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實務研究
《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同時,其他單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也適用該法。
職業病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七十八條 本法第二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以外的單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其職業病防治活動可以參照本法執行。
2樓:小乖乖
您好,這個就是指您現在所在的單位,如果您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可以要求單位開具相關證明到指定地方進行鑑定,如果您需要幫助,可以看看有個職業病網,我看到那裡有一些關於職業病的內容,希望能幫到您。
3樓:fimat飛馬
是指受的職業病危害的當事人此前工作的單位。回答完畢。
4樓:媽煙通
顧名思義,就是雇用員工的一方,一般指的是工廠或公司
《職業病防治法》所指的職業病指的是什麼
5樓:咪浠w眯兮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如下:
第三條 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第四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第六條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社會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五)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6樓:匿名使用者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如工業毒害、生物因素、不良的氣象條件、不合理的勞動組織、惡劣的衛生條件等,當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於人體並造**體功能性或器質性病變時所引起的疾病,納入工傷保險範疇內的職業病是由國家規定的法定職業病。目前,我國現行法規規定的職業病範圍共有十大類、115種。
7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相關部門仲裁決定!
祝你心想事成
8樓:王盛祥
需要幾年才能得到工廠賠錢
職業病防治法是啥《職業病防治法》所指的職業病指的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 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 放射性...
職業病防治法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中國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什麼時候正式實施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的決定 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實施日期是哪年那月哪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的決定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1年12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2月31日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實施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 新修改的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