施行日之後的,都按新的法判 指這個日期之後發生的離婚案都適用此條款。不離婚的話也用不到此條...
當今的法律是不是太不公正了?就像《新婚姻法》一樣。
法律其實還是比較公正的,不公正的現象有,但是確實不多。一般都是涉及到較大影響或者巨大的經濟利益才有人鋌而走險的。而且有些帶有政治性質的案件社會感覺不公正也是很正常的,畢竟法律本身就具有鮮明的政治性。沒有把當事人說清楚啊!父子分別為a和b 拔刀相助的人是c 手臂被打斷的二十多歲的小夥子是d 您老公是e...
新婚姻法不是規定第三者插足要負同樣的刑事責任
我國現行的 bai婚姻法 du 中並沒有規定對第三者插zhi足家dao庭的責任追究,版如果造成夫妻離婚,要追權究配偶一方的過錯賠償責任。根據 刑法 規定第三者如果構成重婚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1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