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對員工的行為準則的要求,追求顧客享受到的服務是第一的,員工要對市場及眼前出現的現象要快速反應並作出行動,誠實守信則是對員工品質的要求,誰都不喜歡不守信用的人的,團結協作是體現出團體的力量,展現出1+1〉2,團結力量大。
2樓:匿名使用者
誠信是什麼意思,用一 句回答
誠信做人為宗旨,客戶第一為理念是什麼意思
3樓:匿名使用者
要誠實守信,以客戶為第一,就是說對待客戶無論從服務還是其他都要以客戶為主
有一句古文請幫忙解釋一下
4樓:淺笑
1.白話文意思:帽子雖然破舊,依照禮制應該將其戴在頭上;鞋雖然新,依照穿的方法應該將其踏在地上走路。
2.此句最早出自《六韜》,商紂王的寵臣崇侯虎說過這句話;漢初文帝時的賈誼和景帝時的黃老學者黃生(司馬遷之父司馬談的老師)說過意思大體相同但字面略有出入的話,《史記》和《漢書》均有記載
3.:我們且從一段《水滸》經典說起。話說渭州市公安局的魯提轄在與九紋龍史進、打虎將李忠的一次戰友聚會時知道了狀元橋綠色肉業連鎖集團綽號鎮關西的鄭總仗勢欺凌金氏父女的不平事。
這鄭總可謂貨真價實的黑惡勢力,「強媒硬保」、「虛錢實契」逼金女作了二奶(抑或是三奶,四奶。但因其家有悍妻,二奶可能性最大)。玩過二三月後放任悍妻將金女掃地出門,更向其勒索當初並不曾給過的「原典身錢三千貫」。
性如烈火的魯提轄就算日後淪落為市井街坊守菜園子的保安,也不可能坐視這等恃強凌弱之事,更何況當時還是捍衛和諧社會的政法口公職人員。於是便有了拳打鎮關西的壯舉美談。但提轄同志勇而有謀,他知道必須師出有名,必須向公眾揭露鄭總的醜行,才能贏得**。
怎麼辦呢?他去做鄭總旗下門店的顧客,去買肉。適逢鄭總從總裁辦下到基層門店檢查工作,店裡有十幾個營業員(刀手),但提轄專找鄭總。
鄭總見是本市公安局的領導來買肉,豈肯怠慢。「慌忙出櫃身來唱喏道:「提轄恕罪!
」」還叫陪同前來的總裁助理「掇條凳子來」。提轄打出市委書記(經略相公)的旗號,先要十斤純瘦肉,不要見半點肥的在上面,點名讓鄭總親自切作臊子;接著又要十斤純肥肉,不要見些瘦的在上面,還是鄭總親自切作臊子,這時上午下班了,該是鄭總午餐午休的時間了,可提轄還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鄭總難免有怨言了,「笑道:
『卻不是特地來消遣我?』魯達聽得,跳起身來,拿著那兩包臊子在手,睜著眼,看著鄭屠道:『洒家特地要消遣你!
』把兩包臊子劈面打將去,卻似下了一陣的『肉雨』。鄭屠大怒,兩條忿氣從腳底下直衝到頂門,心頭那一把無明業火焰騰騰的按捺不住,從肉案上搶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將下來。」於是開打。
且不說鄭總欺凌金氏父女之惡(鄭總有刑事犯罪嫌疑),我們只把魯提轄當作乙個純粹的客戶,梳理一下狀元橋集團本次客戶服務的是非得失。魯提轄進店,本次銷售服務啟動。提轄是公職人員,消費能力較強,且以前應在狀元橋消費過。
鄭總雖未使用c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但宋朝商品經濟發達,鄭總是本地知名企業家,已經不自覺地運用了現代企業經營理念。例如不斷進行crm的pdca(計畫執行檢查行動質量管理迴圈)過程將甄別出最有價值客戶(mvc)、最具增長性客戶(mgc)以及無價值或負價值的負值客戶(bz),對不同客戶群採取相應服務規格:堅守mvc,盡快將mgc轉化為mvc,盡快拋棄bz,因為bz只會耗用企業資源。
在執行於鄭總頭腦(就是不久被魯提轄「做了乙個全堂水陸的道場,磬兒、鈸兒、鐃兒一齊響」的那個地方)裡的crm系統裡,經過以前的若干次pdca迴圈,提轄顯然是乙個mvc客戶。鄭總一開始也竭盡所能為其服務,而且嚴格遵循了首問責任制,很有耐心地從早上上班一直堅持到中午下班,切實實踐著「客戶即上帝」的經營理念。提轄先要精肉是正常消費,鄭總照辦了;後要肥肉明顯不是正常消費,鄭總不理解,但問了一句後也照辦了;接著再要軟骨,就更不是正常消費了。
因為實在理解不了,因為可能從來沒有幹過這麼多一線工作,也因為到中午了,鄭總下意識發了句牢騷,雖然還笑著,卻不可避免地引發魯提轄給他下了場「肉雨」,於是鄭總大怒,向mvc客戶魯提轄操起了剔骨尖刀。
當然,如果鄭總不發牢騷提轄肯定還會繼續尋釁,因為他就是專門找茬去的。那麼作為企業的狀元橋集團,面對這樣乙個客戶,究竟如何進行這次極具挑戰的銷售服務呢?按照現代企業經營理念,設想該事態的程序嚴格執行sap的零售業crm系統指令,那麼當提轄要實膘肥肉臊子時系統可能會發出警告,提示該mvc客戶行為異常;當又要寸金軟骨臊子時系統會將其客戶等級降低;因為魯提轄這個客戶會一直找茬,於是系統會把他的等級一直降到bz客戶,最終啟動拋棄該客戶程式。
例如,可以很客氣地告訴提轄,您要的東西我們沒有。提轄拿肉臊子砸鄭總後,可以一邊打110報警一邊乘機換乙個人與提轄周旋。整個過程不會有人發牢騷,也不會有人謾罵客戶,更沒有人「操起剔骨尖刀」衝向客戶。
因為在sap系統裡是沒有這些指令的,因為現代企業經營理念認為:1,客戶即上帝;2,客戶永遠是對的;3,如果客戶錯了,請參照2.(事情果真如此,魯提轄估計是沒法動手的。
但依他的個性又絕不會放棄替金氏父女做主教訓恃強凌弱的鄭總。估計他最終會請律師去法院起訴鄭總。這不就進入了法制軌道了嗎?
比起以暴制暴,這多好啊)
大儒賈誼在《陳政事疏》裡有「履雖鮮不加於枕,冠雖敝不以苴履」的話,這是典型的主張尊卑有序的孔孟之道。更早,約成書於戰國的《六韜》記載了中華史上第乙個告密者崇侯虎向紂王進西伯讒言時的一句話,「冠雖敝,禮加於首;履雖新,法以踐地」。紂為冠,週為履,至少在西伯的有生之年,這種狀態一直維持著。
紂王聽了崇侯虎話的以後把西伯囚禁起來時,周國人是走紂王身邊的小人費仲的關係用美女駿馬奇珍異寶向紂王行賄才得以使西伯脫身的,否則日後也無法成就其萬世聖名。司馬遷之父司馬談的老師、景帝時的黃老學者黃生在與人談及湯武伐桀紂的問題時也說:冠雖敝,必加於首;履雖新,必關於足。
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紂雖失道,然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弒而何也?。
縱然這些話都是貨真價實的助紂為虐,卻也不乏合理成分。在現代企業的經營理念裡,尤其服務行業,例如代表國際先進理念的後汽車服務市場模式,縱然惡比桀紂,縱然是故意找茬的魯提轄,那他也是客戶,只要你的行為還屬於企業對客戶的服務範疇,你必須將其與奉為上帝。當帽子還是帽子的時候,那一定是要戴在頭上的,一定是不能踩在腳下的。
企業可以在客戶管理系統裡降低他的等級甚至啟動拋棄他的程式,但是對客戶的牢騷、謾罵和鬥毆永遠都是不對的。當然,諸如用肉臊子劈頭蓋臉地砸鄭總給鄭總下肉雨,以及後來三拳要了鄭總的命,這顯然已經不是正常的商業活動了。尤其是後者,更寬泛一點講,已不是正常的民事活動了,是要用刑法來規範的行為了。
縱然魯提轄打死鄭總屬於除暴安良,替天行道,他後來不是丟了公職了嗎?不是亡命天涯了嗎?不是被網上追逃了嗎?
5樓:東方寓人
出處1】《六韜》逸文——崇侯虎曰:「今周伯昌懷仁而善謀,冠雖弊,禮加於首;履雖新,法以踐地。可及其未成而圖之。
」〔《太平御覽》六百九十七。又六百八十四作「冠雖弊,禮加之於首;履雖新,法踐之於地。」。
〈漢書.儒林傳〉黃生曰:「冠雖敝,必加於首;履雖新,必貫於足。」師古曰:
「語見太公《六韜》。」。《意林》作「冠雖弊,加於首;屨雖新,履於地。
」〕【出處2】呂尚《太公兵法》 崇侯虎曰:'今周伯昌懷仁而善謀,冠雖敝,禮加於首;履雖新,法以踐地
【譯文】即使髮冠破舊或者醜陋,不那麼貴重,但是還是得仔細的束在頭上。鞋子雖然是新的,但是它生來就是穿在腳上的踏在地上的。
6樓:琪琪不奇怪
帽子雖然破舊,依照禮制應該將其戴在頭上;鞋雖然新,依照穿的方法應該將其踏在地上走路。
出自《六韜》,意思是讓人們不論什麼事,都要按一定規矩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