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所有權變更原因

2021-03-04 06:12:56 字數 5301 閱讀 6418

1樓:手機使用者

a.因徵用而變更:法律授予國家有依法徵用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的權力。

b.因所有權主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

c.因依法轉讓而變更:在我國,自然資源所有權只能發生有限的轉讓。

d.因對換或調換而變更:國家出於公益的需要,可以採用以國家所有的一種資源對換或調換集體所有的一種資源的方式達到目的。國家和集體經濟組織都會發生對換或調換。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失去原因

2樓:想自由

現而不復存在的情況。也就是原來擁有自然資源所有權的主體,因某種原因而失去所有權。使版自然資源消滅的主要原權因包括:

a.因法律剝奪而消滅,例如,沒收地主土地。

b.因自然資源的消失而消滅。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自然資源的絕對消滅(煤炭被開採完)。二是自然資源的相對消滅(土地退耕還林)。

★自然資源使用權:是單位和個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或者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進行實際使用並取得相應利益的權利。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權屬制度

3樓:阿152凡達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

a.佔有權是對自然資源實際掌握和控制的權能。

b.使用權是按照自然資源的效能和用途對其加以利用,以滿足生活、生產需要的權能。

c.收益權是收取由自然資源產生的新增經濟價值的權能;

d.處分權是依法對自然資源進行處置,從而決定自然資源命運的權能。

自然資源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四種權能,既可以與所有權同屬一人,也可以與所有權相分離。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區別

4樓:百度使用者

首先,使用權的

主體比所有權的主體廣泛,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限定的範圍很小,而使用權的主體十分廣泛,幾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成為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主體。

其次,使用權內容受所有權和環境保護及生態規律的制約,而不是無限制的使用。

★自然資源使用權的類別:按自然資源的類別,可以分為土地、草原、森林、礦產、水、海洋、野生動植物資源使用權等。

★按自然資源的歸屬分,可分為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和集體所有自然資源使用權。

★按使用人是否向所有人支付使用費分,可以分為有償使用權和無償使用權。

★按使用權是否預定了使用期限分,可分為有期限使用權(分為次數性、階段性、終身性使用權)和無期限使用權。

★階段性使用權的享有以規定時間的長短為限。

★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取得

5樓:童毅夷君昊

這是我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的具體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有關問題的批覆(法釋[2003]5號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經行政復議後,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涉及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等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不適用《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這主要是考慮有關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取得以及再次確認給他人的行政行為情況特別複雜,並且部分地區類似情況比較嚴重,為了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行政效率、維護**形象而作出這樣規定的,同時,這也符合行政法的「行政優先、司法保留」原則。

希望對你有用。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所有權的類別

6樓:留白

a.按自然資源權屬的主體來分,可分為自然資源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

b.按自然資源的種類分,可分為土地資源所有權、森林資源所有權、水資源所有權、草原資源所有權、礦產資源所有權、野生動植物資源所有權。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規劃制度

7樓:血盟孑孑

自然資源規劃制度

自然資源規劃是根據乙個國家或地區自然資源本身的特點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在一定規劃期內對管轄區域內各類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恢復和管理所作的總體安排。其目的是為了從巨集觀上解決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當前利益與長期持續發展的矛盾以及資源分配問題,以保證用最佳的結構和形式開發利用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經批准的自然資源規劃是進行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依據,是保障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措施。

自然資源規劃一經法定程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有關部門、單位必須貫徹實施。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調查和檔案制度

8樓:百度使用者

自然資源調查和檔案制度

★自然資源調查制度:是指由法定機構對乙個國家或地區的自然資源的分布、數量、質量和開發利用條件等進行全面的野外考察、室內資料分析與必要的座談訪問等

項工作的總稱。

它不僅是從事自然資源研究、進行自然資源評價、制定自然資源法規和規劃、建立自然資源檔案、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基礎,而且對乙個國家發展戰略的確定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制定也有著重要意義。自然資源調查必須依法按規定的程式和方法進行,調查的成果要按規定報送和建立檔案;屬於機密的資料、資料必須按保密規定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向外公布。

★自然資源檔案制度:是對自然資源調查所獲資料、成果按一定方式進行匯集、整理、立卷歸檔並集中保管的各種檔案材料的總稱。建立自然資源檔案的目的是為了掌握自然資源的現狀和變化,評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效果,為編制自然資源規劃,確定開發利用目標和保護管理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據……我國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自然資源檔案立法。

第四節 自然資源許可制度

★ 自然資源許可制度,又稱自然資源許可證制度,是指在從事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活動之前,必須向有關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發給許可證後,方可進行該活動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自然資源行政許可的法律化,是自然資源保護管理機關進行自然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自然資源許可證,從其性質看,可分為三大類。

a.資源開發許可證(注意例項)。

b.資源利用許可證(注意例項)。

c.資源進出口許可證(注意例項)。

第五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是指國家採取強制手段使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或個人支付一定費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在地球人口日益膨脹、自然資源日益緊缺情況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一種管理制度,是自然資源價值在法律上的體現和確認。

★集中體現自然資源價值的法律制度就是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這一制度的建立,具有多方面的意義和作用(p166)。

a.它有利於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

b.它有利於為開發新的資源籌集資金,並有利於自然資源的保護和恢復。

c.它有利於保障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並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利用是一種使資源既能滿足當前發展需要又不損及人類未來發展需要的資源利用。其核心是強調現代人對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顧及未來人類對環境和資源的需求。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的形式

a.收稅

b.收費。

★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通常是採取收稅的形式,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一般是採取收費的形式。但大多數國家則是既收稅,又收費。我國也部分地建立了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並制定了相應的立法。

這些立法規定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的形式也是徵收自然資源稅和自然資源費。

★自然資源稅:我國自然資源稅,在立法上稱為「資源稅」,而且其範圍界定較窄,主要指的是礦產資源稅。如果從廣義的資源稅概念出發,土地使用費、耕地佔用稅、土地增殖稅、林特產品稅、水產品稅等也應屬於資源稅的範疇。

這裡主要介紹狹義的資源稅,其他資源稅將在各資源法中介紹。我國的資源稅主要被規定在2023年12月25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該條例對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稅範圍、稅目、稅額、減稅免稅條件等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

(仔細參看p167-168)

★自然資源費:大體可以分為四類:

a.開發使用費:是在單位或個人直接開發、佔用、利用、使用自然資源時所繳納的費用。

例如土地使用費、水資源費、海域使用費、礦區使用費等。這種費用,它直接源於自然資源的使用價值,而不以是否有人類勞動的凝結或管理投入為轉移。其費用的多少,通常根據開發使用的資源數量、面積以及稀缺程度、可獲利益的大小確定。

b.補償費:是為彌補、恢復、更新自然資源的減少、流失

或破壞而向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者收取的費用。如育林費、生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費等。這類費用,通常根據恢復、更新所消耗、破壞的資源的實際費用徵收,但也有的只按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所得的一定比例或數量徵收,如育林費、生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費、生態環境補償費等。

c.保護管理費:是為解決培育、維護、管理自然資源的費用支出而向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者徵收的一定費用。

例如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河道採砂取土管理費等。這類收費,雖然也具有對消耗的自然資源給予一定補償的性質,但它主要是為了彌補國家或有關單位為保護、管理自然資源所支出的費用,而不是像開發使用費那樣只是對自然資源本身價值的補償。

d.懲罰性收費:是行政管理機關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者不按規定要求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而讓其繳納的帶有制裁性質的費用。如耕地閒置費,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環境標準的法律意義

9樓:回※憶

環境標準的法律意義

作為環境與資源保**有機組成部分的環境標準,它們在配合環境與資源保**實施過程中,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

一、環境質量標準是確認環境是否已被汙染的根據

所謂環境汙染是指某一地區環境中的汙染物含量超過了適用的環境標準規定的數值。

判斷某地區環境是否已被汙染,只能以適用的環境質量標準為根據。

環境質量標準是判斷排汙者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依據。但是,應該注意,某一地區的汙染物如果超過環境質量標準的規定,必定是指在該地區汙染物的總含量超過標準,那麼往往不是某單一汙染源而是該地區眾多汙染源排放量之和。這樣,在確定該地區某一排汙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時,還要根據該排汙量的多少以及是否超過了排放標準,確定各自相當的民事責任。

二、汙染物排放標準是確認某排汙行為是否合法的根據

汙染物排放標準是為汙染源規定的最高容許排汙限額(濃度或者總量)。

從理論上來說排汙者如以符合排汙標準的方式排放汙染物,則它的排汙行為是合法的。

合法排汙者只有在其排汙造成了環境汙染危害時,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新修訂的《水汙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超標排汙水汙染物屬違法行為。

三、環保基礎標準和環保方法標準是環境糾紛中確認各方所出示的證據是否合法證據的根據。

判斷爭執雙方所出示的證據是否合法證據的辦法只能是:檢定它們是否是按環保方法標準規定的導則以及抽樣、分析、試驗的方法等計算出來的。

自然資源遭受破壞,自然資源遭受破壞資料

現代人已經有了相當大的改變自然環境的能力。不過人類在 溫室效應 地球發燒之謎 溫室效應是指二氧化碳 一氧化二氮 甲烷 氟利昂高溫室氣體大量排向大氣層,使全球氣溫公升高的現象。目前,全球每年向大氣中排放的co2大約為230億噸。比20世紀初增加20 至今仍以每年0 5 的速度遞增,這必將導致全球氣溫變...

請問堡自然資源的措施什麼,請問保護自然資源的措施什麼

1 根據自然資源的數量 質量和功能,確定生產經營活動的規模 強度和生活消費的模式 水平,量力而行。對於水資源利用來說,量力而行,就要做到 以水四定 即以水定城 定地 定人 定產。例如,在水資源極度短缺的西北地區早已開始推行退耕還林還草,不再一味追求擴大耕地,特別是灌溉面積,而是把有限的水資源保護起來...

自然資源的分類有哪些,自然資源的型別有哪些?

自然資源可分為 可再生資源 可更新自然資源 和 不可再生資源 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 整體性 變化性 空間分布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自然資源可劃分為 生物資源 農業資源 森林資源 國土資源 礦產資源 海洋資源 氣候氣象 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