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中華**憲法》
2023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1947 年1月1日由中國南京~國~民~黨~**頒布。它的基本特點是:
以自由平等為標榜,堅持維護~國~民~黨的~一~黨~專~制;以「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為名,保障封建土地剝削制度和官僚資本的經濟壟斷;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之名,行國~民~黨~一~黨~專~制~和~蔣~介~石~個~人~獨~裁~之實。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23年9月20日,在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通過並頒布。被稱為五四憲法。它的基本特點是:參考《中華**憲法》基本特點。
中國第一部憲法是什麼時候出台的?
2樓:樂題庫知道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是2023年
2023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又是《共同綱領》的發展。
該憲法除序言外,分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以及國旗、國徽、首都,共4章106條。
這部憲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國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國成立五年來的新勝利,反映了中國廣大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共同願望。它首先把實現國家在過渡時期總任務的具體步驟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序言指出: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議社會建成,這是乙個過渡時期。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該憲法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
名稱中文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
簡稱: 憲法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形式: 法律
類別: 憲法 憲法、國家法
原文檔案
序 言中國人民經過一百多年的英勇奮鬥,終於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2023年取得了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人民革命的偉大勝利,因而結束了長時期被壓迫、被奴役的歷史,建立了人民民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義制度,保證我國能夠通過和平的道路消滅剝削和貧困,建成繁榮幸福的社會主義社會。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成,這是乙個過渡時期。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我國人民在過去幾年內已經勝利地進行了改革土地制度、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分子、恢復國民經濟等大規模的鬥爭,這就為有計畫地進行經濟建設、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準備了必要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2023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莊嚴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個憲法以2023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又是共同綱領的發展。這個憲法鞏固了我國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政治上、經濟上的新勝利,並且反映了國家在過渡時期的根本要求和廣大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共同願望。
我國人民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偉大鬥爭中已經結成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的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廣泛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今後在動員和團結全國人民完成國家過渡時期總任務和反對內外敵人的鬥爭中,我國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將繼續發揮它的作用。
我國各民族已經團結成為乙個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發揚各民族間的友愛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反對大民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基礎上,我國的民族團結將繼續加強。國家在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將照顧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會主義改造的問題上將充分注意各民族發展的特點。
我國同偉大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同各人民民主國家已經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誼,我國人民同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誼也日見增進,這種友誼將繼續發展和鞏固。我國根據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同任何國家建立和發展外交關係的政策,已經獲得成就,今後將繼續貫徹。在國際事務中,我國堅定不移的方針是為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的崇高目的而努力。
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各民族團結的行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靠國家機關和社會力量,通過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保證逐步消滅剝削制度,建立社會主義社會。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現在主要有下列各種:國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個體勞動者所有制;資本家所有制。
第六條 國營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和國家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物質基礎。國家保證優先發展國營經濟。
礦藏、水流,由法律規定為國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資源,都屬於全民所有。
第七條 合作社經濟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或者是勞動群眾部分集體所有制的半社會主義經濟。勞動群眾部分集體所有制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個體勞動者走向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過渡形式。
國家保護合作社的財產,鼓勵、指導和幫助合作社經濟的發展,並且以發展生產合作為改造個體農業和個體手工業的主要道路。
第八條 國家依照法律保護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和其他生產資料所有權。
國家指導和幫助個體農民增加生產,並且鼓勵他們根據自願的原則組織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
國家對富農經濟採取限制和逐步消滅的政策。
第九條 國家依照法律保護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的個體勞動者的生產資料所有權。
國家指導和幫助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的個體勞動者改善經營,並且鼓勵他們根據自願的原則組織生產合作和供銷合作。
第十條 國家依照法律保護資本家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和其他資本所有權。
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國家通過國家行政機關的管理、國營經濟的領導和工人群眾的監督,利用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積極作用,限制它們的不利於國計民生的消極作用,鼓勵和指導它們轉變為各種不同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
國家禁止資本家的危害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畫的一切非法行為。
第十一條 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
第十二條 國家依照法律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
第十三條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對城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實行徵購、徵用或者收歸國有。
第十四條 國家禁止任何人利用私有財產破壞公共利益。
第十五條 國家用經濟計畫指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造,使生產力不斷提高,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第十六條 勞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的事情。國家鼓勵公民在勞動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經常保持同群眾的密切聯絡,傾聽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十八條 一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從憲法和法律,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衛人民民主制度,鎮壓一切叛國的和反革命的活動,懲辦一切**賊和反革命分子。
國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時期內剝奪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政治權利,同時給以生活出路,使他們在勞動中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公民。
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保衛人民革命和國家建設的成果,保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第二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
第二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和華僑選出的代表組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包括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選舉法規定。
第二十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延長任期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為止。
第二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二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監督憲法的實施;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總理的人選,根據***總理的提名,決定***組**員的人選;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決定國民經濟計畫;
(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決算;
(十一)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劃分;
(十二)決定大赦;
(十三)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認為應當由它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二)***總理、副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秘書長;
(三)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第二十九條 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
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三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下列人員組成:
委員長,
副委員長若干人,
秘書長,
委員若干人。
第三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二)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三)解釋法律;
(四)制定法令;
(五)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六)撤銷***的同憲法、法律和法令相牴觸的決議和命令;
(七)改變或者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的不適當的決議;
(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秘書長的個別任免;
(九)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和審判委員會委員;
(十)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和檢察委員會委員;
(十一)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二)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的批准和廢除;
(十三)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和其他專門銜級;
(十四)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
(十五)決定特赦;
(十六)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區域性動員;
(十八)決定全國或者部分地區的戒嚴;
(十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意義和影響,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意義和影響
意義,這個憲法首先它確認了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確認了工農聯盟是國家的階級基礎,也就是說肯定了人民在這個國家中的地位。這個意義非常重大,也就是說憲法制定以後,人民在這個國家中的地位明確化,這個在中國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影響,這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無論它的內容,還是它產生的過程,都體現了人民在這...
中國第一部字典是哪一本,中國第一部字典叫什麼
國的第一本詞典是 爾雅 我過的第一部字典是 說文解字 我國地一本編年體史書是 春秋 我國地一部彙編古代文化典籍的書是 尚書 東方最早的字典可算是 爾雅 成書時期大約在漢朝之前,因為 爾雅 把字分類並作出解釋,儒家學者把 爾雅 歸類為訓詁。及後,大約在公元30年 124年,漢朝許慎編寫說文解字,創立了...
中國第一部憲法的性質,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憲法是什麼?
性質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 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 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有的還規定國旗 國歌 國徽和首都以及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 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