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尺呀弄少家
改名字不受年齡限制,多大都可以改名。 但是不同年齡段的改名流程不一樣。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也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你們當地的派出所說不能改名那是在愚弄你,是他們嫌麻煩、不作為,反正隨口一句話就可以打發你走,又也許是故意刁難想要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請你妥當的與當地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相關檢查部門反映。
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還能更改原有的姓名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超過18周歲不可以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樓:匿名使用者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乙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規定,每個人都有姓名權,只要你想改,通過一些手續就可以了。。。你可以投訴派出所。。。
5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這樣,不知道怎麼辦
是不是年滿18歲就不能更改名字了?
6樓:飛飛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
在實踐中,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應當能夠通過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7樓:飛仙若雪
不會啊 任何時候只要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可以去你所屬警察局辦理改名手續
然後應該快的話一兩個月就可以申請成功了吧
如有用望採納o(∩_∩)o
8樓:蹦躂的小兔子啊
沒有這個道理,還是能改的,只要花錢就行了
法律規定年滿十八歲就不可以改名字了嗎?
9樓:zsx夏
可以改的,法律並沒有規定。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乙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可以改,但是很麻煩。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改,但是現在改名字非常麻煩,改名字年越小越好
為什麼年滿18周歲就不能更改姓名了呢?國家有這項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流程及材料編輯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說什麼某個時間之後不能改名,簡直是胡扯,絕無此檔案
原來改過名字那你就知道怎麼改嘍
在學校這種情況最好改名了,你就說重名,讓學校教務處開具證明拿到派出所去,或者其他更有力的理由。當然派出所有時候會故意刁難你,不過說白了改名還不是換個戶口本的事,想辦法讓他們改 有正當理由他們不改可以到檢察院起訴他們,讓民警監督員協調,像當地公安局說明情況,當地紀檢部。當然能花點錢辦最好了,不然在這些**人員之間往來奔波很累的。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讓公務猿辦事就這樣,祝你成功!
15樓:我是陳哥哦
沒有規定。名字可以更改,不過手續會煩瑣些。
已滿18周歲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是否能改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原先沒有改過名字的情況下,18歲是可以改名字的,你可以按照以下程式進行更名辦理: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 ***派出所,我叫***,性別,,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年n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n人(或其他原因),給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望批准.
申請人 ***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 (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就可以了)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工本費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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