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雨落小號
是****嗎? 1、公司章程有規定按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章程未規定的,須徵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2、轉讓後,登出原股東出資證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3、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以下是摘抄:
股權轉讓的實施程式 在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方面,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轉移股權,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款。如何才能保證股權有效轉移?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說,新《公司法》第3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股東的出資額; 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23年修訂)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可見,在有限責任公司,受讓人即使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且合同已經生效,在公司為其履行股東名冊登記變更程式之前,尚不能認定其已取得了股東資格,只有在公司股東名冊變更並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之後,新老股東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並具有了社會公示性。股份****股權轉讓的情況有所不同。其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受讓人即取得公司股權,合同當事人為記名股東的,應通知公司辦理股東名冊登記變更。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登記變更手續具有宣示性或對抗性,是受讓人保護自身權利,對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實踐中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視,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的手續繁瑣而不為從而留下隱患。 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還應當注意法律對轉讓主體、內容、程式上的一些規制。如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除了法律規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讓股權或股份有特別限制和要求的,股東訂立股權轉讓合同時,不得違反這些規定。 程式上,新《公司法》第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之,股權轉讓是較為複雜的法律問題,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建議諮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檔案規定 202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股權轉讓合同還應當萬分之五貼繳印花稅。
股權轉讓所得還應當就取得所得主體的不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
2樓:jypr丶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資產轉讓本身是一種買賣行為,轉讓資產的公司的資產總額不發生變化,股東地位也不受影響。
資產轉讓與股權轉讓的區別如下:
1、首先,轉讓的客體不同,前者為資產,後者為股份。資產**於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於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股權則不同,它只存在於公司中,不是公司製企業就不存在股份。
公司一旦註冊成功,就成為乙個與公司股東完全不同的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獨立的人格,它與公司的股東是平等關係。
3、再次,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營業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營業稅。因此,一項交易被認定為資產轉讓還是股權轉讓,對於公司或者個人來說利益攸關。尤其是一些鉅額的交易,營業稅可能高達幾百萬元之巨。
因此,資產轉讓不能等同於股權轉讓,必須明確轉讓性質。而在工商部門也只可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
拓展資料
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證(填寫企業**證變更**,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資產轉讓意義
資產轉讓是改善經營,提高整體資產產出能力的客觀需要。在商品經濟條件下,資產產出能力不僅取決於對資產的合理利用,而且取決於資產的優化配置。通過市場組織,適時地調劑和處理陳舊、老化和報廢的資產以及因技術進步和產品、工藝調整而閒置不需用的資產,可以減少資產損失,盤活資產存量,優化資產結構,從而提高資產的總體產出效益。
從巨集觀經濟管理的角度積極推進資產轉讓活動的開展,也有利於調整社會產業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推動資產存量在流動中實現優化配置,從而形成社會資產總量的集約化經營效益。
二者區別
3樓:阿信的風信子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股東依法轉讓人他人的行為;而資產轉讓是資產所有人對其資產進行處理的經營管理行為。
一、轉讓的客體不同。
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
二、**不同。
資產**於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於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股權則不同,它只存在於公司中,不是公司製企業就不存在股份。股權轉讓所轉讓的是股權,資產轉讓所讓渡的是資產。
就資產而言,與其說是乙個法律概念,不如說是乙個經濟學概念。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機器裝置、現金、土地使用權等。就乙個公司或者企業而言,資產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股東出資形成的公司資本,二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獲得的財產,他是乙個整體的概念。
而股權只存在於公司中,非公司製企業不存在股權。
三、交易的主體不同。
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公司有權轉讓屬於自己的資產,而不能轉讓屬於公司股東的股權,否則就是侵犯股東權利的行為。相應地,公司股東只能轉讓自己擁有的對公司的股份,不能轉讓公司的資產,否則就是股東對公司權利的侵犯。
因為股東在投資設立公司時就已經把財產所有權交付給公司,以喪失對該財產的所有權獲得股權。公司一旦註冊成功,就成為乙個與公司股東完全不同的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獨立的人格,它與公司的股東是平等關係。
三、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同。
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營業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營業稅。因此,一項交易被認定為資產轉讓還是股權轉讓,對於公司或者個人來說利益攸關。尤其是一些鉅額的交易,營業稅可能高達幾百萬元之巨。
因此,資產轉讓不能等同於股權轉讓,必須明確轉讓性質。而在工商部門也只可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
四、獲得的權利不同。
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即資產收購交易完成後,收購企業對向被收購企業已收購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存貨等可直接或派人組織實施生產經營活動,並對所經營的資產享有絕對的處置權;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財產也沒有直接的處置權。
五、承擔風險的方式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直接組織或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承擔和處理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活動,如採購風險、銷售風險、資產儲備風險、運輸風險、決策風險、投資風險、納稅風險等等。股權收購只承擔投資收益風險,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也遠遠不如實施資產收購的企業。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同時也是被收購企業經營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權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管理,除持股比例達到一定比例並出任董事長外,一般均是被動地接受經營成果的分配。
七、會計核算運用的科目不同。
對於資產收購不論是採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採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資產都應按資產收購清單中的交易資產名稱設定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生物資產、原材料、庫存商品、銀行存款、現金、以及應收應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等等。而股權收購不論是採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採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股權一律通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
公司法規定的股權轉讓方式有哪些,股權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 公司股東內部之間轉讓 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且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2 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
股權轉讓應交納哪些稅,股權轉讓要交哪些稅費
轉讓股權就是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份給另外乙個人,這個是有償的,要是無償的也是要繳納稅費的,印花稅是肯定有的,要是轉讓方還是自然人股東的就會繳納個人所得稅。首先是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都要按照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其次,對於股權轉讓方,如果是自然人股東,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屬於平價和...
關於股權轉讓的企業所得稅問題,股權轉讓時,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
c企業是股權受讓方,並不是轉讓方,沒有取得轉讓所得,不是股權轉讓所得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a企業轉讓自己投資於b企業的股權,取得股權轉讓所得,a企業才是股權轉讓所得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a企業如果企業所得稅是查賬徵收的,那股權轉讓所得只是併入會計利潤,按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a企業的所得稅是核定應...