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失主說歸還有重金酬謝我說要一千

2021-03-04 07:34:07 字數 552 閱讀 1558

1樓:匿名使用者

撿到東西不還,的確屬於違法的。以前有乙個報道,乙個人把現金丟到計程車,後來去找,車主否認撿到錢,然後**介入後認定是車主故意不還,於是被拘留

2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就是畜牲還一千你有女兒也是雞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應該的畢竟是我們撿到了手機又沒偷還要報警這樣失主不還也罷了。這叫什麼?(好心沒好報)知道嗎?

4樓:777耶穌愛你

看手機能值一千不。人家的東西歸還給人家好。誰都知道啊。不要把這個當作勒索敲詐,本是一件美事看你弄的。人家給多少是人家的心意嘛。你說呢?

5樓:捕手無情

可以索取適當報酬,可以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報酬多少。但已知失主,卻故意佔有失物,拒不歸還的,且數額較大的,則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如果以此為名索要財物的,則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6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算勒索。

建議您還給他吧。凡事還是與人方便比較好。好人有好報。

我撿到手機沒有立即歸還,失主通過監控找到我後歸還構成犯罪嗎

撿到手機沒有立即歸還即使失主通過監控找到後歸還並不構成犯罪,如果失主找到後還拒不歸還的才屬於犯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罰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

法律求助別人撿到物品不歸還,並知道失主是誰,夠不夠成盜竊罪

行為不涉及盜竊罪,屬於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

夢到撿到手機,夢見撿到手機不想還給人家

您好bai,很高興為您解答du 手機 是親人朋友聯絡的工具,zhi撿到手機,dao而且是4部,時間是在凌晨時版候 凌晨是能展示權人的真實自我的時候,這時候外面世界安靜了,自己也可以卸下白天的很多防禦 結合你說的最近的很多不順利,這個夢也許在告訴你,你很需要跟親人朋友交流溝通,希望有人能跟你說話,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