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dawan雙魚
感情如果已經變質的時候,我們再和對方追憶美好過去,再表白承諾的堅持,那其實都是一種莫大的諷刺。因為一切都在無形中反證著他(她)是乙個多麼不能夠信守承諾的輕浮之人,這樣的一種暗示,會讓對方羞愧難當,為了逃脫這種心理上的負擔,會更快遠離。實際上,當對方提出分手想要離開的時候,那些過往的溫馨和快樂,他(她)比我們想得要周全和充分,畢竟,他(她)也投入了感情,精力和時間,所以,他(她)是權衡再三做出的決定,不是我們三言兩語就能夠改變。
情侶間吵架威脅對方說要分手費,屬於敲詐勒索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他提出要分手費,你也一樣可以提出來的。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大家都有付出。
法律如何判定戀愛分手費是否等於敲詐勒索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分手協議是不是贈與合同?
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特徵是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移給對方,但以不含有等價、有償或解除某種關係為前提。
男方為了解除與女方的同居關係而與其簽訂分手協議,依據是男方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傷害。這樣就使得協議含有了等價、有償等條件,違反了贈與合同中「無償」的本意。因此,分手協議不是贈與合同。
一般來說,分手協議裡面包含了「分手費」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願給予,法律在所不問,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協議不屬於完全「無償」的贈與合同,而是帶有一些補償性質的雙方約定,那麼在法律上也很難得到認可,以此要求法院判決對方給付所謂「分手費」 是很難獲得支援的。
2、分手費算是敲詐勒索嗎?
所謂的分手費雖說符合情理,但無法律依據。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以威脅或要挾手段強行要其"分手費",責構成敲詐勒索罪!
3、分手後,之前所送財物能否要求返還?
我國婚姻法不保護婚約,戀愛關係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任何一方均可隨時宣告解除婚約。但是,在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時,往往發生財產糾紛,其主要表現在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給予財產損失的返還。
由此引起的糾紛,在處理時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對訂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舉行訂婚儀式請客送禮耗費的錢財,以及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解除婚約時一般不得要求賠償;
(2)戀愛、訂婚期間,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無權要求返還;
(3)訂婚、戀愛期間,互贈一些財物,這可以視為一種正常的贈與關係,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還;
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若贈與物已毀損而不存在,可折價補償;
(4)一方贈與對方的錢物是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傷殘費或撫卹金等,如因收受財產一方提出解除婚約或中斷戀愛關係,則應返還全部或大部分;
(5) 一方親友贈送給雙方的財物,一般不能要求返還;對借婚約、戀愛為手段騙取錢財的,如果情節輕微,則應給予批評教育,要求追還財物;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分手以後威脅要分手費算敲詐勒索罪嗎?到處造謠算是侵犯我的人身權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哇靠!四抄樓是什麼心襲態啊!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好不好,明明不愛了還要勉強在一起才是更深的傷害,畢竟還沒有更重的責任,為什麼不能分手?
而且這種人小肚雞腸心理**,分手才是最明智的吧!
樓主我們都支援你報警~或者告他去~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絕對不bai能給錢,因為你要du明白乙個事zhi情,就是你這次
dao給了,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永
專遠不會屬停止。
你應該立刻用法律**保護自己。
首先,將你家**換成來電顯示和錄音**。
其次,將他發給你朋友的那些侮辱你的東西收集起來,當成證據建議你最好去諮詢下律師,看看什麼樣的證據才是充分的,然後對症下藥。
6樓:匿名使用者
把他給你家的**錄音,在錄音中和他還還價錢,意思就是把他威脅你敲詐你的話錄回下來成為證據。包答括他給你親友發的簡訊。這些都是證據。
有了證據之後,先和他談談,告他後的後果,也和他家人談談,不要對彼此的傷害太大,防止他出來後報復你。還不行的話再告他。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收集他騷擾你和家人的證據,比如錄音什麼的,然後報警。
一般情況證據確鑿的話警察會受理。
8樓:男光棍兒
一看你就不是什麼來好源東西,你說的這些無非只有一種可能, 你是揹著你前男友和別人搞曖昧, 等時機成熟了 沒有利用價值了 就把話說白了 還說什麼好聚好散!呸! 他現在這個樣子都是被你逼的!
如果真的不在乎你,說句實話,男人就當花錢嫖了!在乎你才這麼對你,不在乎你理你幹嘛!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同意上面說的! 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10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證據!就馬上打110,告他,千萬不要放過這種人!
11樓:乙個3字
合就來不合就分``
沒有誰對不起誰``只要誰在呼誰```像這種自己得不到``還不放手讓別人幸福``心理有問題``如果是我``馬上打110 不理他不要打他``這種人就是無賴```打了他又說什麼湯藥費``我要報警```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是報警了,他對你不仁先,你對他不意天經地意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告他..又沒有結婚,為什麼要錢呢?
不牽扯夫妻財產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手機能錄音嗎?把他的通話錄下,到法院起訴。
15樓:爆公尺花子
算,必須立即用法律的**來保護自己,他這種行為已經比較**了,必須及時的打擊到底,不然以後你會更痛苦
16樓:匿名使用者
算,建議你去有關法律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
17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他媽媽`
哎``告上法庭``賠死他!
收集證據!
18樓:我夢天涯
算,絕對算!
110報警!
19樓:情感諮詢專家
我倒想看看這場戲如何收場,相信上帝一定會責罰那個最先背叛的人
20樓:石洋
帶上那些騷擾簡訊為依據,報警 !
21樓:路政管理
最好報警吧!很管用的,別的沒什麼好的方法啦!
22樓:露露
110,告他。千萬別妥協
2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費? 我靠 誰欠你的啊 b人!
情人之間分手男方向女方要分手費兩萬元是不是敲詐勒索罪
24樓:壞狐細嗅薔薇
你好。這個還不能算敲詐勒索。要是對方有簡訊,或者實際行動威脅,那就屬於敲詐勒索。採納一下吧,謝謝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不願分手,利用條件談判達到目的,不算勒索。如採取威脅恐嚇手段就是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算吧,怎麼會要分手費
澳門去第二次要隔多久,去澳門要間隔多多久才能去第二次?
澳門去第二次至少需要隔兩個月。澳門簽注每隔兩個自然月才能簽發一次的限制。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計算的起始時間是簽發日期,並非申請日期,例如5月30日申請,如果在6月份簽發的話,則8月份就可再申請,同時每次的逗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4天。如果申請赴澳治病 奔喪 探望危重病人 訴訟 應試 處理產業 學術交流等其...
一次完全的認識為什麼要精力第二次飛躍
這樣說吧 比如我現在看到乙個關於果蔬機的圖紙,這是通過感官來判定這個東西的形態,然後分析它的工藝,製作的可行性。這是深層次的分析是理性認識。這是第一次飛躍,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 然後,經過反覆研究分析,設計並製造出來。這就是從.為什麼說認識過程的第二次飛躍比第一次飛躍意義更加重大 答 認識的這次飛躍...
跟女朋友因為性格問題分手了這也是第二次分手我和她都哭了,我們性格相反,她比較外向
如果能等為什麼不在畢業後在一起呢?現在不是要學習嗎 上大學後有的是,但想挽留送她禮物還有兩個加油學習,凡二將才能長久,不然沒錢買養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這次是第二次分手。親們請耐心看完,有點哆嗦。我們曾經很相愛,她說過無論我做什麼都 找個時間安靜坐下來聊聊 又不是什麼大事 男人多讓著點 黒社會精品 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